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光伏總裝機規模已經超國家2020年規劃

1、8省光伏裝機總規模超國家規劃

2017年7月19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中,對21個省到2020年的光伏項目裝機規模進行了規劃。根據該規劃,21省到2020年光伏裝機的規模為128GW。

然而,到2018年2月份,全國已經有8個省的裝機規模超出了上述指導意見中的2020年底規劃目標,如下圖所示。

8省光伏總裝機規模已經超國家2020年規劃

圖1:21省2018年2月底實際裝機規模與2020年規劃差值(單位:萬kW)

從圖1中可以看出,截止2018年2月底,

安徽、河南的實際裝機容量已經比規劃容量超出300萬kW以上;

湖北、江西、浙江、山東的實際裝機容量也已經比規劃容量超出100萬kW以上;

上述8省份截止2018年2月份新增裝機總規模達到6334萬kW;

其他13省到2020年的規劃總規模為7850萬kW;

因此,即使8省份在2018年2月底之後無新增裝機,其他13省嚴格執行國家規劃容量,則到2020年上述21省的總裝機規模將達到

14184萬kW

2、2020年全國光伏總裝機將超170GW

除了上述21個省份之外,

1)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慶、西藏、海南7個省、市不限規模;

截止2018年2月份,這7省、市的光伏裝機總規模達到385.6萬kW。

2)甘肅、新疆、寧夏由於棄光限電嚴重,2017~2020年不安排新指標。

截止2018年2月份,這3省、區的光伏裝機總規模達到2374萬kW。

因此,在最保守的前提下,

8個超規劃的省份無新增裝機;

7個不限規模的省市裝機量不增長;

3個限電省份無新增裝機;

則到2020年全國的光伏總裝機規模將達到169.44GW。

因此,可以預見,到2020年全國的光伏裝機總規模將超過170GW

3、各省的控制措施

上述規模超國家規劃的8個省份中,很多在2016年開始就出臺了管控措施。

1)安徽省

截止2018年2月底,安徽省的實際裝機規模超出國家規劃396.2萬kW。

2016年1027日,安徽省能源局發佈了《我省先建先得光伏電站建設形勢分析報告》,介紹了安徽省的光伏地面電站開發情況。

截止20168月底,全省已備案20兆瓦及以下先建先得光伏電站項目344個,裝機6622兆瓦。其中,併網項目

66個,裝機1304兆瓦,佔全省併網光伏電站裝機54%;在建項目64個、裝機1250兆瓦。併網項目中,有53個項目、裝機1024兆瓦確認了光伏電站規模指標,約佔已建成併網裝機規模的80%

:安徽省各地項目儲備情況(截止2016年8月底,萬kW)

8省光伏總裝機規模已經超國家2020年規劃

安徽省能源局的介紹非常明確:

已經併網的項目,還有280MW未獲得指標;在建項目,還有1250MW未獲得指標。累計已經1530MW了!也就是說,安徽省已經有153kW的項目開始一段時間可能只能拿到脫硫煤電價了。

再加上正在排隊的、已備案的6622MW項目,就是

815.2kW的項目了。雖然無法預測未來能源局每年能給安徽多少的規模指標,但不出意外到2020年之前,肯定不會超過400kW也就是說,即使是現有備案的項目,也有一半以上到2020年之前也拿不到規模指標。

鑑於上述原因,

2016年112日,安徽省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於暫停集中式光伏地面電站建設項目備案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081號),文件提出:

為推動我市光伏資源的有序利用,根據省能源局統一部署,各地暫停集中式光伏地面電站,包括20MW規模項目的備案工作,待國家政策明朗,並完成電網消納能力研究報告後恢復項目備案。

2016年1125日,安徽省滁州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布《開展光伏電站2016-2018年建設計劃修編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根據省能源局統一部署,暫停集中式光伏地面電站備案,待國家政策明朗,並完成光伏電站2016-2018年建設計劃修編後恢復備案。

可見,安徽省應該是全省都暫停了新增地面光伏電站項目的備案。

2)河南省

截止2018年2月底,河南省的實際裝機規模超出國家規劃303.8萬kW。

2016年113日,河南省《2016年三季度河南省光伏電站建設情況》,介紹了河南省2016年前三季度的光伏電站建設情況:

(一)建成項目。截至9月份,全省光伏電站新增併網規模191kW,累計裝機規模達到213kW

(二)在建項目。截至9月份,各市(縣)上報、在建光伏電站總規模預計368kW,其中,630

日至9月份新增併網規模32kW;主體工程已完工、近期擬併網規模26kW;其他在建規模310kW。各市(縣)上報情況見附件。

(三)2016年光伏電站年度指導規模使用情況。國家批覆我省2016年光伏電站年度指導規模

50kW630日前已併網且通過第三方評審和公示的14個項目,規模29.3kW,按併網時序直接納入2016年度指導規模。2016630日至
9月底,根據省電力公司提供數據,全省又新增併網32kW。我委正對該批項目依照併網時序、逐一進行容量核實,核實後對其中全額併網項目進行公示,公示後列入2016年度指導規模,直至2016年規模用完為止。

2:河南省各地項目儲備情況(萬kW)

8省光伏總裝機規模已經超國家2020年規劃

我省光伏發電已備案容量遠遠超過國家可能安排我省容量,已出現建成併網項目無法列入國家指導規模的情況,項目未進入年度指導規模時不能開工建設;對於未取得主要支持性文件、違規開工的項目應當責令其停工。

可以看出,

河南省1~6月併網159kW7~9月併網32

kW,累計191kW。其中,159kW中有29.3kW使用了2016年的規模指標(129.7kW應該是20142015年的規模指標),所以要從
32kW項目中再選20.7kW的項目進入2016年的規模指標名單,則會有11.3kW已經併網的項目拿不到2016年的指標

再考慮336kW

的在建項目,正常情況下年底前可建完,也拿不到2016年的指標。也就是說,2017年河南將有347kW的建成項目排隊等規模指標!正常情況下,到2020年,河南估計也拿不到347kW的指標!

另外,部分省份雖然未明確下文暫停備案,但實際上已經備案的項目,遠超國家“十三五”期間能給予的規模指標。

3)江西省

截止2018年2月底,江西省的實際裝機規模超出國家規劃158.1萬kW。

2016年6月2日,江西省能源局發佈《關於印發《做好近期光伏發電應用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贛能新能字〔2016〕66號):

從2016年6月1日起,建議各地暫停新增地面光伏備案申請,待全省光伏指標供需平衡後再恢復備案。國網江西公司暫停受理未列入當年全省目錄項目的評審工作

2016年6月30日,江西省能源局又發佈《關於向光伏發電企業進行風險警示的緊急通知》,明確告知光伏電站開發企業:

全省違規在建或擬新開工項目遠遠超過未來幾年國家可能安排給我省的光伏電站建設計劃。大部分項目即便參與競價,也無法及時獲得國家建設計劃,項目存在嚴重虧損的風險。請你們立即要求所有無建設計劃的在建項目一律立即停止建設,擬新開工項目不得開工。自行新開工或繼續建設的項目,其風險由企業自行承擔。

4)寧夏省

2016年6月7日,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區光伏電站建設管理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6〕85號),文件提出:

由於部分市、縣(區)在未取得光伏年度開發指標的情況下,大規模備案地面分佈式光伏電站,尤其是部分項目不符合國家對分佈式光伏電站建設的有關規定,例如不滿足所發電量主要在併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等要求。

為避免給相關企業投資光伏電站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各市、縣(區)必須立即停止對地面分佈式光伏電站的備案。各市、縣(區)要開展已備案分佈式光伏電站項目的清理工作,凡已備案未開工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已開工的項目一律停建、緩建。


5)浙江省衢州市

浙江省雖然整體規模控制較好,但部分地市規模超出規劃而遭到暫停。

2016年5月17日,浙江省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暫停光伏項目備案的通知》(衢發改便箋[2016]49號),文件提出:

為統籌規劃全市光伏發電項目,有效配置資源,促進光伏電站建設健康有序發展,做大、做強衢州市光伏發電產業,經研究,從即日起暫停所有光伏發電項目的備案工作,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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