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四名男子因在網吧內吸菸,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
吸菸也會被拘留?
為什麼?
”
5月26日晚,故城縣公安局民警在全縣範圍內對各類行業場所、重點部位等進行夜間清查時,發現四名上網人員在網吧內吸菸,隨即將四人帶回鄭口派出所內進行調查。
▲5月25日晚,故城公安局對重點行業場所開展突擊檢查。
經詢問,賈某、王某、孫某等四人對自己在網吧內吸菸,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這四人在網吧內吸菸,為什麼會被警方行政拘留呢?
賈某、王某、孫某等四人在明顯掛有禁菸標誌的網吧內吸菸,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這麼小的事至於就要被行政拘留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
網吧等人員聚集場所就是被禁止使用明火的消防重點場所,堅決不能在網吧內吸菸!
菸頭的表面溫度為200—300攝氏度,中心溫度為600—800攝氏度,該溫度達到甚至超過了某些易燃物燃點,在火災中充當起火源的作用,極易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轉自 衡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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