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三大机制” 推进省委巡视组交办件办理工作

桃源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高效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在办理工作中,桃源县建立了“三大机制”,切实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建立包保责任机制

根据桃源实际,坚持把包案领导责任放在首位,严格践行包保责任制,完善包案领导回访制度。时,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职能部门信访工作责任,从积案化解、接访劝导、疏导教育等方面全方位落实单位包案责任。创新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统筹运用好信访联动力量,推介纠纷多元化解,加快信访件办理速度,要求责任单位必须在10天之内完成办理工作。

建立实效管理机制


抓实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信访责任,确保信访办理取得实效。重点解决思想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解决不彻底等突出问题。认真对待每一件交办事项,坚决把问题解决到位,把法律政策解释到位,把思想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位,让每一件交办事项的办理都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

建立多元化解机制


针对每一件交办件的特点,县信访局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派出专业人士与包案领导、信访人一起,从法律政策层面、专业角度剖析案情,寻找化解良策。积极借助社会力量,调动各种资源,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的作用,注重相互配合,形成办理合力,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现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桃源县信访局 罗奕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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