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要钱”,儋州一男子砍伤钢材店老板

为帮朋友讨“公道”,多次与他人结伙向钢材店老板索要钱财,被拒绝后,竟与同伙持刀将钢材店老板砍成重伤。5月23日,经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儋州法院以小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3年4月16日21时许,小章、小标(已判刑)、小叶(在逃)、小发(在逃)、小顺(已去世)等人在聊天时,小发以某钢材店老板黄某将钢材卖贵给他为由,向小章等人提议一起去找黄某要钱。

随后,小章、小发等五人先后三次来到被害人黄某经营的钢材店索要钱财,当场遭到黄某拒绝后离去。次日凌晨3时许,小标纠集小章、小叶、小顺、“雅二”(在逃)、“平侬”(在逃)等十人持刀、砖头再次来到钢材店。小顺等人持刀对黄某进行砍打,小章等人在门口把门,将被害人黄某砍至重伤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黄某右手所受的损伤已构成重伤,属于六级残疾;头部多处、右肩部及肢体多处的损伤均已构成轻伤。

作案后,小章一直在逃。2017年11月13日,小章自动到儋州市公安局投案。2018年4月12日,小章的家属赔偿给被害人黄某人民币45000元,小章取得了被害人黄某的谅解。(通讯员 梁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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