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詐捐女童家屬稱將起訴作家陳嵐及造謠者,陳嵐在哪些地方有誘導大眾之嫌?

用戶4474589971

為博眼球不惜欺騙大眾傷害無辜的人,這樣的個人媒體應在事件瞭解後直接給予封殺。有些有愛心的人士,其實也有霸道之心。

要平衡自己的心態,不要捐了錢,就可高人一等,這不是施捨,這是無私的大愛,不求回報的奉獻。

這個社會就需要火眼金睛的人出來揭穿這些“人”,可惜的是陳嵐早前在微博上被一位醫生實力舉證揭穿過,但依然有很多人去維護,悲哀。 噴的最起勁的,往往一毛錢都沒捐的,會捐的人,都有慈悲心,寬容心。一定要讓這個道德品質差的假作家站在被告席上道歉,支持小鳳雅家人維護自己的尊嚴。


笑搞

當然是陳嵐女士了。

陳嵐女士在2018年4月9日在微博發文,實名報警,雖然她自己已經悄悄刪除了文章,不過感謝互聯網,凡所作為,必留下痕跡。原文中有如下描述

3歲女嬰王鳳雅疑似被親生父母虐待致死。
王鳳雅,被確診患上眼母細胞瘤後,其父母多次利用孩子的慘況,在水滴籌、火山小視頻、快手上公開募款,公開自己微信賬號接受善心人士捐款。籌款數萬以上,後被多方舉報後,被水滴籌中斷疑似騙捐行為
。卻從未給孩子進行過正規治療。
不給重病的女兒治病,籌款後,卻給兒子送去大醫院治療唇顎裂。

不過陳嵐女士當時造謠的內容,其實不侷限於上述兩點,還包括如下內容

2018年4月6日,在多位愛心人士上門走訪,強烈要求必須送醫後,萬般催促下,王鳳雅才被其母其爺爺送到北京兒童醫院就診,在醫院眼母細胞瘤專家確診並肯定孩子還有救後,其母立即在醫院撒潑大鬧(可以調取監控錄像),隨後將孩子強行抱走消失。
請警方積極介入,立即封存孩子屍體!請查明死因,查清疑似涉嫌詐捐的款項!

在有槽發佈的《王鳳雅小朋友之死》一文中,有如下描述

目前在小鳳雅救助項目上,已知的到賬款項達到了15萬元2017年12月……


關心著小鳳雅的熱心人們意外地發現,孩子媽媽確實去了北京,確實去了醫院,但帶去治療的不是鳳雅,而是她的哥哥。此次出遠門為的是給這個男孩子治療兔唇。可以看出,一家是打車去的醫院,醫院的環境還相當高大上,貌似高端民營或外資醫院。相比之下,很多捐款人恐怕還要帶孩子去擁擠的公立兒童醫院看病。

當然了,有槽在造謠上也有自己的創新

正在商討方案時,匪夷所思的一幕出現了,小鳳雅的奶奶搶走了志願者的手機,並開始毆打志願者,接著,其他家屬也參與了毆打。最終,志願者只能報警後無奈離開。

實際上陳嵐和有槽的做法,已經不是誘導公眾了,而是赤裸裸的欺騙公眾,煽動情緒,他們要麼虛構不存在的事實,15萬,重男輕女;要麼故意對事實斷章取義,隱瞞部分不利於其煽動的內容,比如在小鳳雅事件中,將家屬與志願者之間發生的衝突,扭曲成家屬監禁志願者,毆打志願者,這樣的自媒體人,大概只能稱之為自媒體,而不能再稱之為“人”了,他們習慣於通過攻擊他人、製造聳人聽聞的新聞去誤導公眾,從中攫取流量,換得名聲和財富。

在今天,僅僅支持家屬起訴陳嵐和有槽是不夠的,我覺得更重要的,司法機關應當全面清查陳嵐及其公益組織,是否在公益事件中騙取公眾捐款,畢竟陳嵐的公益組織的財務問題至今也沒有透明過,陳嵐女士左手女權,右手公益,炒熱點炒得不亦樂乎,背後必然有利益的驅動,這才叫合理質疑,至於有槽,到現在連道歉都還欠奉,結果如何,最終都是咎由自取罷了。

最後我想介紹一下我這些年工作中總結出來的一個經驗,第一個跳出來指責別人是壞人的人,往往比他們所指責的“壞人”更邪惡,望廣大網友睜大雙眼,不要再被這些雙面人所迷惑。


一笑風雲過

作為吃瓜群眾而言,說實話,很多時候並不是網民很暴力,而是網絡上有先入為主的印象。從最初的詐捐,棄醫,毆打志願者等“志願者組織”現身說法,到目前的官方闢謠,真的是驚人的翻轉。咳咳,不好,我的下巴都驚掉了😭。這是現實版的宮鬥戲麼?

網對於該事件,作為吃瓜群眾的我不知道該如何評說。但是作為某些地方“重男輕女”的思想是確實存在的,否則也不會家庭條件不好有那麼多孩子還要生,多子多福的時代已經過去。

作家陳嵐某些方面是確實沒有經過查證的:

1.水滴籌等眾籌平臺的實際籌款金額,沒有進行確切的調查,僅僅是用目標金額來說事,確實是以偏概全,誤導大眾。

3.對於孩子死亡的信息,沒有經過官方的核實,隨意發佈,彰顯自己的正義化身。這就有點過了。

4.雖然作家陳嵐是愛心組織的志願者,可是畢竟不是眾籌平臺負責人,而且自己也沒有單獨籌得很多的醫療費用,卻對所有的眾籌款項進行了想像式統籌管理。有越權行為。

其實本來這是別人的家事,但是因為眾籌的行為,卻成了公共事件。希望這樣的悲劇越來越少,相關的法制建設也能同步跟上,不讓愛心被誤解,也不讓普通家庭受傷害。



JasonYuan68921596

目前很多人認為陳嵐造謠是因為:

1、4月初謠傳孩子的死訊;

2、謊稱父母籌款15萬,並且用於病童兄弟的兔唇;

3、在微博宣佈孩子被父母虐待致死並實名報警。

關於4月9日誌願者以及陳嵐對外錯誤發佈孩子“死訊”,我認為她們並非有意撒謊。根據最早報道此事的《北京青年報》的“病童救命善款去向疑問待解”一文中的求證,

對外發布孩子死訊的,首先是家屬。後來孩子又活了過來。沒有人蓄意為這個撒謊。其次,這個報道也說明,志願者在家屬身邊給與了適當的協助。

陳嵐非常情緒化地在微博指責病童的父母將孩子虐待致死這件事,是真的。她也就此道歉過。

作為數十萬粉絲的意見領袖,陳嵐指名道姓指責一個家庭,確實不應該。沒有哪個家庭能夠經得起這樣的曝光和輿論攻擊。我認為她確實應該道歉,並且引以為戒。

然而,我在社交媒體上,發現有人評論說,陳嵐憑什麼認為父母不如你一個陌生人愛孩子,志願者憑什麼介入別人家庭的就醫決策。我覺得這種言論很可怕。如果父母的行為自然是百分之百為孩子好,那麼還要反家暴法和防治未成年人性侵四部門文件做什麼呢?

在社會工作領域,有一個原則是案主自決,因此有些人認為應該尊重王家的選擇——即便是錯的。然而,這裡案主是誰?是家長,還是孩子?兒童福利工作者守望兒童權利,為不能說話、沒有任何決定權的孩子進行社會守望,怎麼成了不能饒恕的罪過?

我國“反家暴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如果公民質疑和報案有問題,那麼將來我們聽到鄰居女人孩子慘叫,看到不良於行的老人被棄置在樓道里,打110是不是“吃人血饅頭”?

要知道父母不是天生地會替孩子做出最好的選擇,選擇需要知識與信息,需要他們自覺知曉什麼可以做和不能做,這需要一個對兒童權利友善的社會文化氛圍培養他們,告訴他們做對的事。

而王家,儘管值得同情與理解,未必做了對孩子最好的選擇。

我看了王志安的視頻採訪,在其中,王鳳雅母親抱怨志願者玩手機、拍照(為了幫助她家進一步成功籌款),抱怨沒有在北京一攬子搞定診治與住院,甚至包車逃走。也許她們對於志願者的期待,是安排好一切,否則就是騙子;但在就醫其實非常繁難的北京,從小地方來的人,恐怕很難理解這個過程需要的等待。很顯然,志願者與家屬雙方,處於兩個不同的知識體系和生活環境,她們不僅無法溝通,還發生了嚴重的衝突。

陳嵐的機構的志願者多為經濟條件不錯的城市“愛心媽媽”,據說此事讓很多媽媽退出公益群,認為很寒心。

我覺得問題有兩個方面。一是一線去幹預的人很多事志願者身份,志願者如果培訓不足,很多時候會投入太多情感和道德判斷,也不容易對工作中要接觸的不同類型與階層的人有同理心,溝通上沒有經驗和準備。

另一方面,是王鳳雅家這樣的普通農村家庭,沒有機會日常接觸與瞭解公益機構,而公益機構也無法蓬勃發展到即時響應基層需求。就算幸運得到志願者幫助,這更像一場偶遇,建立信任與作出正確決定都很難。造成這個狀況的原因很複雜。

陳嵐和志願者們出於兒童權利最大化的考慮,與家屬發生矛盾的時候,沒有采取合乎比例的處理方式,這是需要批評的。

但理解家屬的處境,不等於不需要發出任何別的聲音。在有外部捐助的情況下,為女孩花的藥費也就相當於為男孩養傷買的空調,這不是一個公平與明智的決定。發生這件事,不僅應該細化捐助規則,也應該提供更多信息增加公眾對疾病和兒童權利的認識,而不是變成一種個人之爭。

媒體更不應該主動捲入這個把公共議程私人化的過程。我希望目前紛至沓來的媒體,能夠充當王家與外界溝通的橋樑,讓兒童福利組織與案主之間的矛盾能夠合理解決,而不是去放大其中的裂痕。

畢竟,還有千萬個病童家庭,期待不灰心的公益行動者,為她們灰暗的生活帶來一縷光亮。


李思磐

女童王鳳雅的事件風波,已經隨著真相的水落石出逐漸平息,然而在整個鬧劇發酵中扮演了一個“不光彩”推手的陳嵐,也終於尷尬地品嚐到了自己一手釀造的苦酒——不僅向所有在這場風波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而且刪除所有帶有情緒衝動時的表達,但“亡羊補牢”的被動此舉在某種程度上也讓其聲譽形象“受了傷”。

一、 在沒有認真調查、徹底搞清真相之前,信口開河,歪曲事實,誤導大眾,推波助瀾蹭熱度。

陳嵐寫道:她(備註小鳳雅媽媽)直播的過程,就是鳳雅慢慢被腫瘤耗死的過程。

而為了榨取更多捐款,她不止一次,透過視頻,讓鳳雅對鏡頭求求大家,孩子稚嫩的哀求:“救救我、我想活”。

她通過展示鳳雅的苦難,瞬間錢財潮水般湧來,她獲得了從未想象過的鉅款(事實上,前後收到善款只有區區3.8萬餘元,而非網傳的“15萬元”驚人鉅款)。



二、不吝用惡毒語言,冷嘲熱諷殘疾家庭的現實痛苦(以下全部來自陳嵐的自媒體發聲摘錄)。

陳嵐寫道:“他們家在當地,算是奇葩。鳳雅媽生了 5 個孩子,但其父親精神異常。5 個孩子裡,鳳雅是老 4,最小的一個是男孩。患有唇顎裂。”

也許覺得這樣輕描淡寫,不足以排遣心中的怨恨和憤怒,於是陳嵐又追加道:“唇顎裂、眼母細胞瘤都可能遺傳基因方面的疾病,這個家族,基因壞了。人心,也不忍直視。”

且不說事實緣由經過如何,愛心募捐花去多少,單單是對本該社會關愛、呵護對象的殘疾家庭和成員而言,任何冷嘲熱諷的毒辣語言,都會像一把無形的刀子,讓他們受到不可忽視的莫大傷害。

正如現在受到輿論譴責、好像良心突然發現的陳嵐在圍脖上反省感慨的那樣:“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為何我憤怒起來就忘記寫在桌面上的話?把自己變成了一把利刃?”

三、利用自己的網絡知名度,不停臆想捏造子虛烏有的“爆料”,一次次將小鳳雅家人(尤其她媽媽)捲入輿論漩渦,折磨得“遍體鱗傷、痛苦不堪”。

陳嵐寫道,今天互聯網上掀起前所未有的風浪——為小鳳雅討說法。

而根據最新的官方消息,鳳雅家庭拒絕透露所得善款數額,也拒絕公佈花銷明細,也拒絕退回餘款

(事實上,王鳳雅爺爺表示,給王鳳雅使用的醫藥費、尋醫差旅費、生活費、喪葬費等支出後,善款剩餘金額為1301元,已於5月25日交至相關政府部門)。

她一邊把錢塞進腰包,一邊罵著志願者,一邊看著女兒痛苦地死去,一邊在用她的苦難壓榨大家最後一點鈔票(呵呵,不得不佩服這種臆想加揣測的寫法,就像在橫店拍電影錄大戲,好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陳嵐接著寫道,悲傷+憤怒壓倒了一切。我是一邊哭一邊敲手機寫了一條微博,表示不信、但竟然是真!

我吐槽了當時為了送醫的各種努力,及對方家庭的不配合。以及最讓我憤怒的“幾次死而復生”。

並決定,我要舉報及查明死因。

正是她這種一次次無中生有的文字情緒升級,把一起小概率的普通善款救助女童事件,炒作的沸沸揚揚,波詭雲譎,而通過不斷髮聲陳嵐又一次受到了社會普遍關注,彷彿又出了一次名似的。



四、事實真相出來後,無奈道歉,但並未認真反省,只是勉強地擠出了一句“但我確有不當”貌似反悔的話(出自陳嵐圍脖)。

陳嵐回顧了自己表達情緒的過程並表示,她逐漸從憤怒中冷靜下來。“鳳雅已逝,說什麼都沒意義了。向在所有在這場風波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向鳳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鎮幹部,以及曾為孩子一起傷心難過的人們,在圍觀中被我的憤怒情緒傷害到的每一位網友道歉,並刪除所有帶有情緒衝動時的表達。

在道歉中,陳嵐感慨道:唯有愛和忍耐、智慧能彌合分歧。爭吵只能加劇撕裂和痛苦。這是我學到的悲傷的一課。

霍小姐以為,在事實真相沒有弄清的情況下,憑空指責,推波助瀾,誇大渲染,無疑會加大隔閡與誤解,間接把一場普通捐贈演繹成了慈善鬧劇,無端傷害了小風雅家人、公眾的慈善熱情,這個教訓的確值得人們汲取和反思。


霍小姐的八卦爐

我相信,在這樣的家庭裡,即使男孩得了這種病,面對幾十萬的醫療費用,他們也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而陳嵐以及其身後的慈善機構,以慈善的名義,以關愛病童的名義,不顧受助人感受,不看受助人實際情況,以自身意志為準繩,強行要求受助人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做,這是慈善嗎?這近乎強盜了吧!

我認為,慈善有一個非常重要而經常被人忽略的要點,那就是尊重受助人的意願。(當然,這個尊重是要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框架下,這一點不說清楚,一定會被鍵盤俠噴死)不管捐了多少錢,這是捐助人愛心的體現,而不是他們可以指責別人生活的資本。如果想不明白這一點,還是遠離慈善吧!這樣的慈善只能造成傷害


老特媽平局聯隊

4月9日,作家陳嵐在微博上實名舉報,聲稱一名女童被親生父母虐待致死。一石激起千層浪,很多網友紛紛轉發,讓這家人頃刻之間被亂入輿論漩渦。



但是,前幾天事情出現反轉,事情真相根本就不是作家陳嵐說得那樣,很多網友得知真相以後也紛紛向女童家人致歉。



那麼,作家陳嵐作出了哪些誤導性言論呢?我來簡單梳理一下。

一、女童死亡時間有誤

作家陳嵐在4月9日發微博聲稱女童已經被虐待致死,但其實當時女童並沒有死亡,事實上女童是在5月4日那天離開人世的。

女童王鳳雅的主治醫生、張集鎮衛生院副院長楊榮光表示,王鳳雅的家人從未放棄過治療。

三、女童家屬並不存在騙捐行為

以後再遇上這種博取眼球的不負責言論,大家還是理性對待吧,不要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製造網絡暴力。


冰焰

陳嵐雖然刪除了自己的帖子,並拿出了幾千塊錢捐贈,但有網友截圖,掩蓋不了其造謠生事,利用道德綁架的事實,還有北青網,還有光明網,以及其它一些不良媒體,以及頭條美食號冰清,都起了不好的作用。

陳嵐的劣跡,包括保姆縱火案中詆譭林爸爸,江歌案中詆譭江媽媽,利用自己的影響錯誤引導輿論走向,故意博眼球。在小鳳雅的事件中的錯誤有三:

1、誇大捐款數目,造謠15萬,實際只有3萬多。15萬的“詐捐”數目,最初公眾就是從陳嵐這個渠道知道的,而陳嵐和冰清目前將責任推到北青網,這三個人應該逃脫不了責任,帖子刪了,但總理都說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網友有截圖,證據並不難取得。

2、誣陷小鳳雅母親重男輕女,挪用捐款給兒子治病。小鳳雅媽媽給兒子治兔唇的錢,是嫣然基金負責報銷的,包括手術和兩次複查費用,都是免費的。這些不良自媒體,卻誣陷小鳳雅母親重男輕女,用捐款給兒子治病,不理女兒死活。

小鳳雅的家人最後將剩下的一千多塊錢在鄉鎮人員的監督下捐了出來,而其母親也受打擊生病。這些陳嵐之流,最終肯定逃不過法律和道德的譴責。熱心公益是好事,但不要把自己的主觀意想,凌駕到被幫扶者意志之上,更何況利用社會輿論、道德綁架,欺負弱勢群體,並從中獲利,自媒體也要自律,也要講道德和良心。


真寧腔調

並不是誘導,成熟的公平社會就應該把帳算清楚,並不在數額大小,而是一種責任。陳嵐並沒造謠,家屬確實沒有單據,並且沒有善款專用,孩子爺爺你有什麼權力,以不知感恩的心告別人?


高人58152252

真是無利不起早!為了自己的利益!就利用新浪微博大V的身份為所欲為!陳嵐的團隊還是以前的團隊!連放式方法都一樣!只是小希望之家換成了上海大樹公益組織!換湯不換藥做表面偽慈善,撈錢是真!所謂的志願者和義工也是你自己團隊的人吧!俗話說得好無利不起早!哪裡有家暴哪裡都有你們組織的身影,國家有法律有正規組織!你們可好為了名利雙收什麼方法都能想到!曾經發生過你們私人公益組織和別人家人搶小孩事件!就算別人父母被法院定他們沒有撫養權!但撫養權也不是給你們私人公益組織拿去的吧,別人還有親人,及國家兒童福利院。每次都是你們找家屬要所有的病例單和住院費用單子!要是不給你們就用社會壓力,或網絡輿論壓力給別人家人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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