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饭店内叫喊,被邻桌女大学生冲上来踹一脚,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小鹅情感

2017年5月12日,下午7.30分左右。大连市发生一起有点奇怪的事情。宋女士带着上完舞蹈课的4岁女儿辰辰,到恒隆广场里面吃饭。

两小孩互相追着玩,有些尖叫声音,旁边桌上的一女大学生,怕吵,就踹了椅子,碰着辰辰了。宋女士与大学生女孩子,互相撕扯打了起来。
最后,事情闹得有些过火,一男服务生劝架,也挨了宋女士几巴掌。大学生几个也加入撕打行列。

公共场合家长首先管好自己的孩子,特别是餐饮场所,服务员来来往往传菜,收拾餐具,不小心磕碰到小孩,或是烫着孩子,这就是比较大的事了,自家先管理好孩子最重要。

万一发生了意外,也不能开打啊!这个大学生,怕吵。可以找服务员说明情况,让他们和家长交涉最完美。你动脚踹4岁小孩有些太过了。

这位带孩子的妈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孩,出手先不管三七二十一,见谁打谁,有些【母老虎】味吧!

最后,饭店请来警察叔叔。去派出所双方接受调查,都肯定后悔。小事情,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万事大吉。都要叫真没有什么意思!必竟是公共场合,注意个人行为很重要。


何由之

4岁女童饭店内叫喊,被邻桌女大学生冲上来踹一脚,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小孩子可能不懂事,孩子的家长也可能存在管教不到位的地方,这件事他们也有不足,但是这个对孩子动手行凶的女生极为过分!修养极差!我可以说这个女生身上的毛病如果不改改,往后做了妈妈,她家的熊孩子和她自己只会比这位宋女士做得更差!

我们先了解一下事情经过:

据说这事发生在大连恒隆广场的某家店里,事情是2017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那天发生的!第二天就是母亲节!

第一幕:公共场所的熊孩子

这天宋女士带着自己4岁的女儿同孩子舞蹈班上另一位家长家里的两个女孩一起在恒隆广场吃饭,席间几个同龄的孩子在一起嬉闹,孩子们把餐桌当成了道具玩起了捉迷藏,由于叫喊的声音比较大对周围的客人产生了影响,据宋女士本人说她还对大喊大叫的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此图与此事无关

第二幕:对熊孩子出手的愤怒女生

显然宋女士的批评教育对孩子并没有起作用,因此玩耍过程中的孩子仍然大喊大叫,最后邻桌的一位同男友一起进餐的女生愤怒离席【据说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她的男友拦都没有拦住!

该女生离席后直奔在餐馆里嬉闹的几名熊孩子,直接对着宋女士的女儿辰辰揣了一脚【有说是揣凳子的,但是袭击孩子是事实】

随后这位女生还同宋女士等发生了撕扯,在撕扯的过程中还拿起矿泉水砸人!最后现场局面失控周围的食客报了警。

女生的说法:

事后据女生自己交代当天他在餐厅里与男友闹了别扭,看到现场孩子们嬉闹一时受不了才把孩子当成了出气筒!


这件事我有话说:

第一:出门在外请管好你家的熊孩子,这不是你家,要讲点公德!

孩子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责任,孩子不懂事家长要懂事,这里是公共场合不是你家,我们也要讲一点公德,现在有一些熊孩子真的挺让人无语的,孩子无论嬉闹也好、大喊大叫也罢对公共场合的其它人都有影响,大多数人只不过是看在孩子还小的份上忍一忍而已,所以这件事也是事出有因的,孩子家长做得也不到位!

第二:对这个女学生我有点无语,素质太差!

真不亏是一个女汉子,是个暴脾气,但是你这样的行为真的挺丢脸的,你也是个成年人,对方毕竟是个孩子,你怎么下得去这么重的手?说难听点,对方家长还算明事理的,如果碰到个穷凶极恶的家长你能不能出得了这个门都是问题!就你当天所反映的素质来说,今后你个人有了孩子不见得比这位宋女士好多少,可能更差!

其实我真的挺关心在场的这位女生的男友看到这一幕会做何感想?


心安理得君


深思瓶

先讲个故事,一对生活在美国的夫妇回来,有幸参加了欢迎他们的一次宴会,吃饭的房间不算大,50平米的样子,一个大餐台,加一组沙发。进了房间我就心头一紧,他们带回了6个孩子,最大的10岁,最小的半岁还在婴儿车里,我心想这饭没法吃了,一会儿就会变成幼儿园。


然而事情的发展没有按我的预想发展,孩子的父母坐在餐桌上吃饭,全程不管他们的孩子,而6个孩子在沙发上很快吃完了饭,在那里聊天,声音很低,居然没有这边的大人声音高,由于太安静,所有旁边的大人都发出了感慨,我们的任何人的孩子,哪怕只来一个,这屋子就会闹的不行,这里却有6个安静小孩子。

中间只有一次,最小的那个半岁的孩子哭了,父母依然不动,是那个7岁的姐姐,抱起了小弟弟,哄了一会就哄好了,我们依然只有赞叹的份,最后走的时候,是10岁的哥哥推着婴儿车,6个孩子排着队向外走成了酒店的一景,所有的顾客,酒店人员都停止了吃饭、停止了工作来看这一场景。

在这里不想吹捧美国如何如何,因为这对夫妇是中国长大的,孩子是他们教育的,我们问过这对父母,打吗?得到的答案是不打,罚是一定的,不守规则要罚。

现在来回答问题,发现关注这个问题的人真是太多了,差不多有1000万人,讨论的真是热烈,支持那一方的都有,说的都有道理,还真不好反驳。我就说说我的观点吧:其实,这个小女孩长大后就是那个女大学生,而女大学生结婚后就是那位母亲,她们三个就是一个人,是一个人讨论谁对谁错就没有意义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