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社保关于停止退休人员待遇领取集中认证工作的通知

广大退休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人社部和省社保局工作要求,

从即日起不再采取(社保大厅认证窗口、银行认证窗口)集中认证方式。相关认证办法出台后将另行通知。

提醒我市广大领取社保待遇退休人员及其家属,要充分认识到冒领、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属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文件要求,一经发现除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外,还将处以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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