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村民捡到同村孩子后故意交他人抚养,这种行为是否触犯法律?为什么?

胡胡92

我们都知道,拐骗儿童是犯罪行为,是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那如果孩子是捡到的,然后故意交给他人抚养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呢?还是仅仅属于是道德范畴呢?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拐骗儿童案。


孔某和陈某捡到同村村民4岁的儿子,但却因为两家有矛盾,孔某不仅没有将孩子送回,还将孩子送给了其堂妹收养,并索要了3000元现金。2017年9月25日,孔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孔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


孔某夫妇的这种行为,导致了4岁的孩子脱离了监护人的抚养,不仅主观上有拐骗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积极的犯罪行为。因此,两人侵犯了他人的家庭关系以及儿童的合法权益,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拐骗儿童罪,已经不仅仅只是属于道德范畴了。法律是公正的。即使已经过去了七年,两人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每一个儿童的失踪,都伴随着一个家庭的破裂,都会让孩子的家人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庞大的失踪儿童数字背后,是各自不同的家庭惨剧。任何拐骗儿童的行为,我们都绝不能姑息。

在此也要提醒家长们,带孩子一定要多留心,提高警惕,绝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在平时也要教育孩子防骗的一些基本知识。也希望群众在看到一些可疑情况的时候能够伸出援手,或许你的举手之劳就挽救了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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