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偷拆”|“误拆”|“连带拆”……应当如何进行拆迁维权?

“偷拆”、“误拆”、“连带拆”...因为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有些征收方就学会了运用一些“非常手段”,成为了部分征收方的违法行为实施借口,但!这些行为被国家严厉打击,一旦发现是征收方的“所作所为”则必严惩不贷。

房屋被“偷拆”|“误拆”|“连带拆”……应当如何进行拆迁维权?

只要房屋被莫名其妙的拆迁,则对方就应当为此负责,因而“对方”是谁的举证很重要!首先创为律师要先带领大家看一则新闻:

新闻报道:5月14日,市民刘女士位于安顺水洞街的民房,遭不明人员破坏,房屋内的东西不翼而飞。如今,刘女士的房屋内一片狼藉,屋内的窗户被人砸烂,藏在墙壁内的电线也被人凿出,地面到处是垃圾。

房屋遭破坏

“赔偿一直没谈。”刘女士说,所以也没有去在意这套房子。

昨日上午,刘女士接到了邻居电话,问她房子赔了多少。刘女士觉得奇怪,“我赔偿都还没谈啊!”后来,刘女士才从邻居口中得知,自己的房屋已被人破坏。随后,她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房屋大门已被破坏,里面则是一片狼藉。

据刘女士称,自己在房屋内的一台麻将机、一个铁炉子以及众多小物件都不翼而飞。

不明人士拆房

发现房屋被破坏之后,刘女士第一时间找到了西秀区2017年市一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但对方告诉她,他们并未拆其房屋。

该指挥部的一名女士表示,他们已了解了情况,“还没有签合同,不可能是我们拆的。我们拆迁肯定要按正规程序走。”至于是谁拆掉了房屋,这名女士则表示,她也不知情,并建议刘女士向警方报警。

如今,令刘女士担心的是,她的房屋赔偿是否会“打折”。据其介绍,此前,她的房屋是装修好的,但现在,房屋的装修已被破坏,不知道未来被拆时,是否会给予其装修补偿。

刘女士表示,她还会来到指挥部进行咨询。对于房屋被人破坏一事,目前,刘女士已向警方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

“不翼而飞”的房子?这难道不是一个罕文?听说过物品丢失的,但是却完全没有听说过房子被“偷”拆的,“房屋”变“砖瓦”,无论是谁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因为本案还在调查当中,我们不能随意揣测,只希望刘女士可以早日得到答复。

房屋被“偷拆”|“误拆”|“连带拆”……应当如何进行拆迁维权?

为了给大家增加法律安全感,创为律师今天要给大家普法的是如果遇到征收方偷拆等这种违法现象,应当如何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一般对于征收方的违法偷拆行为,创为律师要从法律理论的角度有给大家做一个维权分析。

1.要求赔偿

(1)“打死也不认”。征收方有可能会不承认是其偷拆,举证是谁具有很大的难度,如果一旦征收方否认偷拆行为,很容易就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法院不同意立案。

(2)“恢复原状难实现”。即使征收方承认偷拆,如果诉到法院要求征收方恢复原状,但认定被破坏的权利是否具有可恢复性具有较大难度,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恢复工作往往不具有经济性,而是多采取补偿款方式来解决。

2、及时报警

报警——及时拨打110: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违法偷拆行为是对公民人身、财产权进行严重侵害的违法行为,所以及时报警很必要。

3、行政复议

法律程序——行政复议: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对征收有着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的偷拆行为进行查处。

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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