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大量缩减,且禁止擅自增编,甚至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国家政策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拨动着在编人或备考编制人敏感的心弦,自今年3月份传出“编制会大规模缩减,各省已经开始改革”的消息,又让一大批备考编制考试的同学揪紧了心。

3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正式颁布,其中明确,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

本来考编路就困难重重,这不是雪上加霜吗?我该不该继续坚持呢?

目前河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开始着手改革,改革的主要举措有: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岗位减少、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出台新规禁止擅自增加编制等等。

事业单位编制大量缩减,且禁止擅自增编,甚至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至少精简两成

黑龙江省要科学配置资源,大幅压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

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5%;市(地)、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

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

省直编制30名及以下单位、市(地)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县(市)编制3名及以下单位要重点推进机构整合。

省直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原则上一律撤并,职能并入相同或相近单位。

通过整合撤并,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20名及以下编制规模的事业单位最多只能保留1个。

河南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岗位减少至178个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该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工工种做了重新设置,工种由原来的290个调整为178个。

事业单位编制大量缩减,且禁止擅自增编,甚至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多地出台机构编制新规禁止擅自增加编制

《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

综上可以看出,虽然公立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但此次改革主要方向并非在教育系统,目前各省教师的招聘工作仍在稳步推进,所以大家可以安心备考,不需要过于担心。而从今年目前已出的公告来看,招聘人数和岗位相比去年是有所增加的,要考编的童鞋趁早备考哟。

下面,我们来看另一个政策

取消编制暂不涉及中小学教师

中小学教师实行聘任制以后,事业单位原编制仍然保留,所聘用人数不能突破编制数。聘任制不是临时工,只要该单位聘用你,就是有编制的正式工,到期后可以续聘。打破原来的终身制,更好地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

事业单位编制大量缩减,且禁止擅自增编,甚至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那么是否有编制用更切合实际的话怎么说呢?

意味着别人有性价比高的的,房租很低得单位的住房,你没有。你只能租房

意味着你的工资只有别人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

意味着你随时都能被别人说开除处理。

意味着你做的活儿会是别人的好几倍。

意味着别人可以休息几个月工资照发你连两天的假期都不可能请到。

意味着即使是星期天有急事也只会给你打电话让你过去处理也绝对不会给有编制得别人打电话。

意味着你想触碰得天花板不过是别人的起点。

可惜,国家要缩减编制了。。。

在待遇上,编制也占主导地位

无编制人员其实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编的编外人员,由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实名制系统里面登记,直接和单位签订合同,另一类也是编外人员,但基本是劳务派遣,合同和外包公司签署,工资待遇一般由单位相关的商会协会解决,两类人员收入差不多,但是劳务派遣的人员具有更大的流动性。

在没有职位或者职称晋升的前提下,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也没什么增长,好在我们的年终奖金今年翻倍了…编外人员的不清楚有没有增加。

甚至在某些单位,有关待遇方面,有编制特殊对待,无编制就只能眼馋了.....

有编制的话你的待遇是有保证的,没有编制的话待遇会差一点。主要表现为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偶尔年终还有点小奖金。

有编制的人员,在实名制系统里登记,在整个市府系统(我们单位在市府内),包括停车,饭卡等都有相应的权益,编外人员饭卡都是临时卡,只有一定时间的有效期,也没法录入自己车牌免费停车。我们最夸张的时间,主管局连中秋月饼都不给编外人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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