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費用由稅務統一徵收後,會改變公司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的情況嗎?

笑看風雲雨人生

社保費用由稅務統一徵收,這是最近社保傳來的重大改革大新聞,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到:

為了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將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那麼,統一徵收後,會改變公司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的情況嗎?

大家都知道以前個人社保都是由地稅為社保局代辦徵收的,作為兩個不同的職能部門,在數據與信息比對上也就沒那麼方便,也就是說你公司有多少人買社保,按什麼標準去交,稅局有可能並不清楚,那麼在這方面的監管肯定就要鬆懈一些。

現在,社保費用由稅務統一徵收後,個稅也是由稅務徵收,社保也是稅務徵收,那麼這樣兩邊信息一比對,就是一目瞭然,所以肯定會改變公司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的情況。

繳納的社保基數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如果工資低於基數,就按最低基數標準繳納,如果高於基數不高於最高上限,就按實際工資據實繳納,如果高於最高上限,就按最高上限繳納。比如你

每月工資是6000,卻按2850的工資基數交的社保,那麼統一徵收後,這些情況肯定就會改變,你得按6000的實際工資交社保。

另外,在發改委關於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座民航一則意見,看到一個公告,內容是這樣寫的: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情形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坐飛機也將受限!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

從以上兩點可以看出,如果老闆不按規定給員工繳納社保,有可能飛機都坐不到。


這個重大變革新聞預計在今年年底前落實,豪無疑問,這一重大政策,將會對每一個人及每個企業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具體規則及變化我們只能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政策安排,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花香惹人醉

今年機構改革一個最大的看點就是,社保費徵收將由稅務部門統一負責。

以前最讓人詬病的是,很多月薪過萬的人,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按照我們社保繳費比例計算,個人和單位要繳納的社保費是職工工資的40%左右。如果按照1萬元的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單位每月要負擔4000元。而如果按照最低3000元的社保繳費基數交納,單位每月可以省下2800元的社保費用。所以,我們的社保基金才總是入不敷出。

原先勞動部門徵收社保費,大部分是採用企業主動申報的方式,所以裡邊的貓膩就比較大。

而為什麼我們個人所得稅申報就會比較嚴格呢?因為偷稅漏稅的責任非常大,甚至會把相關責任人抓起來。

當然個別的單位也可以把個人所得稅報的很低,只要敢於承擔責任,呵呵。

如果將社保費的徵收交予稅務部門,不僅有助於提升我們國家稅務徵收的專業化,提升工作效率。也能夠有效避免社保費不按基數交納的流失。

以後用人單位申報每月工資,稅務部門可以直接根據職工工資徵收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就不用稅務部門報一套工資,社保部門報一套工資這麼麻煩了。對於合法企業是簡單又方便。

但是,嚴格的社保費徵收體系,真的對大家沒好處嗎?

錯,當然有好處。

首先是我們勞動者,按照真正的收入交納社保費,雖然個人交納的費用多一些,但是獲取的利益會更高。我們個人一般是按照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0.5%交納個人部分。養老和醫療保險繳納的錢都會進入個人賬戶,萬一有情況會給繼承人,相當於自己儲存了,不會虧本。由於我們交納的交費基數高了,到達退休年齡後,我們的退休待遇還會更高。

不要相信老闆說的,把繳納的社保費省下來給大家發工資。從來都是買的不如賣的精,對老闆沒有利益的事,他幹嘛承擔著風險去做?老闆肯定會省下更多的利益。

真的對企業百害無一利嗎?當然不是,對我們廣大的中小型企業是非常有利的。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我們中小型企業的勞動者待遇本身就不高,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交費,也就是我們大家的真實工資水平。


而我們國家嚴格了繳費基數徵收後,社保基金收支肯定會更加充裕,這樣我們國家給大家降低企業徵收費率的底氣也就更足了。

國家明確結餘支付月數大於九個月的地方,要把企業養老保險費的徵繳費率降低至19%。

也就是說我們中小型企業,未來負擔的社保費可能會更低。

所以,大家放心吧,稅務部門徵收社保費後,肯定會改變企業按照最低基數交費,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因為企業一旦被因偷稅漏稅被查封,影響的可不僅僅是當年勞動部門的責令改正了。

即使是現在,我們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舉報,維護自己的權益。


暖心人社

是否會改變應要從幾個維度來分析這個事情。

首先,在當前情況下社保費是費而不是稅,性質沒有改變。但社保費屬稅前列支項目,從避稅角度來看,如果個稅起徵點提高,若公司為減少個人所得稅的支出,會把員工工資往起徵點靠,而不是往繳納社保費的最低標準靠。

其次,除了新入職員工當年的社保繳費標準按起薪時的標準來核定,其他員工的繳費工資都是按上年度工資來核算的,換句話說,公司在第一年報稅的時候已將來年的公司繳費工資申報過去了,提高了社保稽核部門的稽核效率(今年這項職能也許會移交到稅務部門或直接砍掉)。

第三,新時期的一個重要特徵是法治,憲法修正案有關條款已將法制修改成了法治。一字之差,但實際效力會不一樣,建設法治、誠信企業將是未來公司能否生存的一項關鍵指標。若因瞞報、少報社保繳費工資而被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那麼企業將失去公平競爭的權力,失信企業只能被社會前進的腳步碾壓。

第四,員工的參保維權意識強烈。有些“公權力”是民不告官不究的,而這樣的“公權力”在機構改革後,成立了若干個執法隊伍,我們有理由相信越來越多的公權力將會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和運用。權力會越來越透明,制度的籠子會越來越牢靠,公司也不敢輕易的按低標準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五,越來越公平的營商環境正在形成。先照後證,N證合一隻會越來越多,目前在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社保登記證已然屬於五證之一。企業已被越來越多的大蓋帽箍著。通過減少社保繳費成本來達到不公平競爭的公司將會被排擠出競爭序列。

第六,社保的“缺口”的逐漸擴大,從國家層面來看,能收到參保單位的社保費越多,國家財政所要補助社保基金的支出就越少。節省下來的財政支出可以用來做其他改善民生的事情,而稅務有強大的執法能力將應收做到盡收,至少比當前由社保機構徵收要有力度的多,而且也節省了許多中間環節,更是節省了更多的社會資源,提高了執法的效率。

綜上,社保費用由稅務統一徵收後,不足額繳費的的情況只會越來越少,若有,也是暫時的。


餘昆17

我可以肯定的說,改變也許比你相信的還大。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明確提出了: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大家注意前提是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這個提高效率正是利用稅務部門的優勢和職能,達到社會保險全員全額繳納,達到人人入保的目的,達到資金增量的目的,達到社會保險規範徵收的目的,從長遠看,達到轉型經濟的目的,個人同時估計也是為將來社保稅的開徵做一個鋪墊。



稅務部門徵收社會保險優勢很大:

一是有完善的徵管系統。社會保險的繳納其實已經切入金三個稅軟件裡面,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直接就可以申報社會保險,同時系統自動從工資收入中減免社會保險費用,然後申報個稅,一套軟件已經很成熟應用,交款時直接扣款就可以,現在企業申報社會保險很便捷,很方便。

第二是法律層次上升。依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和稅收徵管法雙重法律規定,企業欠交的情況將大幅度減少。

第三是管制手段融合加強。國地稅合併後,通過發票管理,企業所得稅彙算,個稅稽核,社會保險查對等數據比對,企業申報的真實性將更加提升。

只有是企業就需要辦理稅務登記,領取發票,繳納稅款,這樣企業的經營數據基本掌握在稅務部門,稅務部門的徵收獨立性,稅法的強制性等都將對提高資金增量有積極意義。



同時,社會保險的統一徵收對企業影響很大,將改變企業經營行為。

一是減少資源浪費。徵收後就要求企業開始規範經營行為,辦證不經營的空殼企業需要考慮是否註銷,減少登記資源浪費。

二是企業對員工的薪酬需要重新核算。對員工的勞動用工需要重新定位。不輕易開除員工的思路將對穩定就業產生影響。

三是企業財務經營需要重新定位。對一些成本需要精細測算,在不能觸犯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徵管法的基礎上,挖掘企業非人工成本才是長久發展之道。

四是規模性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小型淘汰企業生存困難性加大,倒逼企業轉型發展,創新發展,企業轉型將進入高發展期。



那麼一些最低標準繳納,不給職工入保等問題將很快顯現並逐步解決。

總之,社會保險由稅務部門徵收不單單是一個保資金增量的問題,保發放的問題,而更是一個法治道路下轉型中國經濟的一個促進劑作用。


雨天絲雨

最近傳來一個大新聞,以後我們的社保統一由稅務部門徵收了。

這個事對於很多朋友還是有影響的,稅這個事大家也要越來越重視才行。

那麼對這些朋友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1:社保交得多

2:到手工資變少

3:然後不虧

稍微展開解釋一下。

社保繳納的金額,其實是按照應稅工資的一定比例來交的,之前稅務部門是代替社保部門去徵收的。

很多公司在報的時候,可能就是兩套數據,比如這位同志的應收工資是1萬塊錢,但是給社保局報的時候,可能只按照低的報,報個三四千。

因為這樣社保交的少一些,公司的負擔也輕一些。

那麼稅務部門就按照三四千來交收,如果是1萬塊錢的工資,正常社保交完的話,到手的工資應該在七千多塊錢。

那麼如果按照各市最低工資標準,比如說北京三千多來交的話,可能到手的工資是八千八百左右,所以這兩個交的基數不一樣。

交社保的基數不一樣,最後到手的工資可能就要差出一千多塊。

所以如果統一由稅收部門直接徵收了,那你應收工資是多少,就按多少來徵收,不可能出兩套數據了。

那就按照那個高的交了,所以我們交的社保就變多了,但是每個月拿到手的工資就變少了,那麼虧不虧呢?

其實我覺得是不太虧,因為社保中的大頭還是養老保險,咱們知道從去年開始,全國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收益,已經統一調成了八點三幾收益,說實話比買銀行理財好多了。

八點三幾基本上是現在互聯網理財P2P的平均水平,已經很高了,而且社保的個人賬戶的確是比P2P、銀行理財還要安全。

這麼高收益的安全理財,我覺得總體來說是不虧的,所以這個事大家還是要關注一下。

當然兩會期間關於稅的討論不止這一點,比如前段時間很熱的個稅上調的問題,就是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要上調了。


小司淘保


霧中的流離子

社保費用,確確實實是由稅務統一徵收改革已經確定下來。當然,這一改變,最重大的影響。可能就是你的實際的社保繳費指數,要根據你的實際工資來確定。

那麼今年剛剛改革完這個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可能不會太快,可能是近幾年的事情。那麼近幾年內,我相信所有的社保繳費,不會再按著最低指數去交納費用了,因為有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繳費之後。他會發現你的工資和你的社保指數是不對應的。這樣的話,就違反了《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

那麼我想改變這一問題,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按著自己工資基數來繳納社保,是對個人來講是很有好處的!因為提高了自己的個人社保繳費。將來領到的養老金也會是比較高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1、根據中共中央的機構改革方案 為降低徵管成本,提高效率,將省一級及省以下的國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及非稅收收入的徵管。 將五險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以前只是代收,這次劃到稅務徵收,屬於本職工作了,肯定會加強對社保的管理,那些不給員工上社保,不全額上社保的單位,要注意了。

2、五險是劃歸到稅務了,但目前公積金還沒有明確,如果是公積金也強制徵收該多好,可以避稅,還可以租房、買房,期待那一天。

3、之前的社保繳納是有上下限的規定的,每個地方不一樣,但有個標準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高於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繳納基數不得低於員工繳納基數。所以很多企業都卡著標準來繳納的。

4、地稅局之前的代收實際上就是幫別人算錢,一方面信息不對稱,你公司社保有木有買,買了多少,這些信息社保局有而地稅局沒有,交了總比沒交好,反正不是自己的孩子,不操心。社保局呢,你稅局收多少過來就拿多少,也不多說話。

5、社保劃定稅局後,個稅、工資、社保等信息稅局都是可查的,可比對的,到底重不重視,企業自己掂量一下可能發生的結果吧。

6、最近政府也發文規定在社保存在嚴重失信的責任人,不得乘坐飛機。一個是不申報社保且不整改的,另一個是不如實申報的,各位老闆以後只能做公交,開私家車外出辦公了。

7、稅務機關加強對這方面的徵管,最直接的就是企業負擔加重,員工收入也或降低,工資越高的人越明顯。


大白走四方

好無聊的問題。全國很多很多很多地區都早已實施這一做法了,現在只是全國推廣而已。比如,江蘇省從2000年就開始實施社保費用由稅務局統一徵收了,都已經徵收了18年了。經過這麼多年這麼多地區的實踐,最負責任的回答是:什麼都不會改變。為了保障社保基金運行安全和職工基本權益,國家鼓勵交社保,不交不行!但至於怎麼交、交多少的問題,涉及地方企業發展,所以國家不會過度干涉,按照最低標準交社保,國家也沒意見。


Von8

說到底,也是員工多付出現金,員工自己到手現金會少。不交不行,稅務能把企業老闆罰到倒閉!企業當然現金付出也會多。多付出的現金進入了國家的社保賬戶,理論上能補充當前天朝社保金缺口。問下設計者,既然強制繳納,企業和員工給國家社保支付的現金到底是稅還是費呢?國際上社保是在稅收裡面支出吧!這暗稅收的牛🐮,會有一批員工辭職,當然也會有一大片企業走路,慢慢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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