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要錢”,儋州一男子砍傷鋼材店老闆

為幫朋友討“公道”,多次與他人結夥向鋼材店老闆索要錢財,被拒絕後,竟與同夥持刀將鋼材店老闆砍成重傷。5月23日,經儋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儋州法院以小章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13年4月16日21時許,小章、小標(已判刑)、小葉(在逃)、小發(在逃)、小順(已去世)等人在聊天時,小發以某鋼材店老闆黃某將鋼材賣貴給他為由,向小章等人提議一起去找黃某要錢。

隨後,小章、小發等五人先後三次來到被害人黃某經營的鋼材店索要錢財,當場遭到黃某拒絕後離去。次日凌晨3時許,小標糾集小章、小葉、小順、“雅二”(在逃)、“平儂”(在逃)等十人持刀、磚頭再次來到鋼材店。小順等人持刀對黃某進行砍打,小章等人在門口把門,將被害人黃某砍至重傷後逃離現場。 經鑑定,被害人黃某右手所受的損傷已構成重傷,屬於六級殘疾;頭部多處、右肩部及肢體多處的損傷均已構成輕傷。

作案後,小章一直在逃。2017年11月13日,小章自動到儋州市公安局投案。2018年4月12日,小章的家屬賠償給被害人黃某人民幣45000元,小章取得了被害人黃某的諒解。(通訊員 梁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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