住建部试点城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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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据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王胜军介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国务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试点部门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明确由法规司、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实施,在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两类行政执法行为中,试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7年3月,住建部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两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据悉,对各地建立的比较成熟、完善的制度,住建部均印发全系统学习借鉴,其中: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及配套规章制度,对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设备使用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装备技术参数和配置标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通过建章立制,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有规可循,各项要求落到了实处,切实发挥了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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