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視頻,是關於假如你離婚了,是選擇房子還是選擇孩子呢?
調查的結果跟最初大家料想的一樣:女人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孩子,給出的理由是孩子是自己十月懷胎生的,其中辛苦只有自己知道。
而男人們給出的結果大多數是選擇房子,只有極少數選擇孩子。一位在一線生活的男士給出的理由是房子那麼貴,價值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孩子嘛有能力可以再生,房子不可能有能力再買了。
可事實上呢,果真如此嗎?
事實就是,在農村還有四五線小城市而言,大部分女人離婚不會要孩子,大部分男人會選擇要孩子,而且房產也是歸男方所有,因為大部分家庭房產還是婚前財產,而且農村有很多家庭都重男輕女,認為孩子本就是男方的根。
當然也有女人寧可不要財產也要孩子,即使自己過的再苦也不會讓孩子受苦。畢竟有了後媽就相當於有了後爸,而大多數女人帶著孩子再嫁後爸也會對孩子好。
所以,婚姻中男女雙方要互相體諒,儘量不要離婚,離婚後最受傷的就是孩子!
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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