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中的“象”原來是這個意思

東漢著名的書法家崔瑗在他的《草書勢》中說道:“觀其法象,俯仰有儀,方不中矩,圓不副規。抑左揚右,兀若竦崎,獸跋鳥跱,志在飛移,狡兔暴駭,將奔未馳。”他認為篆書是聖人所造,具有法象。所以他在文中提到“觀其(草書)法象,認為草書也一樣具有法象。

書法中的“象”原來是這個意思

那麼,這裡的象是什麼意思呢?象本來是一種大獸的名字,古人經常把“法”和“象”一起連用。“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易傳》),基於這些,所以崔瑗就在他的書法理論中提出了“法象”的概念。

書法中的“象”原來是這個意思

“象”的原意是古人用來占卜、推理吉凶之意,所謂“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周易》)。這裡又聯繫到了自然的現象,在後來的哲學意義上,又有“現象”、“象徵”之意。所以,崔瑗在文中借用一些自然現象來表達書法藝術的形態、情態關係等。這些關係中有模擬、比喻、借喻等各種表現方法,旨在表明書法藝術的美的態度。

書法中的“象”原來是這個意思

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書法中的“象”、“勢”、“骨”、“肉”、“力”乃至“意”、“氣”、“神”、“韻”、“趣”這些概念都是由模擬而產生的。利用“象”的概念闡述書法藝術的美,是古人智慧的結晶,也是今人在學習書法中不可不知的一種書法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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