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在美涉枪案:当地法院判定警方搜周立波车辆非法 案件或将撤销

新京报此前报道,当地时间2017年1月19日凌晨,纽约州警方在长岛莱亭顿,将开车“蛇行”的周立波拦下。警方在车上搜出一把手枪,以及两袋毒品。警方随后将周立波与副驾驶座的麻省理工学院研究员唐爽控制。事发后,周立波被控5项罪名,包括二级非法持有武器罪(子弹上膛)、非法持有火器罪、四级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开车时打手机。

案件先后在纽约州拿骚县法院10次开庭,3月27日上午,案件第9次庭审中,周立波的辩护律师对警方拦截和搜查其私人汽车的行为合法性提出质疑,并据此提出申请撤销案件的动议。

5月9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撤案动议进行辩论,法官并未对这一焦点当庭表态,而是宣布将于5月24日再次开庭。

刘龙珠介绍,因为警方搜车行为本身不合法,所以因搜车而发现的车内枪支和毒品,则将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按照纽约州当地法律规定,如果警方收集证据的程序出现问题,则所获得证据被称为“毒树之果”,不能作为证据。

拿骚县法院判定,案件将于6月4日再次开庭。刘龙珠判断,在主要证据被排除的情况下,撤案的可能性较大,下一次开庭,周立波或将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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