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中国金融业开放须遵循三大原则

5月29日,在“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等表示,将继续扩大开放,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监管能力,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不断扩大对内开放。

金融业对外对内开放有很大空间

易纲开门见山地说,近一个多月以来,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明确了下一步开放的时间表,许多政策已经落地,开放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业。在新时代,和经济、金融发展的要求相比,金融业对外、对内开放还有很大的空间,这是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易纲阐述了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需要遵循的三条原则,第一条原则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金融本质上是竞争性的服务业,金融服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配置资源。二是管理风险。

他表示,市场上需要的绝大多数金融服务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要竞争就必然要开放,对内对外都要开放,相信通过竞争,中国的金融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务。金融服务得越好,整个经济发展越好,越有效率。无论对内资还是外资,无论对什么样的所有制,只要能改善金融的服务,都要鼓励进入,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开放原则,对各种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第二条原则是,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和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三件事要互相配合,共同推进。金融在开放中汇率要形成一致,要进行市场化改革。

同时,资本项目可兑换也要同步进行。人民币国际化要求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只有实现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金融业实行双向的开放,汇率形成机制和整个的金融业才能协调发展。在实践的过程中,金融业的开放、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度有的时候可能有快有慢,但总体上必须是相协调的。在中国,这一个过程是渐进的,稳步向前推进的。

第三条原则是,金融的开放程度要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随着金融的开放,会出现跨市场、跨地域、跨国界的资本流动,会产生很多的金融创新。提高金融的开放水平,必须要提高金融的监管能力。

在易纲看来,金融的对外和对内开放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依法金融监管,坚持持牌经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同时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消费者的保护。

继续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银行保险业要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新作为。服务于国家重点战略、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用好现代增量,盘活资金存量,优化信贷投向,深入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稳妥开展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提升农业、养老、健康等领域的高品质保险供给能力。发展普惠金融,解决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重点领域的融资难题,特别是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要有量化指标,解决融资贵要有过硬措施,着眼于促进产业升级,提升银行保险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能力。

他还表示,要在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和从严监管方面有新作为,优先处理可能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急性病的问题与风险,在加强银行和保险产品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要有新突破。推进我国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确保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重大措施落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扩大外资机构业务经营空间,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不断扩大对内开放。

阎庆民副主席称,证监会将继续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继续加大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力度。

首先,在坚持质量第一和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保持新股发行的常态化,优化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政策,推进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取得重要的突破,积极发展、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功能。其次,强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持续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推进账户实名制,全面强化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保持稽查执法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内幕交易、虚假程序、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再次,优化境外再融资审核制度,已正式启动H股全部入市,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互联互通的额度扩大四倍,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放宽证券期货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推动放宽外资股比,业务范围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同时,将引入境外交易者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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