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贯中为什么要在三国演义中安排一个刘备吃人肉的情节,与刘备高大上的形象背道而驰吗?

高原任我行

此题,我从四层意思来答。

其一,史上杀妻之事,指不胜屈。

随拾几例,如战国名将吴起“杀妻求将”,吴起杀妻,是因为那女人妨了他的进取之路;魏文帝曹丕杀妻,是因为妃子甄氏(魏明帝曹叡生母)口吐怨言,令他不耐;唐人张巡杀妻,是因为孤城粮绝,他杀死妻妾,做成肉汤给将士们喝,是为了鼓舞士气;还有清人海升杀妻,是因为家庭矛盾久蓄难泄,一时使气,遂引发了乾隆晚年的一次大政争……

以上都是史上真实的杀妻事件,载于史书之中。

其二,众多的戏曲小说里,“杀妻”更是常见的桥段。

比如“四大名著”里的另外一部《水浒传》,就有宋江杀阎惜婆、病关索杨雄杀潘巧云。

文艺作品里的故事,多不可信,杀妻也一样。比如京剧《吴汉杀妻》(又名《斩经堂》),讲的是西汉末年人吴汉,娶王莽女儿为妻,任潼关总兵。一日捉住刘秀(东汉光武帝),正要送往长安报功,他母亲突然对他说,你父在你幼时,为王莽所害,你正该为父报仇,岂可助纣为虐。她要吴汉放了刘秀,再去把王莽姑娘杀了。吴汉提着剑,去杀妻子,却见妻子在佛堂念经,不忍下手,遂以实情相告。吴妻得知真相后,自刎而死——还是等于被吴汉所杀。吴汉杀掉老婆,就随刘秀打天下去了,后来成为东汉的中兴名臣。

(《吴汉杀妻》是著名的京剧老生戏,京剧大师周信芳的代表作。可是吴汉杀妻这个情节完全是编造出来的,毫无史实根据/皇帝不称朕)

据《东观汉记》一书记载,吴汉富贵后,“但修里宅,不起第”,夫人在他之前去世,吴汉“薄葬小坟,不作祠堂也”。可见京剧里唱的“杀妻”故事,完全是无中生有,现在中学课本里有一篇文章,叫《吴汉何尝杀妻》,就是辩说此事。

从史料或历史故事中取材,随意加添发挥,是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内容多不可信。如京剧新编剧目《曹操与杨修》,取材于《三国演义》第72回《诸葛亮智取汉中 曹阿瞒兵退斜谷》,在原著的基础上,就随意增加了“曹操守灵杀妻”等情节——不仅曹丕杀妻,就连他老子曹操也杀妻了!

(新编京剧里的“曹操守灵杀妻”/皇帝不称朕)

其实,与考证这些故事真实与否比,真正有意思的,是为什么这么多作者和作家对“杀妻”这个老套桥段感兴趣,乐此不疲。

其三,那是为什么呢?就是轻视妇女的思想。

在《三国演义》的前文里,罗贯中写张飞因醉酒丢失城池,致使刘备夫人失陷,张飞酒醒后,欲自杀谢罪,刘备劝他不必介意,便说出“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那句名言。那么刘备得知刘安杀妻割肉来招待他时,会真的“痛伤”吗?两下一对比,刘备愈痛伤,愈见其伪了,大概在他看来,刘安不过是脱了件衣服罢了。

正因为古代社会对妇女的普遍卑视心理,导致史上一再发生杀妻事件,而作家们也自觉不自觉地拿妻子和女人的性命来做“男人大丈夫”的陪衬。

其四,罗贯中做小说,夸张过度。

再看《三国演义》第19回所记刘安杀妻故事,说的是刘备被吕布打败,狼狈逃窜,途中粮绝,但刘备并不足以饿毙,书中称其“但到处,闻刘豫州(刘备),(百姓)皆争进饮食”。这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

少年之意,是指其年轻,不是说他未成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刘安打算好好招待刘备,然而欲寻野味,一时不得,就把他妻子杀了,割取臂肉,当作是狼肉,送给刘备吃。

从这节来看,刘备因为名声好,他来了,百姓争相供奉,他并不会饿肚子,只是战乱之中,哪有什么好吃好喝。而刘安欲供野味(美味)不得,乃忍心杀妻割肉供应,他这么做,只是不愿拿粗茶淡饭来招待大贵人,希望刘备吃的更好一些(可能刘皇叔好几天没沾肉腥了)。

刘安年轻妻子之死,竟只为了刘皇叔吃顿好的(而不是不吃肉会饿死)!

刘安如果真有孝心,为何不学春秋时期的介子推,见主公重耳饿肚子,偷偷割了自己大腿上的肉给主公吃?说到底,他就是个伪君子,与烹子给齐桓公吃的易牙无异。

东汉时代因为实行“荐举制”,名声成为升官发财的捷径,许多人为了求名,好为不近人情的惨绝之事,其时世风如此。说起来,像刘安杀妻献肉这种事,发生在东汉的大背景下,似不太突兀。不知罗贯中编这个故事,是否与他熟知东汉的变态世风有关?但是杀害妻子在任何朝代都是违法的(如清人海升杀妻,就被判了绞监候),即便此妇生于汉末乱世,也不至于其性命随便为人所草菅,杀人者还能得到官方的表彰,故《三国演义》记曹操听说此事后,派人送去二百金致意,绝无可能——再说,曹操又何必去卖这个人情?这都是小说情节之不通处。

(《三国演义》中,刘备与诸葛亮一样,都被描写得太过了,一个变得伪善,一个则近于妖/皇帝不称朕)

一般认为,罗贯中编写刘安杀妻这个情节,是为了“崇刘”,为了烘托刘备之仁德深得民心——瞧,刘皇叔那么好,百姓竟舍得杀妻给他吃,也舍不得让他挨饿。如此写法,实为败笔。如明人李渔评说道:“欲以感切之事形容受之者之好处,不知言之太过,反成惨毒。”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塑造人物时,颇多夸张的笔法,反而对人物形象造成损害,比如刘备,在小说里哭得太多,反而成了伪君子。

刘安杀妻事,也是如此。

(皇帝不称朕/胡丹答题,禁止抄袭)


皇帝不称朕

在咱们国家的历史上,吃人肉是常有的事儿。遇到闹饥荒时,“人相食”的记载就屡屡被写在史书上。

三国时期,兵荒马乱,生灵涂炭,没吃的就吃人肉。比如曹操,他手下有个谋士叫程昱,他给缺粮的曹军送来了粮草,里面居然有“人肉干”,史载“太祖乏食,”程昱“供三日粮, 颇杂以人脯”。

当然,这都是乱世奸雄干的,我们刘备仁慈宽厚,怎么能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呢。慢着,刘备还真干过,而且被史书记载了下来。

刘备南下打袁绍时,留张飞守住大军的根据地下邳,但张飞群众工作做得不到位,管束不住地头蛇,他们和吕布内外勾结,占领了下邳。刘备丢了大本营,前方又迟迟拿不下来,史书上说刘备的大军“饥饿困踧”“穷饿侵逼”,最后,“吏士大小自相啖食”。

《三国演义》的总基调是尊刘贬曹,写曹操如何坏都可以理解,罗贯中为啥要写刘备吃人肉呢?

先看看刘备是咋吃的。一日,刘备投宿在猎户刘安家中,饥肠辘辘。刘安是刘备的脑残粉。可是,他家也没有余粮,想给刘备搞点野味又没打到,最后,他一狠心,把自己媳妇宰了给刘备吃。刘备吃完后才知道是他媳妇。刘备哭了,问:还有吗?这是郭德纲设计的情节。书里说,刘备不胜感伤,洒泪上马

看到了吧。老罗为啥写刘备吃人肉?人家是自愿的,连老婆都情愿杀了给你刘备吃,你说你刘备得多得民心啊!众望所归,民心所向,连吃个人肉都能显出他的“仁义君子”形象,这才是微言大义。只是,现在看来,这个情节过于变态,令人恶心。

刘备仁不仁慈两说,刘安实在可恶,而他的媳妇实在可怜,被人吃了,连个名字都没有留下。


饮水君

新野牧,刘皇叔,自到此,民丰足……这是《三国演义》里,当时一些地区老百姓对刘备的夸赞之词,意在表明刘备得民心呗。

但是,写《三国演义》的罗贯中,塑造的仁义伟大形象下的刘备,又为何吃人肉?



罗贯中《三国演义》的大旋律是“尊刘贬曹”,刘备是他书中“正义”的化身,写刘备吃人肉,其实原因,无非就一个:

通过猎户刘安,杀妻招待饥肠辘辘的刘备,来刻画刘备“受百姓爱戴”。罗贯中想说,连老婆都舍得杀给刘备吃,刘备是有多么受爱戴啊!

你会问,什么?杀妻吃人肉,还受爱戴?这岂不是太搞笑了吗?其实这件事,的确颠覆了现代人的三观!

为什么会这样?先看“刘安杀妻”故事。



刘备大败,逃亡路上遇到了一处猎户人家。猎户刘安,见刘备饿的不可名状,又是刘氏同宗,怎奈家中无食物招待,遂忍痛杀了自己妻子,做成肉食献给刘备吃。刘备吃的狼吞虎咽,问道:这是何肉?刘安瞒说:狼肉。刘备饱后,去后院牵马,忽见刘安妻子血肉模糊于厨下,臂上肉已剜尽,方知吃的是人肉。刘备神伤上马,想带刘安为官奔富贵,但刘安以家中老母为由拒绝了。后来,曹操得知此事,派人送给刘安千两黄金(一说百两),以示褒扬。

猎户刘安,显然是崇拜刘备的铁杆粉丝之一,他杀妻招待刘备,又受到曹操的千金褒扬。可见,当时的社会价值观,有多么疯狂!令人发止!

为什么会这样?再看当时大背景。



三国战乱,民不聊生,十室九空,人口锐减。白骨饿殍遍野,人命犹如草芥。时人饿到发疯发狂,动物的野蛮求生欲,也就随之表现的淋漓尽致。只要能活命,什么东西都有可能成为食物,那种惨相,现代人是难以想象的。

刘备极善于自我宣传,仁义爱民的形象广为流传。至于是否假仁假义,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名气已打出去了,而且很多人相信,你也没办法。用现在话说,刘备就是明星,超级偶像,自带流量,且拥有大量“粉丝”崇拜。

所以“铁粉”刘安家无食物,又见自己“超级偶像”饿相难熬,一看自己偶像有难,这还了得?于是就干了这件“疯狂追星”(杀妻)的事。

封建思想的“荼毒”

另外,当时封建社会女人地位普遍低下,女人作为男权社会中男人的私产,是丧失话语权的,命多是捏在男人手里。所以,古代称妻子叫“贱内”,称父亲就叫“令尊”了。



刘备有一句“毒性”名言,他也是这句名言的首创者。你或许不知道是刘备说的,但一定听过这句名言:女人如衣服,男人如手足,衣服破可以换(缝),手足断了安可续?

可见,当时的刘备,能明目张胆的说出这样的话,而且时人引为“名言”,就是受当时封建社会的思想所致。在现代人看来,这些行为言论,简直荒唐!与现代社会价值观,格格不入!

所以,写《三国演义》的罗贯中,为表现刘备所谓高大上的形象,而安排“刘安杀妻”这一出。人们之所以感到诧异,是因为当时的一些社会价值观,与现代人的社会价值观,差距冲突太大!

我个人“刘安杀妻”持反对态度,不管怎么样,也不能杀了自己妻子,这是犯罪,是罪大恶极!对刘备所谓的仁义,也持怀疑态度。


峰子奇观

可能是因为

真实历史上的刘备军确实在断粮时吃过人肉,所以熟悉历史的罗贯中,既想表现这一历史细节,又不忍心损伤刘备“仁义之君”的正面形象,就刻意设计了一个仰慕刘备的猎户刘安,杀自己妻子以款待刘备的剧情,侧面表现刘备的广得人心。

历史上的刘备吃人事迹,发生在刘备南下攻击袁术,吕布乘虚而入,袭取徐州时。刘备留张飞守下邳,率军在淮阴、石亭等地,和袁术军互有胜负。张飞却压制不住徐州当地的地头蛇曹豹,曹豹固守军营,引吕布入城。张飞虽杀曹豹,城中大乱,难以抵挡吕布,刘备军的后方就此落于敌手。

刘备:

刘备欲攻打广陵取一立足之地,此地守将为当时在袁术麾下任职的孙策舅父吴景,守御森严,久攻难克。于是,刘备军上万人马便这样为袁术、吕布两军夹击,困于广陵,军需断绝,“饥饿困踧,穷饿侵逼”,因此麾下将士属吏竟然“大小自相啖食”,

也就是说,当大批人饿死或者战死而倒毙时,活着的将士食用死去袍泽的尸体,窘迫到已经顾不上尊卑上下了,小兵没准也能吃上刚死掉军官的肉。

至于刘备,还有他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关羽,他们是和将士同甘共苦,一起分食死尸呢,还是自己另外私藏了粮食,因此不用担负吃人肉的恶名?这么说吧,即使到了这个穷山尽水的地步,刘备军仍然奇迹般坚持下来,换得了此后成建制表面降伏于吕布,而不被直接吞并收编的机会,足可见刘备过人的统御能力,和其得军心之程度。

【备军在广陵,饥饿困踧,吏士大小自相啖食,穷饿侵逼,欲还小沛,遂使吏请降布。】——裴注《三国志》引《英雄记》】

三国乱世中,诸侯群雄逐鹿,在军阀以百姓为鱼肉争锋,智士以欺诈为本能成就功名,刘备作为一个到处奔波流离的诸侯,他自己和他帐下的将领,却没有任何一次屠城杀俘劣迹。这和曹操一边写诗感叹“白骨露於野,万姓以死亡”,一边在徐州屠杀数十万百姓,在官渡斩杀七万袁绍军降卒,形成了鲜明对比。

曹操:

刘备的仁义,不止是同时代的曹操孙权,甚至是众多大一统王朝的开国君主不能及的。其道德指数在华夏史上众多君主中可稳居极前列。

毕竟刘秀也好,李世民也好,赵匡胤也好,朱元璋也好,他们自己领兵时或能做到怜惜百姓,不为屠城恶行,但也并不能对属下将领的屠掠行径,完全令行禁止,留下了成都之屠(东汉)、夏县之屠(唐初)、江州之屠(宋初)、和州之屠(明初)等诸多劣迹。

甚至刘备去世后四十年间,蜀汉军队虽然势力弱小、屡遭挫败,执政者和大军统帅更迭多人,却一直都谨守了开国君主的道德底线,从无屠城杀俘劣迹。这确实是对百姓的真心爱护仁义,绝不是假仁假义。

然而刘备这么一位待人宽仁,心系百姓,不枉杀无辜的史上罕有之仁君,在万不得已时,他也吃人,也足以说明了乱世的残酷。确实是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一将功成万骨枯,尸山血海铺就帝皇路。

小说《三国演义》里杜撰了“刘安杀妻”事件,同时又用曹操对此举大加赞赏,甚至封赏刘安的剧情,突出曹操和这个杀妻割肉的刘安是志同道合,惺惺相惜,一般的罔顾人命,和刘备得知真相后,对此的叹息和感伤形成鲜明对比。

这样一来,刘备和曹操不同的性格特征、行事作风就鲜明跃然于纸上了。


狐狸晨曦

也许是为了表现刘备处处受人拥戴的缘故吧,《三国演义》中写了一段猎户刘安杀妻割肉款待刘备的离奇故事。然而,这个故事不但没有给刘备添彩,反而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有人认为,刘安杀死自己的妻子款待刘备,是大义之举,因此,不但把刘安当作义士来夸赞,而且还给他了重重的奖赏。也有人认为,刘安不但把自己的妻子活活杀死,还把妻子的肉说成是“狼肉”,这实在是惨无人道、灭绝人性,实际上,他自己才是一条披着人皮的恶狼。那么,刘安到底是一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士,还是一个天绝人性的恶魔呢?

刘安杀妻飨刘备的故事

吕布夺了徐州,将刘备赶到小沛,不久,又借故前来攻打小沛。刘备兵败,慌忙扔下妻小,骑马逃走。刘备走投无路,只得去许昌投曹操。一天,他饥渴难忍,便到猎户刘安家求食。刘安见来人正是自己久仰的刘备,就想要好好地招待一番,因一时弄不到野味,便将自己的妻子杀了,煮了她的肉给刘备吃。

第二天,刘备到后院取马时,发现刘安的妻子死在厨下,臂上的肉都已割去,才知道自己吃的是刘安妻子的肉。刘备半路上遇到曹操,说起此事,曹操命人带着重金前去赏赐刘安。(见第十九回)

刘安杀妻飨刘备是大义奇绝,还是惨无人性

刘安这个人在《三国演义》中虽然只一个“昙花--现”的人物,但是,他在人们心灵上所留下的印象却无论如何也抹不掉,之所以会如此,并不是因为他创下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而是因为他干了一件千古奇事,这就是他为款待刘备而亲手杀了自己的妻子。那么,应该如何评价刘安杀妻飨客这件事呢?1.杀妻为义,士为知已者死

有些人对刘安杀妻飨客这件事持肯定的态度,他们认为刘安所做的这件事十分“奇绝”,认为刘安这个人义气、豪侠、大孝。

第一,为什么说刘安杀妻款待刘备这件事“奇绝”呢?

我们这个民族自古就有热情好客的优良传统。因此,每当贵客来到家里,盛情款待便成为人之常情。为了表示盛情,杀鸡杀猪者有之,宰羊宰牛者有之,例如,曹操在逃难途中,经过故交吕伯奢家的时候,另伯奢为了款待曹操,当时就曾一边安排家人杀猪,一边亲自出去打酒。可是,像刘安这样,为了招待客人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后割下她身上的肉来给客人吃的事,还从没有听说过。刘安对刘备的这种“接待规格”,确实是世所罕见,完全可以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此等事情确实称得上是“奇绝”了。

第二,为什么说刘安是个“义士”呢?

刘安只是一个普通的猎户,世代以打猎为生,住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他不但没有得到过刘备的任何恩惠,甚至从来就没有见过刘备,这就是说他不曾欠过刘备的人情。刘备走的时候,他仍然留在他的老地方,继续干他的老本行,因此说,他对刘备并无所求。

刘安之所以要盛情招待刘备,就因为他把刘备当成知己。俗话说:“女为悦已者容,士为知己者死。”刘安自己虽然没有为刘备去死,但是,他的妻子却完全是因刘备而死的。像刘安这种为了款待一个“知己”连妻子的性命都肯献出的人,无论如何也应该算是一个“义士”。

毛宗岗在评价刘安的时候曾说:“易牙杀子以飨君,管仲以为非人情,不可近。刘安之事将毋同乎?曰:不同!牙为利也,安为义也。”既然刘安是“为义”而杀妻飨客,那么,他自然就是一位“义士”了。

第三,为什么说刘安是“孝子”呢?

刘安杀了自己的妻子来款待刘备,使刘备很受感动,临走的时候竟是“洒泪上马”,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如果刘安能以护送的名义跟上刘备,肯定能捞上个一官半职。然而,刘安却对刘备说:“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一个可以飞黄腾达的难得机会,只因“老母在堂”而毅然放弃,可见刘安把奉养自己的老母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种行为完全符合“父母在,不远游”的道德标准。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了,刘安就是为了一己私欲而将别人推向悬崖。可见,刘安是个极其自私而且残忍的人。第一,刘安是个“自私”的人

如果刘备非要吃肉不可,或者刘安一定要给刘备吃肉的话,那么,作为一个真正的“义士”,应该怎么办呢?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中国古时候有个叫介子推的人,有一次他跟着主人逃难,几天找不到吃的东西。眼见主人饿得就要昏过去了,介子推便偷偷地从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块肉,煮了一碗肉硒,救了主人的一条性命。

刘安与介子推两人都真心实意地想拿肉来给别人吃,这是他们的相同之处。然而,刘安的做法正好与介子推相反,他割的不是自己身上的肉,而是别人身上的肉。如果割别人身上的肉送人情也算是“义”的话,那么,还有什么事情不能称为“义”呢?退一步说,如果这个“别人”是自己不共戴天的仇敌,那么,食其肉,寝其皮,倒也显出他这个猎户的“豪侠”,可惜且可恨的是,他杀的这个“别人”正是与他相依为命的妻子,一个可怜无助的弱者。在亲者、弱者的身上下刀,这又算是哪路的英雄?

第二,为什么说刘安这个人残忍呢?

刘安是怎样将自己的妻子杀死,又是怎样从她的身上将肉割下来的呢?由于这些细节全被作者略去了,因此,我们在这里只好来想象一下:

也许刘安趁妻子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像饿虎扑食一样用麻绳将妻子勒昏,然后再加上一刀,将血放出;也许他先与妻子商量,妻子吓得浑身颤抖,跪地上求他饶命,但是最后为了款待刘备,还是将苦苦哀求的妻子杀死了,可见,刘安从本质上来看是个残忍的人。

长久以来,人们似乎对刘安杀妻飨客这件事情抱着肯定的态度,甚至是将这件事情传为美谈。但是,在我看来,刘安杀妻飨客这种行为真的很不可取,为了自身的利益枉顾他人性命,这样的行为和一个杀人恶魔有什么区别呢?


闲的蛋痛来研究三国

首先看看刘备吃人的故事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刘备创业之初没有地盘,今投吕布,明天可能投曹操,后天又投袁术,总之漂泊不定。

但凡英雄都有个艰难的创业之初。这也应了那句话:“欲成大事者,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智。”刘备就是这样的人。

话说刘备被吕布击败,这可苦了刘玄德,三天三夜没吃饭没合眼。只顾狼狈逃窜了。

刘备一日,遇到了一户人家,于是扣门询问并打算请赐个馒头和稀饭。

出来的是一猎户打扮的壮汉,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

刘备心想,这几天肚里没油水了,猎户肯定野兔、野鸡、野味不缺,战乱时,粮食反而金贵,不如省点粮食,吃点现成的野味吧。

于是乎,彼此互通姓名,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刘备改变主意不吃馒头和稀饭了),一时不能得(刘安犯难了,多日不打猎了),乃杀其妻以食之。(其妻乃野味范畴吗?)

玄德曰:“此何肉也?”这么香,(刘)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引自《三国演义》

这就是三国演义记述的一件刘备吃人肉的故事。

这要是放在现在,刘备就是犯罪,吃人肉这是人干的事吗?尽管当时刘备并不知情,但也逃不掉惩罚。

但这事发生在乱世就不同了,不值得大惊小怪,即便吃了人家老婆,丝毫不影响刘备高大上的形象。

首先作者说明刘备是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吃人肉的,另一方面表现了老百姓对刘备的崇拜之情,天下人都知道刘使君乃仁义之人,让仁义之人吃了乃永生。

说不定刘安老婆在天之灵要感激刘安呢。刘安老婆追随刘备而去,融入了刘备血液中,刘安感到骄傲,他的老婆也就含笑九泉了。

再者说了,古代的妻子是丈夫的附属品,是个物件而不是当人看待,是传宗接代的工具,既然是工具,有事时拿来应急也无可厚非,这就是当时没有人谴责刘安这样做的原因。

我在想,刘安为什么不自己割肉喂刘备呢?难道他怕疼?

书中交待,刘备找到并投奔了当时的曹操,讲了刘安杀妻这件事,曹操听后感慨良多,估计心里酸酸的,暗骂刘备人缘真好,但障于情面,曹操看在刘备面子上,赐给刘安不少的金银,估计刘安再买八个老婆都绰绰有余。

刘安杀妻献刘备,不但没受到舆论和法律的谴责和制裁,这其实是历史的必然。

当初春秋战国时期易牙就做过这样的事。易牙杀子蒸好后献给了齐桓公吃了,当时不是也没有人说什么吗?反而易牙受到了齐桓公的重用。

易牙是春秋时代一位著名的厨师,他是齐桓公宠幸的近臣,有一次齐桓公对易牙说:

寡人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未食人肉,倒为憾事。

桓公本是无心的戏言,而易牙却把这话牢记在心,一心想着讨好国君。

他心想,国君何等尊贵,绝不能食用死囚、平民之肉。原料一定要选上好的。

后来他看见自己4岁的儿子,于是杀了儿子,进行了一番料理,端给了齐桓公。

桓公吃的很香,最后都把肉汤都喝了个精光,然后抹抹嘴说道:“味道好极了。这是什么肉啊?”

易牙哭着说是自己儿子的肉,为祈国君身体安泰无虞,杀子以献主公。

当桓公得知这是易牙儿子的肉时,内心很是不舒服,却被易牙杀子为自己食的行为所感动,认为易牙爱他胜过亲骨肉,从此桓公宠信易牙。据说后来这道菜被易牙命名为“长生果”,旧上海的达官贵人有的吃过这道菜,不过后来绝迹了。

看到了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杀了儿子献国君都不受指责,刘安杀妻献肉何错之有?国君吃了没人说三道四,刘备也如此。不影响其仁义的形象。

【撰文:秉烛读春秋】


秉烛读春秋

小说就是小说,小说在历史面前就可以随意添油加醋,胡描乱画,不然谁去看呢,写书第一目的是养家糊口,其次才是诗和远方。

历史上的刘备确实吃过人肉,不只是吃过,军队断粮时,顿顿吃人肉了。

一次被袁术和吕布围困,军队断粮,先吃新鲜尸体,后吃老弱,最后高大的吃弱小的,“饥饿困踧,穷饿侵逼,大小自相啖食”。后来被迫投降了吕布,这个《三国演义》里改成,张飞醉酒失徐州,没处去又投降了吕布。

三国乱世,最初军阀混战,百姓不如狗,吃也是抓百姓吃,曹操军团有专门负责这项业务的,比如程昱,为了士兵温饱,把百姓发明成了人肉干,充做军粮。

孔融,就是那个让梨的,为吃人创立了吃人肉的理论基础,他说,吃不认识人的肉和吃其他动物的肉没区别。

历史上的刘备,打下成都后,曾纵兵劫掠三天。三国志.刘巴传》引注《零陵先贤传》中记载,刘备攻成都前,许愿:“若事定,府库百物,孤无预焉”,入成都后默许将士劫掠,“及拔成都,士卒皆舍干戈,付诸藏竞取宝物”,把市面上的货一抢而光,以至于没有物资供应,不能恢复秩序,这时,刘巴出了个馊主意,“铸大钱,官管贸易”。“铸大钱”,就是自己印大额钞票,去采购,不抢了,但比抢更狠;“

官管贸易”就是军政府管理市场运行,战争期间,这个是个有效的政策。最后结果,“数月之间府库充实”。

乱抓壮丁也是刘备常干的事,被老罗写成百姓自愿跟着他走,还扶老携幼。三国志记载,时先主,,,又略得饥民数千人。看来人数真不少,一抢就是一个团。

不过,比起曹操刘备已经算仁义百倍了,曹操乱杀无辜是出了名的,玩过“三国杀”的朋友知道,曹丕的锁定技能是行殇,谁死了,所剩的牌都要交给曹丕,其实,行殇就是盗墓。所以一代文豪的曹家父子被老罗写成奸贼,每下一城,曹丕组织摸金校尉先掘墓,掘墓是对死人,但动不动就屠城,是比较歹毒的。曹操为人如果能有刘备的一半,也不至于那么多能臣干将跟随了刘备孙权,一统天下也只是痴人说梦罢了,最终落个遗恨九泉。

实际上最初,刘备军团就是一群亡命徒组成,和中世纪的十字军一样,所以,今天投吕布,后天投曹操。后来队伍壮大了,要想继续发展,必须走正道,做正经生意了。


史话聊斋

三国演义也读过几遍,刘备吃人肉这个情节应该是刘备兵败后逃难,猎户刘安收留了他,一看他是皇叔刘备,家里穷得叮当响,于是把妻子杀死,用妻子手臂上的肉给刘备做了一顿饭。给刘备说是猪肉,于是刘备放心地吃了,后来解小手,在厨房看到一个死去的妇人,手臂上没有肉,才明白了一切,于是潸然泪下。到曹操那里说了这件事,曹操给了黄金,这件事就这样完了。

从故事情节来看,刘备并没有罪,因为他不知情,但是小说却不是表现的这一点。

我觉得这其实是古代女性身份低下,在男权社会,女性的地位无足轻重,我们现在看来,这些东西是糟粕,但在当时,人们是没有这种观念的,女性就是男权社会的政治牺牲品。反应出古代对女性生命的漠视。

在《水浒传》里,也有很多这种情节,在小说里,潘金莲就是一个例子,他就是被男权玩弄的典型。



另外还有杨雄和石秀杀死潘巧云的情节,杀死了她还将她挂在树上,小说里面,动不动就将谁劈成两半。所以,小说里,歧视女性,滥杀无辜是我们应该反思的。

《三国演义》这一情节,也是同样的道理。


铁匠的头发

刘备徐州兵败,逃往的时候猎户刘安杀妻招待刘备。有一点令人不寒而栗,刘备吃肉的时候问刘安:“此何肉?”刘安回答是狼肉。实际上刘备很清楚是人肉,因为古代部队断粮的时候,吃人肉是经常发生的事,刘备数次兵败,自然有过吃人肉的经历。即便如此,刘备仍然狼吞虎咽吃个大饱。

现代人从当今价值观考虑,认为刘安想跟随刘备当官,事实上刘备确实说要带刘安走,但是刘安拒绝了,原因是自己尚有老母,这么看,刘安是个孝子。那么怎么理解刘安的行为呢?

事实上,历史上吃人肉是个很经常的事。一直到宋朝,如此富庶的盛世,《水浒传》中吃人肉的场景比比皆是。古代女子地位低下,是丈夫的私有财产军中一旦断粮,军官杀了自己的妻子给士兵吃,往往能激发部队斗志。

《三国演义》总体是尊刘贬曹的,刘备仁义,到哪都受欢迎,猎户刘安也是刘备的粉丝,这个角色就是用来衬托刘备光辉高大形象的。从刘安的角度来看,杀妻也是无奈,三国时期人民群众处于极端困苦时期,有资料表明,东汉末年中国有四千万人口,三国乱世最低谷时只有八百万,真是“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刘安家没有吃的,又想好好招待刘备,才想起了这么一个主意。

那么,罗贯中安排这个角色,在自己看来是什么形象呢?此事之后,曹操知道了,派人给刘安送了一千两金子,也就是说刘安的行为值得褒扬,而没有责备他残忍。这种观念与今天的价值观冲突,但在当时能够理解。


九州历史

这个故事存在于三国演义小说中的第19回,刘备被吕布击败,单人匹马逃难中。

路上碰到孙乾,孙权劝刘备去投奔曹操。在去许昌的路上,刘皇叔的名号确实能当饭吃。所经之处,路边的人们都拿出自己最好吃的来招待刘备。

这一天,到了一户人家。户主名叫刘安,是个猎户。因为当天运气不好,没有打到猎物。刘安就把自己的妻子杀死给刘备吃,对刘备说是狼肉。

被刘备发现后,刘安却说:非常仰慕刘皇叔,本来想投奔刘备共创大业,怎奈老母在,不能远游。

后来曹操知道这件事后,感念刘安的忠义,赐给他黄金百两。

又有人问,这次刘备吃了人肉,是否破坏了刘皇叔的高大上形象?

答案很明确不会。

就在三国演义原著中,刘备就曾经说过:老婆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没了,可以换新的。手足断了,就再也连不上了。

熟悉中国古代文化的人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上,妇女是没有地位的,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毫不客气的说就是私人财产,可以任由男人自由处理。

古代的女人要讲究三从四德。三从是指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人的一生都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四德是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因此刘安把自己的老婆杀了给刘备吃,不仅没有损坏刘备的高大上形象,反而烘托了刘备在当时天下的好名声。

其实这不是刘备第一次吃人肉。

在三国志中明确记载,刘备的徐州被吕布攻陷后,失去地盘的刘备,去攻打广陵。结果前方战事不顺,粮草断绝。于是刘备下令,全体战士吃死人肉来维持体力和生存。作为大boss的刘备,也肯定吃了不少人肉。

在刘安看来,能把老婆杀死,把肉给刘备吃是一件非常光荣伟大的事,体现了自己对偶像刘备的敬仰之情。

刘安的付出也得到了很大的回报,在书中,曹操赏赐他了上百两黄金,足以保证他娶好几个老婆。

其实历史上的曹操对女人还是比较温柔的。在曹操临死前,他最放心不下就是他自己的女人。曹操让自己的女人可以改嫁,不必陪葬。

三国演义中所描写的曹操百分之六七十都是不靠谱的。包括这次曹操称赞刘安杀死自己老婆,把肉给刘备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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