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捡尸体”成恋人的的合法性

“捡尸”盛行 女孩们请注意!

近来,台湾一股“捡尸”的社会现象在网络引发讨论,所谓“捡尸体”,即男生把女生灌醉,再带走发生性关系。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 的性爱关系,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

论“捡尸体”成恋人的的合法性

所谓“捡尸体”,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的时候男生把醉酒的女生捡走,再带走发生性关系。部分人却认为,捡尸过程与召妓不同,有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快感。有两性专家直指,不留情感的激情,只能称为“一夜性”。

论“捡尸体”成恋人的的合法性

台湾,一股“捡尸”的社会现象,在网路引发讨论,更有网友以“捡尸大道”形容新北市信义区一带,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夜店门外,常见酒醉男女在路边忘情拥抱。

论“捡尸体”成恋人的的合法性

“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被捡过七次,其中包括在国外,“早上醒来,全身光溜溜躺在别人房间。”她虽自认不会醉,但常在意识模糊下,被人摸、激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醉酒女子在夜店门外狂吐,友人在旁拍背照顾。

论“捡尸体”成恋人的的合法性

李天一轮奸案酷似台湾“捡尸体”现象

近日李双江之子李天一,被卷入轮奸案,在引起大众广泛关注。具女受害者称,她是在酒吧与李某等人喝醉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此现象与台湾风靡的"捡尸体"现象不谋而合。目前涉案人员均已被警方,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论“捡尸体”成恋人的的合法性

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强奸)。所以,喝醉酒被客人带去开房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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