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快讯:2018年农村(城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来了!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其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大病保险快讯:2018年农村(城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来了!

1、什么是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降低至3000元)以上部分作为补偿基数,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分段递增。报销比例为: 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 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 2一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大病保险快讯:2018年农村(城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来了!

2、什么是大病保险再报销政策?

2017年起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城乡居民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3万元),大病保险再次给予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报销比例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80%; 1-2万元(含2万元)报销90%; 2一5万元(含5万元)报销95%; 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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