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縣:“三大機制” 推進省委巡視組交辦件辦理工作

桃源縣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省委巡視組移交信訪件辦理工作,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動高效落實,取得了階段性的工作成效。在辦理工作中,桃源縣建立了“三大機制”,切實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

建立包保責任機制

根據桃源實際,堅持把包案領導責任放在首位,嚴格踐行包保責任制,完善包案領導回訪制度。時,按照 “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基本原則,強化職能部門信訪工作責任,從積案化解、接訪勸導、疏導教育等方面全方位落實單位包案責任。創新聯動處置工作機制,統籌運用好信訪聯動力量,推介糾紛多元化解,加快信訪件辦理速度,要求責任單位必須在10天之內完成辦理工作。

建立實效管理機制


抓實工作作風,進一步落實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的信訪責任,確保信訪辦理取得實效。重點解決思想重視不夠、責任落實不力、問題解決不徹底等突出問題。認真對待每一件交辦事項,堅決把問題解決到位,把法律政策解釋到位,把思想教育和幫扶措施做到位,讓每一件交辦事項的辦理都能經得起時間和實踐的考驗。

建立多元化解機制


針對每一件交辦件的特點,縣信訪局要求相關責任單位派出專業人士與包案領導、信訪人一起,從法律政策層面、專業角度剖析案情,尋找化解良策。積極藉助社會力量,調動各種資源,發揮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的作用,注重相互配合,形成辦理合力,切實把問題解決在現場,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桃源縣信訪局 羅奕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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