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让四百死囚犯回家过年,结果如何呢?

丿ZouJunWei丶

400死囚被李世民假释回家过年属实,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居然在次年全部自动返回受死,李世民一高兴,全部赦免了他们的死罪,而李世民却被后来的欧阳修和王夫之臭骂了一顿!

我们先来看看事情的经过原委。

据《资治通鉴》记载:“(唐贞观六年十二月)辛未,帝(唐太宗李世民)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

大体是说,公元632年12月22日(农历),唐太宗为体现亲民作风,亲自过录囚犯,看到一批按律处死的犯人,想到马上就要过年,别人家庭团圆,他们却身陷囹圄,静待等死,顿时起了怜悯之心,于是大发慈悲,决定放他们回家与亲人团圆,约定明年秋季返回就死。

这件事已足够让人惊诧,但李世民接下来干的事更是惊世骇俗,他下令全国所有死刑犯都要享受这个待遇,等明年秋后问斩前,再让他们返回京城受死!

类似的“君子协定”在古代并不罕见,但一般是流行在上层社会(君子士大夫阶层)里,堂堂一国之君居然和一帮死刑犯搞“君子协定“,这绝对是空前绝后,毫不靠谱啊!万一这些人借此机会逃之夭夭,甚至继续作案犯罪,那岂不是大唐律法的耻辱和灾难?

虽然很多官员们对此颇有微词,但皇恩浩荡,谁也不敢给李世民找不痛快,于是有关部门把390名死囚犯全部假释回家,然后静静等待奇迹发生的那一刻。

然而,奇迹真的发生了。

《资治通鉴》:“(贞观七年)九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这意思是说,去年那些被假释回家的390名死刑犯,在无人监督和催逼的情况下,全都如期赶回京城,听候发落,无一人借机逃亡!

此时此刻,恐怕李世民本人也万万没有想到。他震撼了,激动了,感动了,他感念于死刑犯们大义未泯,知恩图报的精神,干脆御笔一挥,宣布390名犯人全部赦免,彻底释放!你们知恩图报,没让朕丢面子,朕也还你们一条性命!这将是一个名垂千古的佳话!

此事在历史上一直被认为是法治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案例,认为法治约束和道德教化完全可以并行不悖,比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就曾为此赋诗:“怨女三千出后宫,死囚四百来归狱。”直至近现代,有些监狱出于人性化考虑让犯人回家过年,也是作为正面典型宣传的。

但欧阳修和王夫之两位大V认为李世民是拿律法作秀,搞面子工程,纯属沽名钓誉,欧阳修还专门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纵囚论》,把李世民狠批了一顿。

欧阳修批判李世民的核心思想在于,死刑犯就是死刑犯,小人就是小人,你不能跟小人搞君子协定,否则就算这些小人遵守了约定,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小人本性,你也是沽名钓誉!

欧阳修并不孤单,他的观点得到明代大思想家王夫之的认同,王夫之还补充说“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争夸者,必其诈也”,既然大家都夸奖你李世民,那就说明你这件事其中有诈!

其实历代都不缺乏皇帝特赦囚犯的案例,几乎都是被赞美鼓吹的 ,李世民的做法确有给自己邀买名声的嫌疑,但自古以来哪个皇帝不是此中高手?李世民不过是用了一招世所罕见的特殊手段而已,这种手段只是特例,不可推而广之,就连李世民也没有让它常态化。

道德和法制从来都不会泾渭分明,从来都是彼此影响,互相补充,欧阳修和王夫之对这件事的理解和批判,大多数还是出自书生意气——你们都说李世民的好,我偏偏来一个反其道而行之——从这个角度看,他俩的观点与标新立异、沽名钓誉的李世民又有什么两样呢?


狄飞惊

唐贞观六年的某一天,唐太宗翻阅死刑犯的复查案件名单,看到这些死囚的故事觉得他们很可怜,心有不忍,于是挑了几个人进行提审,发现他们也不是罪大恶极的人,所以下了道圣旨:放死刑犯们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但是明年一律准时回牢里,继续接受刑罚,该杀头的杀头。于是全国近四百名死囚犯全被放回了家。

起初唐太宗决定这么做的时候,还是引起一阵轩然大波的,毕竟背叛了死刑的人都是犯了重罪的,如果放他们出来,很有可能继续烧杀掠夺等,而且又没有官差跟着,回不回来还是一说,仅靠死囚自己的承诺,还是不靠谱的,要是一大批人放出去后不回来了天下岂不是会大乱。

但唐太宗抵抗住了外界压力,还是决定将死囚们放回家过年了。事实证明,唐太宗这步险棋走的还是对的。“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暂时放回家的三百九十名死刑犯们,在没有监督管理的情况下,全都如期返回朝廷,没有一个人逃跑、躲藏,唐太宗最后决定将这三百九十名死刑犯们全部赦免。

其实在唐太宗在位期间,唐朝的法律制度还是比较严谨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于每一名重刑犯,都要求“三复五奏”,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中央手里,避免了冤假错案的产生。事实上,唐朝重行犯还是相对比较少的,总人口1235万人,只有三百九十名死刑犯,可见当时的社会风气还是很淳朴的。


老照片

事情是说在唐贞观六年年末(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亲自审查复核案件。当唐太宗李世民看到30多个死囚时,觉得很是可怜,就下了一道圣旨:“把这些死囚一律放回家,与家人团聚,一年之后的秋天来京城执行死刑。”

接着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国的死囚都放回去,来年都到京城,一起问斩。于是乎,全国390个死囚都回了家。唐太宗李世民他在位期间,朝廷每处决一名重囚犯,他都要求“三覆五奏”,并把死刑的终审权收归中央,以免出现冤假错案。他还一再告诫大臣们说:“死者不可复生,用法务在宽简。”

不过当时皇帝的这一做法还是引起了一片哗然。因为够得着判死刑的,除了一些真的被冤枉的,肯定都是罪大恶极之人。这些死囚可都会有一些杀人越货、强盗无耻之徒。一旦放纵他们,岂不天下大乱。

而更为关键的是,这个命令没有保障措施,也就是说没有警察跟着,全靠自觉。如果让一个人去相信死刑犯的保证,我估计他自己心里也犯怵,但是唐太宗还是这样做了,放这些人回去。

后来的结果是“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也就是说被放回去的全国390个死囚,在没有人带领,也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自己按时从全国各地返回长安,没有一个逃跑或隐藏的,最后太宗将这些死囚们全都赦免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唐太宗贞观十三年(贞观元年是指唐太宗执政的第一年,即公元627年),全国户数恢复至304万,人口达1235万人。差不多一千万人中,只有390人被判死刑,可见当时真的可能有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景象。

在贞观时期,可以说是基本上做到了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官员执法时铁面无私,但量刑时又反复思考,慎之又慎。唐太宗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由于唐太宗的苦心经营,贞观年间法制情况很好,犯法的人少了,被判死刑的更少。据史书记载,贞观三年,全国判死刑的才29人,

唐帝国的存在,以它包容的态度,创造了我国古代的一个辉煌的时代,那是真正的万国来朝。许多人可能会疑问,前面放那些人回去还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赦免那些人,那么如何对那些被害人交代呢。想想可能是唐太宗从大局层面上出发,想要树立起社会的品德标杆吧。

总的来说,唐朝的贞观之治是我国古代王朝的一个巅峰。而英国那个时候扒窃或偷食物可以处死刑、超过40先令的盗窃一般都可以判处死刑。曾有人因为盗窃一顶帽子、一块手绢、甚至一片牛肉而被处死。一直到到1801年,13岁的布朗宁因为偷了一个调羹而被绞死(PS:例子来自天涯社区)。


小王子木有钱

唐太宗李世民让四百囚犯回家过年,结果死囚犯全部都如期回来服刑,李世民觉得他们是可以教育和感化的人。为了奖励他们的诚实守信,李世民把他们全部赦免了死刑。这个“君子之约”在史书上都有记载。

在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里面就有很详细的记录。

白居易在他的《新乐府》中也歌颂了这件事情。

但是后世之人对李世民的这一行为褒贬不一,而北宋欧阳修更是写出《纵囚论》一文,观点鲜明的指出,李世民的行为就是为了博取贤名!实在是虚伪,不要效仿。

李世民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就为了博取贤名呢?

有书君认为,唐太宗李世民意在鼓励天下人,做个诚实守信的人。而不仅仅是为了薄情贤名。

英国大哲学家赫伯特曾说:“失掉信用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是已经死了”。

而李世民的“纵囚行为”正昭告着天下子民:诚实守信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即便判了死刑,也还有活的机会。

历史上,为取信于民,就有著名的商鞅立木取信。据《史记》记载,商鞅任秦孝公之相,欲为新法,秦孝公也是很担心,犹豫不决,商鞅费力说服了秦孝公实行变法,发布了新的政令。

为了取信于民,商鞅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招募百姓中有能把此木移到北门的,给予十金,百姓对这种做法感到奇怪,没有敢去移动这块木头的,然后,商鞅又布告国人,能移动者给予50金,有个大胆的人,终于移动了这块木头,商鞅马上就给他50金,以表明诚信不欺。

这一立木取信的事实,终于使百姓确信新法是可信的,使新法得以推行。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可见李世民的“纵囚行为”,也是他倡导诚实守信,取信于民,治理国家的一个大智慧。

唐太宗的用这种方式奖励诚实守信人的行为,被攻击为虚伪,可这样的仁德之举,对唐太宗来说确不是个例。

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侍卫大臣们说:宫女被幽闭在深宫里,实在可怜。

他不想效仿隋代末年,不停的去挑选宫女,让她们离乡背井,集聚在宫里,又不是君王要去的地方,于是从后宫和掖庭宫先后放出宫女3000多人。

把她们放出宫去,让她们自由的、心满意足的去寻找自己的生活和伴侣。唐太宗并不是说说而已,他确实说到做到。

著名诗人白居易就曾用诗,歌颂了唐太宗这两个德政:“怨女三千出后宫,死囚四百来归狱。”

还有贞观五年,唐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为由,对每一名重刑犯,都要求“三复五奏”,严格把关,把最终决定处决权集中到中央,尽量避免人命案有冤假错案的发生。

唐太宗这样的贤德之举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虽然说唐太宗李世民上位之举有些争议,但是他管理国家的理念非常成功。

正是这样的诚实守信,体恤民情,爱民如子的举措,引领和感化者着当时唐朝的子民,令李世民在位时开创了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也为后来大唐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有书共读

《资治通鉴》中曾经详细记载过这件事情,大致解释就是唐太宗放了四百个死囚回家去过年了,让他们过完年回来,这些人也都如约全部回来了,之后就是该杀的的杀,该砍的砍。

历史上李世民做皇帝的时候,并不主张使用酷刑,尤其是对待死刑犯,要多次审核才最终审判。那么唐太宗为什么要放这些人回去呢?四个字“收买人心”。有趣的是,根据史书记载,李世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很多大臣都在不停的上书,请皇帝收回命令,因为在当时能够被判死刑的人,可以说没一个好人。

这件事情在当时引起了轰动,普天之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举动让全天下的老百姓了解到,自己的皇帝是个好皇帝。这样的举动收买人心简直绝了。实际上在历史中,李世民还做了类似的事情,很多人应该都知道,那就是放了三个宫女出宫,让她们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找个好人家嫁了。

这样的事情本就是用来收买人心的,题目的问题,应该是想说囚犯回家过年,会不会不回来。答案是不会,古人有一个观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跑能跑到哪去呢?十里八乡都知道哪个人是被赦免回来过年的死刑犯,每天无数双眼睛盯着呢,他能跑到哪里去呢?况且这些罪大恶极之人,李世民敢这么做,肯定是有挽救措施的。比如派人盯着。

众所周知,古代是户籍制度,如果一个地方,突然来了一个外来者,瞬间很多人都会知道。尤其是这四百个人,都是朝廷重点照顾的人,无论你跑哪去了,人家都要把你抓回来,然后说是你自愿的,给天下的百姓看,显示自己感化了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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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就是这些死囚犯过完年后,按照约定的期限全部返还,无一人逃匿。太宗深受感动,于是下令把他们全部释放了。

一、

乍看到这道题,觉得有点离谱。为此笔者特意去查了下相关的历史典籍,没想到历史上确实存在。祥见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

辛未,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 上皆赦之。

大致意思是说:

贞观六年,太宗亲自审查监狱的刑犯。看到应该处以死刑的人,非常的怜悯他们,于是下令放他们全部回家,并告诉他们明年的秋天要回来受死。接着下令释放全国被判死刑的犯人,放他们回家,约定一个期限,等到期了要求他们全部返还京都。

去年释放的天下死刑犯共计三百九十人,这些人回家没有士兵跟着,最后都按照约定的期限全部返还朝堂,没有一人逃匿。太宗于是下令,将他们全部释放。


二、

唐朝是一个开放的王朝,不仅体现在女性服装上,更体现在思想上,而太宗则是贯彻这种思想的最佳实践者。

太宗体恤将行刑的死囚,下令放他们回家和亲人团聚,而死囚团聚后,选择如期伏法来报答太宗的体恤之情和信任。这只是太宗倡导的仁德之举中的其中一例。

公元628年,太宗还下令释放宫女三千人,鼓励他们走出王宫,去找寻自己的幸福,组建自己的快乐家庭。白居易的《新乐府》,还专门讲述了这两件事。

怨女三千出后宫,死囚四百来归狱。——《新乐府》

可见,这两件事在当时确实引起了比较强力的反响。


三、

从全国只有三百多名死囚犯这个数据来看,唐太宗在位期间的社会风气还是比较好的。这和当时的法律也是分不开的。太宗在位期间,法律规定,对于每一名重刑犯,都要求“三复五奏”,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中央手里,避免了冤假错案的产生。

因为太宗实行的一系列亲政爱民的政策,最终造就了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百姓安居乐业,社会风气淳朴,史书上所说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大概也就是这样的情景吧。


奇点历史

唐太宗是古代杰出皇帝,开创了贞观之治。李世民让四百死囚回家过年,结果按照约定四百死囚全都如期返回狱中。

贞观六年的春节,对千家万户而言,依然是传统习俗的平淡无奇,但在近四百名死囚及其家眷的心目中,绝对是人生中最温暖、最有人情味的春节。年根将近,天上飘着瑞雪,人间一派祥和。心情不错的唐太宗信步走出皇城,贞观盛世的景象映入眼帘: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千门万户曈曈日,争插新桃换旧符。唐太宗眉眼带笑,兴奋异常。可当他瞧见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挈妇将雏逍遥于市、谦卑而色悦的儿子搀扶着白发老母亲走亲访友的时候,神色竟明显黯淡,心情颇为凝重。唐太宗想起了另一类人——羁押在大理寺监狱的390名死刑犯。

于是这位千古第一仁君轻车简从,来到长安城外的监狱视察。他进入一个个牢房,挨个询问死囚的家庭情况,并与之谈心交流,沟通感情,向囚犯袒露一个帝王的伟大悲悯之心和食人间烟火的庶民情怀。囚徒都说犯了死罪,死有余辜,不冤枉。认罪态度良好,认为对他们的量刑也很公平。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唐太宗听后很受感动,于是就跟这些死囚说,我跟你们立一个君子之约,现在是冬天,放你们回去过春节,和家人好好团聚团聚,来年秋收之后,咱们再在这里集合。390名死囚感激啼零,高高兴兴地回家了。第二年的秋后,这些死囚全都回来了。死囚秋后归来,意味着甘愿接受秋斩,这是一个让人心灵震颤不已的纯道德的践约行为,唐太宗感动之余,全部赦免了他们的死罪。


历史沉淀的理性

公元632年(唐贞观六年),过年前的一天,唐太宗李世心情不错,适逢检录死囚名单,看着这些名字和名字背后的案例,心下有些不忍。

他下令提审了几人,发现其中似乎也没有真正的穷凶极恶之徒,思前想后,脑海大开——放死囚回家过年!与家人团圆!前提条件就是大家得尝心愿后,都必须保证明年准时回来,回来干吗?该砍头还是要砍头的嘛,规矩不能坏!全国报上来将近四百个名单。执行!

来年秋天,所有囚犯“居然”都回来了,李世民很感动,教化这么成功,我都要佩服我自己了!奖罚一定要分明,他们理应为自己的诚实守约而受到奖赏!放了!都回家吧,你们的余生,还可以过很多个大年!

“怨女三千出后宫,死囚四百来归狱。”白居易深情的吹捧。头一句也有出处,太宗在早年,也曾任性的遣散了三千宫女,任她们出宫与家人团聚。

多么和谐的社会!何其博大的胸怀!大唐盛世嘛!

到了北宋,心机男欧阳修提出了自己的质疑:老李啊老李,你的心思我懂,你这分明是在作秀!搞面子工程!

欧阳修的观点得到了王夫之的认同,王夫之补充解释:你李世民钻透了死囚的心理,死囚们未必不会揣摩你的心理,大家逢场作戏,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干脆就这样假设好了,有能耐你老李把回归的死囚全部问斩一个不留。然后你明年再来这么一出,要是囚犯还积极回来,那才是真正成功的完成教化!


历来现实

放死刑犯回家过年,就是放到现在的文明社会也没这待遇的,不得不说唐太宗李世民开创"大唐盛世"是实至名归的,有人说这是李世民作秀,为了统治收拢人心的手段,就算是这样他也是做了一件统治者应该做的一件好事的。

时间:公元632年贞观年间

地点:大唐帝国的监狱

事件:唐太宗亲审死囚,一激动放了400人回家过年,约定明年秋天回来收死,结果震惊了

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亲自复查长安30多个死刑犯时,爱民如子的他一激动,就下了一道圣旨:“让这些死囚回家过年,与他们约定一年之后来京城执行死刑。” 全国各地因为唐太宗的感染,于是乎,全国大约有400个死囚都回了家。

这道圣旨,在当时还是引起了一片哗然。因为在哪个年代被判死刑的人,肯定都是一些罪大恶极之人。很多大臣担心一旦放走他们,说不定天下就会大乱,并且这个命令没有保障措施,全靠自觉。但是,任性的唐太宗还是这样做了,放这些人回去。

一年以后的结果是被放回去的近400个死囚,在没有人带领,也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都按照约定返回了监狱,没有一个逃跑或隐藏的,最后太宗觉得这些人更不应该死,于是一感动将这些死囚们全都赦免了,无罪释放了。

我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造假的成分在里面的很多当官的就算是人没回来,也会报他们回来了,因为这是皇帝的命令。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长安的30多个一个不少都回来了,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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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浅见“唐太宗纵囚”事件


《资治通鉴•唐纪十》载:“辛未,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此即史上艳称之“四百囚徒归狱案”。除《资治通鉴》外,《新唐书》、《旧唐书》也均有相应录述。

然而,后世对此却一向多有左论。或以为野史稗言,不足征信;或以为太宗权谋,沽名钓誉;或以为史官阿奉,受命而成。欧阳文忠公亦曾作《纵囚论》,专论此事,且认为此既不“近于人情”,又为“不通之论”(既不认可其合理性,又有所怀疑其真实性);即实有此事,也是“立异以为高,逆情以干誉”,且乃“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太宗求名,囚徒求生,双方相互揣测对方意图并成功达成默契,并非太宗施恩德和囚徒知信义)。

到底此事件的真实性如何呢?窃以为似可从两方面分析。


其一,太宗“施德纵囚”的可能性。

从唐初的律法修订上看,太宗即位之初,即纳魏征“专尚仁义,慎刑恤典”(《贞观政要》卷五)之谏,确立“德主刑辅”之立法原则。于贞观原年诏长孙无忌等在《武德律》基础上修订《贞观律》,历十载方于贞观十一年颁行。较之《武德律》,缩小了族刑、连坐的范围,更为宽明。

《武德律》是高祖武德元年使尚书仆射裴寂等修撰,于武德七年颁行。其以隋《开皇律》为准,除细苛五十三条,入新格五十三条,量刑较《开皇律》更轻。

而《开皇律》则是隋文帝开皇元年,先以《北齐律》为蓝本改定,后又于开皇三年删繁就简,旨在“ 权衡轻重,务求平允,废除酷刑,疏而不失”而最终完成。其与前历代刑律相比,最为简明宽平。尤其大幅减少族诛、连坐之刑, “唯大逆谋反叛者,父子兄弟皆斩,家口没官” (《隋书•刑法志》); “非谋反大逆无族刑”(王夫之《读通鉴论》)。

可见,从《开皇律》到《武德律》再到《贞观律》,量刑越来越轻,愈加体现人文精神。特别是《贞观律》,减死罪九十二条;去“兄弟连坐俱死”之法;创“九卿议刑”制;改死刑“三复奏”为“五复奏”,诸此慎刑之举,皆显太宗推行仁政,恤下爱民之意(否则即如隋炀帝《大业律》之苛酷了)。

此外,早在贞观二年,太宗曾出宫女三千,令“任求伉俪”,其仁其德,已见一隅。既能出宫女,纵囚亦不足奇。


另,太宗行事多好以奇而不拘尘俗(不按套路出牌)。《资治通鉴》载: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受人馈绢,事觉,上曰:“顺德果能有益于国家,朕与之共有府库耳,何至贪冒如是乎。”犹惜其有功,不之罪,但于殿庭赐绢数十匹。大理少卿胡演曰:“顺德枉法受财,罪不可赦,奈何复赐之绢?”上曰:“彼有人性,得绢之辱,甚于受刑。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 太宗以辱代刑而儆顺德,此正与“纵囚”异曲同工,既仁且智矣。


其二,囚徒“知信归狱”的可能性。

后人多有认为,囚徒归狱系被动而为之。所持论点又有三:

一是摄于保伍制度及律法上的连坐,惧怕累及亲属。然而,保伍制度仅于役、税,并未及刑狱。而于连坐,前已述及,自《开皇律》即已限定于“唯大逆谋反叛者”,而太宗纵囚应在《武德律》适行之时,且此四百囚徒必不为谋大逆者,故似应无族、坐之忧。或又言,期至不归是为欺君,可株连至亲属。然而“欺君”从来并无具体罪状入律,太宗无论好德好誉,皆不必滥以“欺君”坏法坏名。又且,此皆“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纵囚论》),若非为至德所化,又岂能无一不忘死而顾亲。

二即欧阳修所论,乃“上下相交贼以成此名也”。然而,“上下相交贼”又岂是易事?“ 夫三百九十人之中,非无至愚者,不足以测太宗必赦之情,而徼幸以逃……” (王夫之《读通鉴论》)。

三乃王夫之于《读通鉴论》中所持观点:“则必太宗阴授其来归则赦之旨于有司,使密谕所纵之囚,交相隐以相饰,传之天下与来世,或惊为盛治,或诧为非常,皆其君民上下密用之机械所笼致而如拾者也。”然而,此四百囚徒遍纵之于四方,又各有亲朋眷属,加之有司之胥吏,知内情者必不在少数,焉能个个守口如瓶?倘有泄漏,一传十百,“盛治”之初旨非但不达,且徒授士人以讽政之柄。以太宗之圣,如此岂能不察?除非于归狱后尽数问斩,既可严肃法纪,又可销迹灭口,然以太宗之仁必不为此。


另,盛德之下,大奸亦可化忠,囚徒亦未必不能“知信”。裴世矩于隋炀为佞(为王夫之所斥贬为“天下贱恶人物”),于太宗则为诤(直与魏徵相齐),此正“君明臣直”之谓也。故司马温公以为:“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其言,则佞化为忠。是知君者表也,臣者影也,表动则影随矣。”(《资治通鉴》)

太宗施德,闵而纵囚,是为“表”者;囚徒知信,谢而归狱,是为“影”者。此亦“表动则影随”之又一实例。

综上两方面所述,敝以为“太宗纵囚”真大于伪,实大于虚。即单以感情上,也更愿接受一个 “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来归狱”(白乐天 《新乐府•七德舞》)的贞观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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