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高速應急車道上,換人駕駛車輛會違章嗎?

林仔39

高速路上車停在應急車道,換人駕駛,到底可以不,是否算違章?這個問題與妹子來給你分析一下。

應急車道用來幹什麼的

要回答題主提出的問題,需要搞清楚應急車道到底用來幹嘛的。在快速路及高速路兩側往往規劃了應急車道,它的作用是:

專門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任何社會車輛禁止駛入或者以各種理由在車道內停留。

這說明什麼問題呢,就是特種車輛在特殊情況下才能使用應急車道,我們常常稱高速路上的應急車道為生命通道,相信很好理解。

除了以上說的情況外,如果車輛確實出現故障,沒法開動了,是可以停到應急車道上去的,比如高速爆胎了。但是同時需要開啟危險警示燈,並在車輛後方150左右擺放警示的三角架。同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來等待救援。

停車換駕駛人違章不

在高速路上開車,如果其中一個司機因為身體不舒服,或者疲勞了,想換個司機,有些人就想到了開到應急車道上去換,這種做法算不算違章呢?

看了以上的規定,相信大家一定知道,應急車道不能佔用,不能行駛,但是特殊情況是可以的。比如說車輛確實遇到故障等無法解決的問題。

當駕駛人身體原因確實需要更換駕駛人員,這是出於安全的需求,停在應急車道在短暫的一兩分鐘之內換司機,應該是不算違章的。當然,前提你也要打雙閃,按照規定來。

其實,如果同車有兩個以上額駕駛人員,需要換駕駛員 ,最安全的方式是進入高速服務區更換。這才是最萬無一失的。一般幾十公里都會有服務區,只要身體不是突然出了問題,建議大家都堅持一下,不僅為了違章的事,更應該考慮停到應急車道變道過程中的一些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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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車道就是應急的,臨時短暫停車問題不大。停車後打開雙閃,車後15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處理完後儘快離開。如果僅僅是換司機,應該打開雙閃即可,有跑去放警示牌的功夫司機早換了。注意避開攝像頭和高速巡警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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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肯定違章!



一、為什麼說停在高速應急車道換人駕駛車輛是違章的呢?我國道路交通法規規定,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是不能停車和行駛的,就是正常的超車也不允許從應急車道超車。否則,被交警查到要罰款200元,扣6分。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在應急車道上停車?車輛發生突發故障,無法正常行駛的時候,如爆胎、發動機異常、變速箱不工作等,總之你的車輛無法正常行駛,可以臨時停靠在應急車道上;駕駛員或乘客突發重大疾病,導致無法駕駛或需要救護時,可以臨時靠停在應急車道。在應急車道上臨時停車,要打開雙閃並在車後方150米處放置警示三腳架。然後,聯繫高速交警等待救援。



三、哪些車輛可以在應急車道行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其它車輛在非緊急狀況下禁止在應急車道停車或行駛。

那麼,自己開車開累了想換人駕駛該怎麼辦呢?你必須把車開到最近的服務區,然後才能停車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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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應該先搞清楚高速應急車道的作用,什麼情況下可以佔用應急車道。


事實上,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主要是專門給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任何社會車輛禁止駛入或者以各種理由在車道內停留。

因此,問題中提到的應急車道停車換人是違反交通規定的,屬違章行為,有可能還會扣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但如果汽車確實遇到故障無法解決的時候,可以將車停在應急車道內,並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切記要在車後方150米處擺放三角警告標誌,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後霧燈;隨行人員撤到安全區域內,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應急車道通常稱作 “生命通道”,如果不是車輛損壞不能行駛的情況,千萬別添堵。如需換人、休息、解手、觀景等,切記開至就近服務區。不管什麼情況,不保證安全的開車行為都是在玩命!您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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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車道的使用規定可以理解。應急車道顧名思義是緊急情況下使用的。在實際運用中,只要不是在擁堵路段佔用應急車道,平時有事是可以在應急車道暫時停車的,無事有誰會在高速路上停車看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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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停一下換人行駛,立即離開,肯定不違章!

難道突發心臟病還要繼續開車?

如果無故長時間停,又沒有設立警示牌,肯定是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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