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堅執行難:“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攻坚执行难:“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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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堅執行難

2018年4月19日大清早,申請執行人張某就帶著錦旗走進了雙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辦公室,對執行幹警真情為民窮盡執行手段,著力破解執行難案的辛勤付出,表示深切的感謝和由衷的稱讚。

攻坚执行难:“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案情回顧

2013年3月18日下午,張某駕駛摩托車沿國道320線自邵東往雙峰方向行駛,途經G320線1293KM+500M處左轉彎時,與朱某駕駛未註冊登記上戶的小型轎車相碰撞,造成原告張某與案外人張某某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事後,雙峰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朱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張某承擔次要責任。事故造成張某顱腦損傷,愈後致輕度智力缺損,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經鑑定,構成一處八級、一處十級傷殘。張某出院後遂向雙峰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法院判決朱某向張某支付賠償款144347.81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1250元。

執行歷程

2015年依張某的申請立案執行。隨後,在雙峰縣人民法院主持下,被執行人朱某與申請人張某就賠償一事達成協議,朱某在當年12月30日之前賠償3萬元,2016年6月30日之前還款3萬元,餘下部分在2016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還清,所有款項由朱某的父親擔保。

本以為協議達成後朱某會自覺賠錢,可接下來的行為卻讓人大失所望。朱某及其父親支付部分賠償款後,便玩失蹤,被執行人朱某更換了手機號碼,下落不明。

隨即,執行法官一邊查封了擔保人的房產,同時將被執行人朱某列入失信人名單,使其在高消費、出境、辦理貸款等多個方面受到限制;一邊多次與朱某父親溝通,耐心釋法,但均未果。在查明朱某及其父親均在外地打工,有經濟能力卻拒不執行法院的賠償判決後,雙峰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朱某以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罪移送公安立案偵查。

雙峰縣公安局立案後,對朱某涉嫌拒執犯罪進行網上追逃。2018年4月16日,朱某被河北秦皇島警方抓獲並移交給雙峰公安,等待朱某的不僅是民事責任,還將面臨刑事處罰。朱某之父與申請人張某主動和解,並達成協議,於4月19日當天一次性支付了剩餘的賠償款85000元。

法官說法

法律的權威在於執行,法律的生命力也在於執行。“建立健全懲戒制度,壓縮惡意逃債者的生存空間,成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失信被執行人之所以能夠賴賬不還,其根本原因在於自認為賴賬不還沒有關係,就算被拘留,也僅僅只有15天,出來後又可以回家繼續瀟灑。為使“老賴”無法再賴,避免生效裁判淪為一紙空文,對失信被執行人形成強有力威懾,目前對於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主要通過移送公安立案偵查和刑事自訴立案的方式來擊敗被執行人心理防線。對於掌握了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案件,第一時間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於涉案金額較大,且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只要自訴人提出申請,刑事立案審查等工作隨即啟動,只要符合立案條件,均給予刑事立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現代信息技術織就的“天網”下,犯罪分子可以說是插翅難逃,這樣的情況同樣適用執行過程。2018年2月起,雙峰縣人民法院藉助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系統,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老賴張開了抓捕“大網”,共抓獲拒執犯罪嫌疑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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