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林地确权后都发证,林业部门的林权证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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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林地确权后都发证,林业部门的林权证还有用吗?这个问题可能一两个字就能解决问题,但为了增加这个答案的可信度和说服力,我们还是来看看相关法律的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所以类型的土地(含水面、滩涂)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各部门根据相应的法律有关规定办理,可以看看相关权属证明的签章即可知晓。同时纠正一下问题的不妥说法,林权证也是政府颁发的权属证明,不是林业部门颁发的。

《森林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自2000年4月18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该式样外封为绿色塑封,印有烫金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字样,首页套印“国家林业局林权证监制专用章”,证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中,分别登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林地及其地上林木坐落、小地名、所在林班和小班、林地面积、主要树种、林木株数、林种、林地使用期、林地使用终止日期、林地四至等,证内还设有变更登记和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

按照《森林法实施细则》也对林权证的样式、内容、发证方法等细节有明确的描述和规定。

林权证的产生过程以及未来的趋势

新版林权证始于2008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由各地政府组织,林业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的一次综合性改革活动,是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包括所有农户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成果,并非林业部门独自开展的换证工作,林权证的核换发工作是一项正常的政府职能工作。

2015年3月1日正式实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将森林、林木、耕地、林地、草地、宅基地等纳入其登记范畴,所以今后的森林和林地的初始登记将统一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明确说明,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综上所述,林农朋友大可放心,依法登记发放的林权证依然有效,只是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后进行的初始登记、遗失补办的林权证将换发不动产证。


风儿悠悠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本人林学相关专业硕士,在国家级林业科研机构工作。很乐意为大家服务,朋友们请关注,谢谢!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确权是根据现有耕地和未列入台账耕地进行丈量评估,跟之前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关系。你的地是多少不变,小片荒和无主地重新划入村集体。确权登记证包括五个证书:

  1. 房屋产权证
  2.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证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证
  5. 宅基地使用证 。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 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
  3. 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
  4. 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 明晰产权的依据;
  6. 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以上是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证和林权证的相关解释,我们可以理解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所发证与林权证有着不同的作用。林权证依然是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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