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將調整

最大上調幅度每立方米不超0.35元 預計居民購氣月均增支7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25日宣佈,自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這是我國自2010年以來首次調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最大上調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

居民購氣價格不會立刻上調

6月10日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上調後,居民購氣價格不會立刻調整。

我國天然氣價格實行分級管理。門站價格由國家管理,門站以下銷售價格由地方管理。此次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終端銷售價格將由各地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調價前須按規定履行價格聽證等相關程序。

“各地如果2018年需要調整銷售價格的,原則上要在8月底前完成調整工作。”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

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與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同步推進,有利於降低銷售價格調整幅度。

按照國家發改委此前要求,各地將於6月底前出臺配氣價格監管規則,降低輸配氣價格;同時減少中間環節,取消不合理加價,降低供氣成本。此次調價還將結合居民階梯氣價制度的完善,降低居民銷售氣價特別是一檔氣價上調幅度,更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預計各地銷售價格調整幅度都將小於門站價格調整幅度。”這位負責人說。

由於各省門站價格調整幅度不一,各地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幅度也不一樣。以城鎮居民每戶每月基本生活用氣20立方米、每立方米最多上調0.35元測算,每戶每月增支7元左右。

此次理順價格涉及氣量只佔國內天然氣消費總量的15%左右。按終端銷售價格最大提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2018年8月全部疏導測算,影響2018年CPI上升0.02個百分點甚至更小。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此次調價方案強調對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實施精準補貼,中央財政將利用大氣汙染防治等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確保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生活水平不因理順居民用氣價格而降低。”

理順價格有利改善供應

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思路,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不斷深化,佔消費總量80%的非居民用氣價格已由市場形成,或建立了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上浮20%、下浮不限的彈性價格機制。但居民用氣價格改革相對滯後,通過陸上管道供應的25個通氣省份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做調整,價格水平低於非居民用氣。

“目前居民用氣平均門站價格為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不僅低於進口氣供應成本,也低於國產氣供應成本。”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說,居民氣價倒掛,既不利於保障居民用氣供應,也不利於天然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我國對天然氣等優質清潔能源的需求不斷上升。2006年,我國成為天然氣淨進口國。此後天然氣對外依存度快速攀升,2017年已接近40%。

天然氣通過長輸管道輸送到各省份門站後,哪些切分給居民,哪些切分給非居民?“市場供需緊張下,面對價格差,企業有強烈動機把居民用氣倒給非居民,政府監管也很困難,價格信號失真造成市場扭曲和混亂。”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鄭新業說。

去年採暖季國內天然氣供應緊張,一些地區居民用氣受到影響,凸顯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

門站價格理順後,門站環節將不再區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氣。鄭新業認為,這有利於改善天然氣供應,理順政府和企業關係,也將改變以低價補貼高收入人群的現狀。

思亞能源諮詢公司總裁李遙說,理順居民用氣價格後,地方政府和城市燃氣公司在推進煤改氣中,會更充分考慮氣源落實和下游用戶承受能力,通過改善農村建築保暖等手段減少天然氣浪費,推動煤改氣理性發展。

一年內門站價格不得上浮

此次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具體門站價格。

為保證改革順利實施,通知要求方案實施起一年內門站價格不得上浮。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剩餘價差一年後適時理順。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居民和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銜接後,消費旺季可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適當上浮,消費淡季適當下浮,可引導用戶旺季少用氣、淡季多用氣,促進削峰填谷。

去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我國油氣體制改革的思路和任務。“定價機制改革是天然氣體制改革的重要環節,將倒逼改革不斷深化。”劉毅軍說。

目前天然氣門站價格採用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國家能源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周大地說,我國對公用事業民用價格調整持審慎態度。一方面價格要基本反映成本變動,防止市場信號失真,另一方面要週期性抹平價格劇烈波動,確保供應及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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