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最終達到8%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費,保險人對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行為。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最終達到8%

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其目的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職工個人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職工個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資基數,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1997年不能低於繳費工資基數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個人繳費不計徵個人所得稅,由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最終達到8%

什麼是退休費用社會統籌?

退休費用社會統籌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指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一定範圍內統一徵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退休費用的制度。具體辦法為改變企業各自負擔本企業退休費的辦法,由社會保險機構或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計算基數與提取比例向企業和職工統一徵收退休費用,形成由社會統一管理的退休基金;企業職工的退休費用由社會保險機構直接發放,或委託銀行、郵局代發以及委託企業發放,以達到均衡和減輕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的目的,為企業的平等競爭創造條件。隨著社會化程度的提高,退休費用不僅在市、縣範圍內的企業之間進行調劑,而且在地區之間進行調劑,逐步由市、縣統籌過渡到省級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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