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业主因无车位被赶出所居住的小区,暴跳如雷两脚踹断挡车杆?

话社会

首先,从法律层面讲,该男子踹坏挡车杆的行为是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一事归一事,与物业有纠纷、有冲突、谁合理、谁不合理,那么,你们想办法去解决。发泄情绪、发泄私愤也行,你去“哐哐哐”的踹墙,这都没人管你,只要不影响到别人、不影响到社会。但是你踹坏了物业公司的杆,就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损失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判3年以下的刑;损失不够5000元,可以治安处罚。


其次,不能助长这种不良社会风气。

你和物业有矛盾,就去踹他的杆;他和物业有纠纷,就去砸物业的车或打物业的人,那么,我们这个社会不就乱了套了吗。将心比心,是不是别人和你有了矛盾,也可以这样踹你、打你、砸你呢?凡事必须依法处理和解决,也许在解决过程中,法律会有不完美和滞后的地方,但它目前仍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唯一处理方法。不要受某些发牢骚、泄私愤的人的蛊惑,有些人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


最后,不能因你是业主就有可能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现在小区都是高层,车位都在地下,很多没有车位的车被物业私放进来,随意停放,堂而皇之的侵占了其他业主购买的车位,也是十分不道德的。你可以和物业协商,看是否还有多余车位,你去购买或租赁,如果已经没有空余车位了,物业不让你进,是正确的。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Beyond1975

如何看待业主因无车位被赶出所居住的小区,暴跳如雷两脚踹断挡车杆?

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有时候是因为物业不靠谱,有时候是因为个别业主不靠谱!每一方的责任和权利都是有限的,不要越界!

物业公司需要首先摆正位置,你要搞清楚你的责任和权利,不要该负责的没有负责,不该伸手的地方手却伸得很长,名义上的管家成了作威作福的主人!这样霸道的物业在现实生活中不少!这样的物业就是个无赖!

其次我们每一个业主也需要摆正位置,也需要搞清楚你的责任和权利,这个小区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家,更是全体业主的家,进入小区我们也不能为所欲为,进入小区不仅仅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需要遵守小区的管理规约!有一些没有公德心、法律意识淡薄的业主也挺无赖的!


这个物业公司有权利阻止这个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吗?

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虽然不是所有车位产权都归属于业主,但小区内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共同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占用这部分道路及共同场地规划的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该男子也是业主的一员,他有权使用这些设施!就这一层来说物业没有权利限制业主开车进入小区!


心安理得君

没有车位,业主竟然因无车位被赶出所居住的小区,业主暴跳如雷,飞踹端挡车杆。业主和物业已经从服务与被服务转变成了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据了解,4月28日,吉林长春,一小区业主暴跳如雷的飞踹断了挡车杆。小区的物业表示,该男子为该小区业主,因小区内只允许有车位的车辆进入,该男子无车位所以让其离开。该业主下车后暴跳如雷,直接跳起猛踹挡车杆。踹完一脚后,又返回去狠踹,直至将挡车杆踹断。最终驾车离开。

发生这样的事情的确让人有些意外,物业的做法让人有些难以理解,没有车位的就不能进入小区?要明白这可是小区的业主,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以前都称业主爸爸,你这样打脸业主真的好吗?

对于购买房子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其实很常见,很多人购买房子已经花掉了大部分积蓄,再加上昂贵的车位,很可能真的负担不起。房子的刚需程度肯定要高于车位。而且很多小区的车位也并不是满配置。也就是说,车位数量有限,有的业主就算是有钱可能也买不到车位。

对于这位业主,我们不能排除他是买不到车位这种情况。

物业不让没车位的业主进小区,无非是保护购买车位业主的权益,因为小区内没有车位,停在路边会造成小区内拥堵,相信很多车主都遇到过这样的头疼事,一大早上起来,就要打电话求人家挪车,因为这种事,很多车被砸被黑也是常有发生。

当然这里我们只是就事论事,业主买了房子,先不说停不停在小区内,起码连进出的资格都已经被物业剥夺,这本身就不合理。物业像驱赶不良商贩一样的驱赶业主,试想哪个业主能受得了,家住在小区,却被驱赶,换成物业你会不会恼火?


小拉车

我认为,这是又一起业主“五个分不清”所引起的典型舆情风暴。同是,也是小区“主权”、“治权”未落实的必然显现。

从一看到这个问题和这个视频开始,本人就断定,肯定又会是一大波不明就里的人会将矛头对准物业公司喷个不停,事实说明果然这样。如何看待这个情况呢,本人从几个方面缕析一下。

首先,题主的问题有些偏颇,应该是物业不允许无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而不可能是把业主赶出小区的。如果业主不开车进入,物业怎么可能赶业主呢。

其次,题主的备注说明不清楚,这个小区的车位跟户数的比例是多少。依据所在城市是长春,本人感觉这里的小区停车位应该是极为紧张的,特别是老旧小区,车位比例达不到三分之一。即使很多新小区,由于受空间等限制,车位也是远远不够的,停车难不仅是这个小区,在全国很多城市的很多小区都存在这个问题。

第三题主也没有说明,小区里没有车位的车不允许进入小区的这个规矩是谁制定的。在小区里制定停车规矩的一般是两个,要么是物业公司,要么是小区业委会。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了业委会,但是却没有制定停车管理办法,而是让物业公司制定规矩,本人认为是极为错误的,也是小区业委会“丧权辱国”的典型表现。如果是小区业委会制定的,那么相信业委会肯定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那么所有的业主都应该遵守这个规矩,物业仅仅是执行小区的规矩。如果业主有不同看法,完全可以在制定规矩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进去,对停车管理办法提出自己的意见进行完善,这才是小区主人应该有的基本态度,也是小区具有了“主权”、行使了“治权”的具体表现。如果制定规矩的过程中,业主不问不闻,以为与自己无关,那本人认为过错方在于不参与的业主。

当然,如果规矩是由物业制定的,或者说是受业委会委托制定的,我也相信物业制定的停车规矩也是响应小区里其他广大业主的呼声,也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四,相信很多的网上喷子又要把一切都推给物业,本人也看到很多评论,称物业应该增加停车位等等。看到这些异想天开评论,本人觉得实在好笑。物业就如同家庭中的保姆,你家里没有停车位了,凭什么要叫保姆帮你建停车位呢?即使保姆要帮你建停车位,你有空地吗?你支付了建停车位的资金了吗?不要把物业公司看成是万能的,建停车位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也没有那个能力。反对来说,在一个有绿化用地的小区,如果物业把绿化取消了改建停车位,我也相信同样会有很多网络喷子又要骂物业了。那你要物业怎么做呢?

第六,小区停车难,根源在于小区在规划、建设的时候就没有充分考虑到停车难的问题,跟开发商、政府规划部门、住建部门有直接的关系,这不是物业公司能改变的,也不是小区业委会能改变的。在尊重现状和现实的情况下,小区业委会要制定出停车的规矩。车位多了,空地多了,规矩宽松一些。车位少了,空地也少了,规矩肯定就会严格一些。不要脱离现实去想象,也没有任何的实际作用。

本人在“锐眼说小区”里发过一篇文章《业委会引导业主“五个分得清”,小区矛盾可减少一大半》。也就是说,业主要分得清小区的问题哪些属于物业公司的,哪些属于开发商的,哪些属于自己的,哪些属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哪些又属于业委会的。如果连这些都不清,把所有的问题都希望物业公司去解决,那真是天方夜谭啦。反过来说,这样的思想也是极为危险的,因为当你想着把什么问题都要给物业公司来解决的时候,事实上业主在思想上已经把物业公司赋予了无限的权力和能力,而如果物业公司拥有了这个权力后,小区的业主会成为一个什么角色呢?

假设这个问题反过来问:“小区停车位已经停满了车,物业还放进无车位车进来堵塞了大家出行,你怎么看?”相信又是一大堆骂物业乱放车的人啦。

抱怨和谩骂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出点子想办法亲历行才能解决问题。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锐眼说小区”,看看里面的一些文章,相信能给你一些启发的。


锐眼说小区

这属于霸王条款吧?如果不是在买房子的时候就签订了合同的话,后加的可以告他的。
4月28日,在吉林长春发生了一起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无可奈何的事儿。一名男子因为在这个小区没有停车位,而被撵出了自己所在的小区。暴跳如雷的他可能因为面子的原因,返回后觉得气不过,停车下来怒踹小区门卫的栏杆,一脚又一脚,直到将栏杆踹断。


男子的行为肯定是违法了,跑不了要赔偿的后果,可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霸王条款,国家又是否支持呢?

根据规定,小区停车位如果占用了公共区域的话,那么这个地方是归所有业主所有的,小区的物业没有理由将没有车位的业主赶走,因为这是人家自己花钱买的,属于公摊面积里的一份。

所以男子在包赔物业的损失以后,应该告物业,这样都属于侵害业主的利益了,只要没提前签合同,告赢他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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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叨娱乐团

99随便语:有家不能回?高价购买房子的业主,却因无车位而被物业拒之门外,这是闹剧更是悲剧。

地点:吉林长春

时间:4月28日

事件:业主因没有车位被保安拒绝进入自家小区,一怒之下踹断挡车杆

99随便观点:

第一,出现类似停车位纠纷的小区,越来越多。

全国几乎所有城市,汽车数量处于迅猛提升状态,于是不可避免出现了小区停车位不够用的问题,尤其建设时间久的老小区,问题更突出。

这是由于当初的小区规划不到位所致。

在十年二十年以前,谁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会发展到今天这种状态,每家每户只要你愿意,就可以拥有一辆甚至两辆小汽车。

如此一来,当初仅规划少量车位的小区停车位,当然不够用了!

可以肯定地说,愤怒踢断挡车杆的长春业主,一定不是个例,由于停车位纠纷,对小区物业严重不满的业主,多了去了!

第二,小区物业有权不让无车位业主进入小区吗?

笔者认为不能。

道理很明显,小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小区是业主的家,作为主人的业主,如果无法回到自己的家里,那不是很荒唐的事吗?

但换个角度想,小区物业负有管理小区秩序的责任,假如该小区内停车位严重不够用,所有业主都把车开进小区,造成小区内道路堵塞,是不是也是小区物业的失职呢?

这个问题,几乎没有绝对的答案!

你站在业主角度,就会支持业主!

你站在物业角度,就会支持物业!

第三,小区停车位问题,为何成为无法治愈的顽疾?

现实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激烈冲突,不仅是停车位数量不够,更是因为,物业公司制订的制度不合理,侵犯业主利益。

比如说,常常有物业公司,打着维护小区秩序的旗号,高价出售,出租停车位,对于停车位的收费标准不透明,一切全凭物业说了算。

了解物业公司内幕的人就明白,别看停车位只是小区物业管理的其中一个“小方面”,但实际上,由于停车位带来的利益,在物业公司总收入中占据重要位置。

很多小区收取的停车费用,高于小区全体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总和!

在巨大的利益之下,也就难怪物业公司想浑水摸鱼了。

第四,笔者认为,解决小区停车位问题,应当从根源下手,让小区业主委员会起到积极作用,不能任由物业自说自话。

从根本上说,在小区停车位的规划和收费问题上,物业和小区业主之间,是严重对立的,两者的利益也是严重冲突的。

所以,把停车位管理权,全部交到物业公司手中,就会催生出不合理现象。

笔者认为,物业公司是业主请来管理小区的“管家”,不能让物业公司拥有不合理的权力,比如对停车位的绝对管理权。

应当让小区业主委员会成为停车位问题的决策者和指导者!

具体来说,小区内的停车位如何划定,采取何种方式提供给业主使用,业主使用停车位缴纳的费用等等,不能由物业公司单方面说了算,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拿出指导性原则,再由物业公司具体执行。

这才是解决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的正确方式!

结束语:小区业主无车位被自家小区拒之门外,这是严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在于杜绝物业公司的自说自话,让业主委员会成为小区的真正“领导者”。


99随便

在这个车位比车还贵的社会,物业是否应该合理开发公共免费车位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激化矛盾。

事件简述:

(1)4月28日,吉林长春,一名男子从车上下来,怒踹小区挡车杆。

(2)监控视频显示,该男子下车后暴跳如雷,直接跳起猛踹挡车杆。踹完一脚后,又返回去狠踹,直至将挡车杆踹断。最终驾车离开

(3)据事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踹闸杆男子实为该小区业主,因小区内只允许有车位的车辆进入,该男子无车位所以让其离开。

笔者所在的小区也是只有地下车位和地上车库,你买到了就可以开车进小区,没有车位和车库的一般不会让你开车进去的,除非你是临时拉运东西,这就造成了小区门口的道路两旁非机动车道成了大家的停车场,车辆都停满了非机动车道。

话社会观点

物业应该如何做好,有车却没有车位业主的服务

购房一直是大部分人一生的重大事件,所有积蓄加上贷款能买套房子基本已经算不错的了,更别说现在一个车位都能赶上一个普通轿车的价格,这就造成了一般的工薪阶层费劲巴拉的买的起房子,但是车位却真心买不起。

也许后续存够了钱能有购买能力,但是那个时候又没有了车位,这样的业主多得很。

这也是现在物业和业主的普遍矛盾,怎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才是物业应该做的事,毕竟业主交了物业管理费,物业的服务就要对得起这份物业管理费。

合理开发公共免费的停车位,这是唯一缓解和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是像新闻中所述将业主驱赶。

物业清理无车位车辆合理吗

从大部分业主的利益角度来说这是合理的。

没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那么这样的车只能停放在别的业主的车位或小区内道路旁,这样做一是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二是阻碍消防通道。

物业将这样的无车位车辆请出小区无可厚非了,也许这位业主只是临时停车,物业注意沟通方式和说话语气,大部分业主还是能够理解的。

但是如果物业像驱赶不良商贩一样的驱赶业主,试想哪个业主能受得了,家住在小区,却被驱赶,换成物业你会不会恼火?

矛盾重重的物业和业主关系

物业和业主本身就矛盾重重,经常是物业费交了,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想换物业又因为各种原因换不掉,日积月累的矛盾在那摆着,业主心里本身就憋着火,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很正常。

物业首先要明白自己的定位是个服务行业,是为业主解决问题的,不是为业主添堵的。

笔者所住的小区不要说车位的问题,就是安防都是问题多多,经常有电动自行车、山地车被盗的,年年就知道催着让交物业费,也没见小区有啥改观。

如何解决问题

业主成立业委会,由业委会与物业进行交涉各种问题,这是常规的做法,也是在法律允许范围的做法,但是能有多少业主能真正的参与到业委会的业主大会中去提问题?经常是不知道就被谁给代表了,这也是现状。


依法业主是有权利开除物业公司的,但是现实往往开除不了,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这就是规章制度缺乏监管,这样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常态化的民生问题。

要想真正的解决这样的问题,一是物业本身能够主动的做好服务定位。二是依法监管要到位,督促物业执行。三是业委会不是搞出来成为摆设的。

结束语: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是为什么总是有这样的矛盾出现,无论是物业的问题还是业主的问题,都应该冷静积极的解决问题,而不是任由矛盾自由发展。


话社会

我们先抛却所有身份,仅以旁观者来看,来想这两个问题。

一、评论里很多人口口声声说车位不允许销售,并且得到多人认同。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这是个谣言!为什么这个谣言能传播这么久这么广?我估计可能是这种说法更符合大家心里的想法吧。但事实是很残酷的。

一般小区车位分几种情况:一、开发商拥有产权,车位并没纳入房屋面积的公摊;二、车位面积纳入公摊,产权属小区全体业主;三、人防车位,产权属国家人防办。

第一种情况,产权是开发商的,开发商愿意卖就卖,愿意租就租。凭什么不让人家卖?

第二种情况,产权是全体业主的,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由物业公司采用优先原则出租。即谁先来租谁先得。

第三种情况,产权属国家人防办。发生战争无条件使用。无战争时,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毫无疑问是开发商投资),由开发商提交申请备案,得到人防办许可之后可以出租。一般租期不超过三年,租金各地按各地规定。

很明显,第一种情况是可以出售出租的。第二、三种是不允许出售,但可以出租的。

结合原问题看现象,这位业主属于既没买车位又没租车位。他要开车进小区,要么占用别人车位,要么占用公共道路,给其他业主通行带来不便,用物业的话来说,就是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利!

第二个问题,物业公司是管理还是服务,有没有权利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这里的业主其实应该是没买车位也没租车位的业主。

其实是一个概念,服务即管理!服务是针对所有业主共同的权益,而不是针对某一个业主或某一些业主。一个小区小的几百人,大的成千上万人,任何一个物业公司都绝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满意。在维护大多数业主权益的同时,肯定会小部分业主不满意,两害取其轻,肯定以满足大部分人为首选。

当然,由于现在很多物业公司内部管理的不完善,有的以赚钱为主,为了赚钱而损害业主利益,而且这样的公司越来越多,导致了社会上一提到物业公司就来火。给人印象就是黑!这与物业公司自身有关,与社会传播也有关。

总的来说,业主踢栏杆肯定不对,踢坏了必须赔偿,因为栏杆也是全体业主的。物业可以再人性化一点。学习学习先进经验,设一些临时停车位,或和有车位业主协商,搞一搞闲时出租等方案。

最后再说一句招人恨的话:你既不买车位也不租车位,还想免费停车,这么好的事,还是别想了!


湖洋舟照

4月28日,吉林长春,一位业主因为在自家小区没有车位而被保安拒绝进入自家小区,男子一怒之下踹断挡车杆。整个过程被监控视频拍下。


据小区物业反应,该男子确实是小区业主,由于小区规定,只允许有停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而还男子没有车位,所以物业要他把车开走,所以才导致该男子做出了那样的行为。

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在很多地方的小区都是存在的,作为业主,自己的车不能停在自己家里,被拒之门外这不是笑话吗?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如果让没有车位的你进入小区,那就是对其他业主的不负责。因此角度不同,得到的结果就不同。



既然这个物业是管理这个小区的部门,那物业做出一些利于广大业主的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在业主住进这个小区之前,就有没有停车位就不能进入车的规定,那这位业主如今住进小区,那就是说同意这个规定。那这次业主的行为显然就不妥当。


相反如果这个规定是在业主住进来之后做出的规定,那物业公司也应该对在规定之前的那些没有车的业主,以及之后没有买到车位的业主,在以后买车之后如何停车做出合理的安排。

如果这些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那就召开业主大会,集思广益,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准,然后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毕竟归根结底,物业,业主委员会都是为广大业主服务的,目的都是让大家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家。


诗词公寓

别什么都是共有的,有些小区地上不能停车,就地下车位,有产权证,也可以包月,一些人就是不买还不包月就想进去停,这怎么可能。进去占别人的车位,这种人就是没有素质和教养!

你只买了房,没买车位,你人可以在你房里随便转,但车不能进去,你进小区只会侵占他人车位,这个没买房的进去你家随意享受一个道理!


没买停车位不让车进去无可厚非。公共通道和别人车位肯定不能让你随便停了,一开先例,不都乱套了。最好的方式是加设立体停车场收费供无车位产权业主和探访人员停车,社会其他车辆禁停。目前物业基本收费积极,其他磨洋工,脾气差。

车位本属于楼盘配套设施,结果把具有垄断性质的车位被开发商当成了独立商品进行售卖,不产生矛盾才奇怪了,要当初卖房时就注明车位只卖不租,你看还会有好多人来买你的房子。

况且车位是开发商卖的,物业只是管理。房子是人的家,车位是车的家,没买车位就只有小区外面四海为家。物业真的不管车了,是对买了车位业主和其他业主权益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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