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退出承包权,3万元一亩,你怎么看?

自获批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验任务以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认真设计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改革,探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换现金、换股份、换保障”的“三换”模式,为破解农村土地撂荒、农业转型困难、户籍城镇化滞后等问题提供了路径参考和经验借鉴。

分别针对进城落户、外出务工等离开农村的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提供了不同的自愿有偿退地路径。

一是退出承包地换现金。即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村民给予一次性现金补偿。龙门镇龙门村探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退出和长期退出(二轮土地承包期内退出)两种办法。对永久性退出的,把在城镇落户且有稳定就业、有固定住房、有社会保险和不依赖土地为生作为基本条件,按照土地流转价格的两倍,以30年计算,给予3万元/亩的一次性补偿;对长期退出的,按照850元/亩·年的标准,以二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14年计算,给予1.19万元的一次性补偿。2015年该村永久退出1户5.38亩,长期退出52户55亩。

二是退出承包地换股份。即将村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的补偿金入股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退地村民按年享受分红。试点在永安镇大庄村、七里冲村进行,以“土地流转价格×退出年限”计算退地补偿款,并将此款折算为该农户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股份,每年实行土地流转收益保底分红和集体资产收入二次分红。2016年,两个村共退出251户356亩。

三是退出承包地换保障。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与助推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按照“严格条件、整户退出、以份定保、两项保障”的思路,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退地换养老保障、退地换保困难救助两项制度。对因病因残因老丧失劳动能力、自愿永久退出整户承包地并参加退地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原始土地承包关系确定参保人员和补偿标准。参保人员退出土地按每人每份两万元补偿,用于参加退地养老保险,区政府再给每个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补助5000元;对于多退出的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按每份1万元的标准给予农户一次性现金补偿。年满60岁的参保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180元,直至终身;未满60岁的每月可申请领取退地换保困难救助金100元,直至年满60岁。2016年永安镇下元村12户退出38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