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實幹興肇
巾幗擔當,建功立業
經常逛某寶的網友可能會發現,
以“農產品滯銷”為宣傳語的商品不少,
你有沒有發現,
這宣傳海報上的人很面熟?
為什麼他的貨總是滯銷?
經常網購的你,
有沒有見過這組圖?
怎麼樣?是不是覺得很眼熟?
這位大爺賣什麼,什麼就滯銷。
一開始是水果,
後來大概覺得水果不好賣,
大爺就改賣蔬菜作物,
結果還是滯銷。
不行不行,還是改賣經濟類作物吧。
至於結局,自己看吧:
可能覺得自己對農業不擅長,
大爺開始銷售文房四寶,
又是滯銷!
質量先不提,
不少網友說,
就是衝著大爺這個人才來買的!
看來大爺已經擁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了。
那麼,
這位大爺是誰,
照片來自哪裡呢?
“臨猗蘋果滯銷”? 當地稱誇大事實
據臨猗縣政府調查:
報道所選用視頻、圖片均拍攝於2016年以前,有的還採用“擺拍”方式,刻意營造果農的貧苦形象。此外,為最大限度地博取消費者同情,電商刻意打造臨猗蘋果“醜”的特點,所呈現出來的蘋果都是有果鏽疤痕、麻點、黑點、龜裂的次等果,此類蘋果是客商將優質蘋果篩選收購以後餘下的殘次蘋果,僅佔很小的比例。
個別平臺採取不當手段取得了加蓋當地鄉、村及果業部門公章的材料配合宣傳,並且陳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大多平臺蓄意誇大果品滯銷嚴重程度,造成了蘋果價格的不合理波動。
據調查
主打悲情牌是一種常見的營銷方式,廣東徐聞的菠蘿、安徽一帶的蜜橘等農產品也都曾被採用這種方式進行營銷,目的是為了吸引眾人眼球,博取消費者同情,短期、局部的方便了果農售果,但從全局和長遠來看,損害的是整體品牌形象和全體果農的整體利益。
據媒體調查發現:
除了“臨猗蘋果滯銷”外,還有多個商家以“宣傳滯銷”來售賣商品,其中包括菠蘿、鮮筍等食品,還包括了毛氈等用品,而令人驚異的是,不少商家的宣傳圖片用的都是同一名老人的照片,這名老人也在網上被冠以“滯銷大爺”的名號。
一家售賣“野生小筍”的店家同樣用了“滯銷大爺”的照片。宣傳圖中老人形象不變,只是右側的畫面換成了筍,也配有“尋求幫助”的文字。
店家說
筍子來自桂林臨桂區,他並不認識“滯銷大爺”,用這張照片只是因為“看他好拉生意”,並且還有很多不同的商家也都在用大爺的照片來拉攏顧客。店家還表示,因為這類“野生小筍”只有一個月的上市期,用了“滯銷大爺”照片以後確實對銷量有些幫助,“水果、米粉,好多用他的,我們也不是一家的。”
桂林市臨桂區政府一名工作人員稱
現在已經過了挖筍季節,也沒聽過有滯銷的農產品,“筍子一般都是清明前後挖來吃的,現在的筍子都很老了,而且當地的種植基地也沒有那麼大的規模,大多都是野生的,不可能產生滯銷的。”
對於商家以“滯銷”為名來售賣商品,網絡電商平臺客服表示,用戶如發現情況不符可以進行投訴,工作人員會進行處理。
此外,公司也有大數據庫,會對商家進行監督。客服人員在看過“滯銷大爺”照片之後表示,多家店鋪都採用這位大爺照片作為宣傳,已經涉嫌侵犯肖像權,“店家用網頁製作的,大爺有權利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大爺找來,平臺肯定會對他負責任。”
律師:店家虛假宣傳應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介紹:
店家以滯銷為名銷售臨猗蘋果等商品,陳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蓄意誇大果品滯銷嚴重程度,已經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經營者或可被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對於消費者維權問題,韓驍介紹,網上店家的虛假宣傳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蘋果等商品不屬於“七天無理由退貨”的範疇,但消費者與店家協商一致,可以要求退貨退款。
另外,店家基於欺詐的故意,實施了虛假宣傳的欺詐行為,使消費者產生了錯誤認識,並基於錯誤認識購買了其果品,如果造成了消費者財物損失(比如消費者花高價買回帶有疤痕、麻點、龜裂的次等果),則其行為涉嫌欺詐。
網友評論
不少網友表示自己也上過當,看到這個後很生氣,下次再也不會買了。
還有網友認為這樣不僅坑了網友,也害了果農:
莫讓虛假宣傳
消費人們的同情心
傷了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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