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檢察院有上下級關係嗎?

陳小帥45

看守所與檢察院不存在隸屬關係,更不存在上、下級關係。

看守所隸屬於公安系統,是對犯罪分子的羈押場所,主要羈押兩部分人:一部分是處於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還未被判刑的人;另一部分是已經被判刑,但剩餘刑期在3個月以下的罪犯,就不再往監獄裡送了,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完畢。

看守所的工作職責,說白了就是“管理”好所內在押人員的吃、喝、拉、撒,嚴防任何逃跑、自殺、互相傷害等安全事故的發生。配合協助好公、檢、法機關的告知、訊問、宣判等各項辦案提審工作。在不影響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情況下,對在押人員實施學習教育及適當的勞動改造,比如集中收看新聞、跑操、勞動等等,目的也是將其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如果說檢察院和看守所之間有什麼聯繫的話,那就是檢察院與看守所是一種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

具體形式是成立一個駐看守所檢察室,派駐幹警常年駐守。主要職責是:監督看守所的各項監管活動是否合法;在押人員的羈押期限是否到期了,防止超期羈押;各辦案機關的辦案活動是否合法,如有刑訊逼供、打罵等情況要及時制止;受理在押人員及其親屬的控告、舉報,及時處理,及時答覆。總之一句話,看守所內的各項監管、辦案活動,都必須在檢察院的監督管理之下,防止發生類似“躲貓貓”事件及各類辦案安全事故。


檢察院對看守所是一種監督、制約的關係,目的也是為了實現司法的公平與正義。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很簡單的一個常識問題,看守所與檢察院沒有任何隸屬關係,當然也就不存在任何上下級關係了。

  1. 看守所繫公安機關的一個內設部門,主要負責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前羈押及部分短期自由刑犯人的勞動改造工作;

  2. 檢察院與法院同屬我國的司法機關,同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政府均由同級人大產生,受其監督、對其負責;

  3. 人民檢察院也是我國的法律監督機關。我國憲法明確規定,檢察機關是我國的法律監督機關;

  4. 檢察機關有權監督看守所的執法活動是否合法規範

    。檢察機關的監所檢察部門負責對看守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通常檢察機關是通過駐看守所檢察室來履行其監督職能;

  5. 在押人員及其家屬、律師可以通過向檢察機關駐看守所檢察室反映、投訴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



法門律匠

大家好,我是餅大遮不住爺的臉。


看守所與檢察院沒有隸屬關係。

好多答友已經說了二者為什麼不是上下級關係了,簡單的說看守所屬於公安局的,是行政單位。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

我重點跟大家說一說二者各自職能吧。

看守所:好多人對看守所、拘留所、監獄傻傻分不清楚。



看守所是公安局下設的,由公安局監管中隊(監管大隊)具體管理運行。具體用來關押刑事犯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這些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決以後,就從看守所送到監獄服刑。在現實操作中,一些被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剩餘時間少的不用送到監獄服刑,也在看守所執行完剩餘的刑期。


拘留所也是公安局下設的機構,用來關押被採取行政拘留或者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這些人所犯錯誤並不夠成犯罪,比如打架鬥毆,賭博,繞鬧法庭,對其採取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給予訓誡。

監獄是用來關押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緩的被告人的,讓他們在裡面改造。


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擔負著批捕,公訴,民事行政檢察等職能。原先還有反貪局反瀆局來查處職務犯罪案件,現在監察委成立了,兩個局的職能併到監察委了。

要說看守所與檢察院的關係,還真有關係。檢察院是法律監督部門,同樣對看守所進行監督,監督的方式是檢察院有一個科室叫監所科,就是來監督看守所日常工作的。


餅大遮不住爺的臉

看守所和檢察院是沒有上下級關係的,兩個不屬於一個系統,那兩者關係是怎麼樣的呢?請聽我分析:


看守所是公安局下屬單位,屬於行政單位序列,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相當於縣級公安局級別以上的的國家安機構和林業公安,鐵路公安也設有看守所。

檢察院雖然和看守所不是上下級關係,但是檢察院設有專門機構(監所檢察部門),對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如果還不理解我們可以這麼認為,檢察院和法院和政府屬於一級,對上級部門和同級人大負責,三者沒有隸屬關係,但是作為檢察機關對政府和法院執法,行政都有監督權利,當然看守所也不例外。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歡迎大家討論,最後祝你好運!


公職人員嚮導

看守所和檢察院完全是兩個單位,即沒有隸屬關係,更沒有上下級關係。檢察院案件檢查機關,其職責主要是對危害國家安全案,公共安全案以及侵害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重大案件等,行使檢查權。對公安機關偵辦的案件進行審查。看守所屬於公安局下屬單位,其職責主要就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機關。


用戶92780611160陸戰

沒有上下級關係。

看守所一般情況下是由公安機關負責管理,也有少部分看守所隸屬於司法機關。

按照現行司法體制,公安機關負責案件的立案,偵察;檢察機關負責審查批准逮捕,提起和進行公訴,並對案件全過程進行監督;法院系統負責審理,判案;司法部門負責執行監獄方面的事項。

嫌疑人關押在看守所時,一般是在偵察階段,還未起訴審判,或者執行的是管執,拘役,拘留等措施,這些情況一般是由公安機關負責的,因此看守所通常隸屬於公安部門。


熙熙天下

這個我有所瞭解!去鄭州市第三看守所會見了10來次了!鄭州幾乎所有的被刑事拘留的人都關在這裡,據說已經有6 7000啦! 看守所是屬於公安系統的,不過有兩道門崗,一道是武警把守!犯罪的人被公安抓,由公安偵查,而看守所也是公安的,有學者認為這樣無法保障嫌疑人的利益,呼聲看守所劃給其他部門例如司法局管,監獄就是司法廳管呢!這樣可以更好。可是現階段估計困難,在新修訂的看守所條例好像也沒改這個 所以說看守所和檢察院沒啥歸屬關係,不過一般都有駐看守所檢察官,為了保障嫌疑人利益和監督其他人


王磊律師

看守所,是公安機關的一個職能部門。用於羈押犯罪嫌疑人和關押拘役刑期不滿三個月的罪犯。在我國公安機關屬於行政機關。

檢察院,在我國屬於司法機關,行使檢察權。

所以,看守所和檢察院沒有上下級關係。但是同級別的檢察院可以對同級別看守所的職責行為進行法律監督,提出檢察建議。對其違法行為,提出糾正意見。


週而復始問循環人生

看守所是政府管的個獨立單位,中國目前現況是由公安局帶管,接受檢察院的監督,在看守所內設有駐所檢察室,監督看守所是否依法行事,保障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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