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下令對洪秀全施一酷刑 為何曾國藩敢公然抗旨?

同治三年(1864年)六月,由曾國藩、曾國荃兄弟督師的湘軍,用挖地道埋火藥的作戰方式,轟塌太平天國都城外牆,並趁勢拿下了金陵城。攻陷金陵後,湘軍一舉拿獲了洪秀全的兒子洪天瑱,以及太平軍最後的希望——忠王李秀成。

這樣一來,也基本宣告轟轟烈烈開展了十多年的太平天國起義最終走向了覆滅。

從道光末年開始,經歷咸豐一朝,洪秀全等人所領導的太平天國起義,一直都是清廷的心腹大患。因此,清廷對天王洪秀全尤其恨之入骨。在得到曾國藩上奏的戰報後,儘管當時洪秀全已經去世,但清廷仍然做出了一個殘忍的決定,要對洪秀全的遺體進行處罰。

清廷下令對洪秀全施一酷刑 為何曾國藩敢公然抗旨?

在下發給曾國藩的諭旨中,清廷著力褒揚了湘軍在金陵攻堅戰中的表現,並表示將對湘軍戰士論功行賞。同時,對太平天國的“發逆”,也嚴懲不貸。上諭對曾國藩處理太平天國的戰俘提出了兩個要求:

一是“李秀城、洪芢達二犯,即著曾國藩等派委妥員,檻送京師,訊明後盡法處治。”二是“洪秀泉(全)屍身,覓獲後銼屍梟示,仍傳首被害地方,以洩眾憤。”

中國人歷來講究入土為安,而清廷對這個已故的叛軍首領,不僅要掘墓開棺,還要讓他身首異處,傳首東南,無疑是一招極其毒辣的懲罰手段。

曾國藩打下金陵後,很快便找到了洪秀全的葬身之處。對曾國藩而言,執行清廷的命令,並沒有什麼難處,但是他卻選擇公然抗旨,沒有將洪秀全梟首,而是“戮而焚之”,將洪秀全的遺體一把火燒掉了。

清廷下令對洪秀全施一酷刑 為何曾國藩敢公然抗旨?

曾國藩剛剛立下大功,又手握重兵,正是瓜田李下,最容易遭人猜忌的時候,為什麼卻不惜違反朝廷旨意,將洪秀全遺體火化呢?難道是因為曾國藩做人仁慈,不忍心看到洪秀全受此酷刑?

顯然不是。曾國藩之所以不惜違抗旨意,燒掉洪秀全屍身,是想以此作為藉口,順便把清廷另一道命令也違反了。

另一道命令,即要求曾國藩將李秀成解押至京。對曾國藩而言,這一條是絕對不能答應的。

究其原因,出在一個“錢”字上。

清廷下令對洪秀全施一酷刑 為何曾國藩敢公然抗旨?

在攻克金陵之前,人們紛紛傳言,洪秀全在天京城中有一個大寶藏,裡面藏著這十多年到處搜刮而來的錢財。清政府一開始的盤算是,等打下了金陵,就把寶庫中的財寶全部運回北京,作為戰爭善後的經費。

但曾國藩和曾國荃兩兄弟打下金陵,搜遍了洪秀全的宮殿,卻發現別說大寶藏了,就連一個普通的金庫都找不到。於是奏稱:“歷年以來,中外紛傳,逆賊之富,金銀如海,乃克復老巢,而全無貨財,實出預計之外。”清廷想用洪秀全財寶充實國庫的願望落了空。

有一種傳言,說曾國荃攻克金陵城後,大發國難財,把洪秀全的財寶都裝進了自己腰包。不管真相是曾家兄弟監守自盜,還是確實沒有寶藏,他們都絕不能讓李秀成到北京招供。萬一李秀成一口咬定,城中本來有財寶,現在卻不翼而飛,朝廷細究之下,曾國藩兄弟便是殺頭的大罪。

清廷下令對洪秀全施一酷刑 為何曾國藩敢公然抗旨?

所以,曾國藩不惜抗旨不尊,燒掉洪秀全屍身,又擅自將李秀成和洪仁達二人處決,是為了自己保命。而對這兩件事,曾國藩都說是為了防止沿途騷擾地方,用同一條理由敷衍了過去。

一方面死無對證,另一方面曾國藩又大權在握,清廷也不敢貿然追究曾國藩的抗旨之罪。最後,曾國藩不僅沒有受責,反而被大大表揚了一番。

清廷下諭旨說:“曾國藩奏、各將士於六月二十七日,在偽宮內掘出洪秀泉逆屍,經該大臣等驗畢戮屍焚燬。該逆雖逃顯戮於生前,難免極刑於身後,亦足以大快人心。”“將該二逆極刑處死,免致沿途騷擾地方,所辦甚是。”一場大禍,便這樣消弭於無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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