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試點城管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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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據住建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副局長王勝軍介紹,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是國務院推行“三項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對規範執法程序、促進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水平具有重大意義。黨中央、國務院確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為試點部門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高度重視,明確由法規司、城市管理監督局組織實施,在市、縣兩級城市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兩類行政執法行為中,試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2017年3月,住建部印發《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試點實施方案》,提出市縣城市管理部門應當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方式,對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兩類行政執法行為進行記錄並歸檔,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據悉,對各地建立的比較成熟、完善的制度,住建部均印發全系統學習借鑑,其中: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制定《城管執法全過程記錄規定(試行)》及配套規章制度,對執法文書製作、音像設備使用等作出具體規定,明確執法全過程記錄信息化裝備技術參數和配置標準。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行政處罰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規範立案、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等環節執法全過程記錄要求。通過建章立制,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有規可循,各項要求落到了實處,切實發揮了規範執法行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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