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吗?

北京任丽丽律师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是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博弈。在现实生活当中,确实会存在这样的不幸家庭。



如果单纯从法律的角度来出发,其实夫妻一方如果要求离婚,是不需要有任何理由和前提条件的。不论一方是否患病,也不论该病是重,还是轻,只要一方决定离婚,原则上另一方是没有什么办法阻止的。或者说法律也赋予了每一个公民离婚的自由。而至于这方是否应该离婚,或者离婚是否存在道德的问题,则是道德层面的东西,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

而如果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夫妻一方不幸身染重病,另一方确实不应当在此时而弃对方与不顾。但是有些时候对方可能也是出于一种无奈。

例如,现实当中就有这样的案例,妻子成为了植物人,而作为丈夫来说,也是倾家荡产给妻子到处寻医,最终还是没有治好。这种情况,如果一直不让丈夫离婚,可能对于男方来讲也是过于残忍或者不公平。因为妻子显然是永久不能醒过来,对于男方来说,生者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家里还有老人需要赡养,男方可能不得已会提出离婚。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的离婚应当是需要给男方一定的谅解和包容,而不能一概的否认和打压。更不能用所谓的道德来绑架任何人的离婚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

所以关于道德的问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统一做出,可以离婚,或不可以离的结论。



但是在法律的层面,我们只能说,任何人都有离婚的自由,不论你离婚理由是正当,还是不正当,是道德还是缺德,原则上都没有人来限制你离婚,如果你的离婚是缺德的,对于被离婚的一方,也只能说遇人不淑,希望下一个不要再找到这样的人渣。

但是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因为身患重病或者绝症而需要负担高额医疗费,而导致经济状况困难的,那么另一方配偶是需要给予一定经济支持的,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一般如果是这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话,法院通常在第一次起诉的离婚的时候,如果发现双方没有法定判决的理由,有可能第一次不判离,想离婚的一方可能需要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这也是法院赋予夫妻双方一定的冷静期,希望大家都能够三思而谨慎处理双方的婚姻关系。

所以对于离婚的这个问题,是没有可以与不可以之分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大家都可以要求离婚,只是你的这种离婚是不是会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或者你是否能够承担这种谴责?

”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起,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濡以沫,钟爱一生! 今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我们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生的伴侣!“

这是每一个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是会宣读的誓言,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能再好好地读一遍。你的誓言是否早已食言~~


北京任丽丽律师

其实离婚的时候法律也有很多规定,条件不达到是不会批准!其实一方得病,另一方有抚养的责任。一个家庭的组成,是非常不容易的!我身边有很多例子,我一亲戚不能生育,并不影响他们的生活,他们家里的两个孩子都是领养的。现在还是幸福的生活。但是我姐姐的一同事,因为他丈夫得了肺结核。直接离婚了。因为如果生活在一起,另外一个很容易被感染!这种病治不好,只能凭借药物维持生活。其实患病的哪一方,如果有点心。就会答应另一方。因为一个人要活一辈子,最好的爱就是放别人走!自己爱的人过得幸福,才是最完美的。


如果对方患了艾滋病,其实真的可以考虑离婚了。因为婚外情的嫌疑特别大!一般得了这种病都是因为外面逍遥造成的!所以这就不是照顾这一个问题,对彼此的感情不尊重。都说如果你的男朋友(女朋友)出轨的时候不被发现,就是最好的事了,假如说得了艾滋病,我还是希望患者主动离开吧,你已经没有资格去经营你们的感情,一次不忠,终身不用!对于其他疾病,我想如果有人情味,亲情味。应该坚持下去,我听过最美好的事情就是一方患病,双方吃药!有些时候,有些事,不逼着做也是你情我愿!所以为了你们当初的信念,应该好好想想!


穷极一生只为归途璀璨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来时不要飞哟

1,人很难保证自已不得病,不生病,当一方患重病时,我们应该息心照料,认真负责,通过努力让对方减轻病痛,人病不怕,最怕的是伤到内心,如果她得病后你就离婚,离她而去,伤害的是她内心,会加重对方的病情。

2,一方重病,不是说不能离婚,网上报道也有带夫去嫁的,也有和后夫一起照料前夫的,如果对方的病确实对你们的家庭组织带来麻烦,对以后的幸福生活形成阻碍,是可以的,但要有适当的方案让另一半得到照顾,同时也要尊重另一半求得他的理解和支持,

3,我表姐也是重病,但表姐夫照顾特别周到,已经好多年了,家里人都要他另外找人,他一直没有找,赚的钱都用在表姐身上,象这种家已维持不下去,如果只考虑病人的情况,而毁了另一半的幸福,确实也是不对的,当然姐夫有时也在魅技叫几个妹子出来玩,我们都知道,但很少指责他,毕竟人都有七情六欲,后来我出了一个方案,姐夫工资留一半请人照顾姐,其它的他自已留着,他还是要谋事业,谋生活,还是要结婚的,后来姐夫离婚了,现在还经常过来照料,工资也按月打到了表姐妈妈手里,我们村里也没有多少人指责表姐夫

人不为已天株地灭,这话不对,但只顾病人,不顾别人的生活也是不对的,

这种事很难周全,需要平衡对待。


久旱无雨遇洪水

根据《婚烟法》,一方有重大疾病而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比如一方瘫痪了,不能过夫妻生活,从人性的角度准予离婚,但离婚时,财产应向瘫痪方倾斜。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比翼飞。夫妻应该同生死,共患难,风雨同舟,当一方有难,另一方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这应该弘扬。但夫妻很年轻,而一方重大残疾,而另一方后来的路还很长,离婚也不能责备。现在有携夫再嫁的报道,这不应该赞扬吗?


无奈125387125

可以,当然可以。法律并没有规定对方病重不能离婚。

只是在提出离婚之前,你最好换位思考一下:

如果今天患了重病,躺在病床上的是你,对方要求离婚,你会有什么感觉?

会觉得很幸福吗?

会潇洒挥挥手跟对方拜拜吗?

会觉得对方真聪明打从心底祝福对方吗?

如果不能,那么再扪心自问,在对方重病的时候,你是为什么要离婚?

为了逃避金钱的负担?

为了逃避自己该担负的责任?

为了早点甩掉包袱再找更好的?

如果你真的是这么想的,那么你这个人虽然没有违法,但是真的算是没有担当也没有道德了。

如果你是一看对方病重就吓破了胆,想着赶紧自己摆脱干系躲清静,只能说你这人,根本不值得托付终生,当初选择你的人真是瞎了眼了。

说过的相伴到老,真的是说着容易,做着难。


妇产科女司机

首先,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一方患重病不属于不可以申请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次,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只要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一方申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一方患重病,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是否可以离婚,要看法院的判决,一般要先进行调解,法院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再次,这种情况虽然法律并不禁止申请离婚,但一般会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因为人是社会人,我国法律也肯定公序良俗的习惯,所以不赞成在这种情况下申请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在一方身体康复且精神状态良好时,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


瑜晴斋

《婚姻法》规定人民有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法院在判决双方是否离婚主要是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这当中就要注意一点,某一方是否患病不是判决离婚的必然条件,而且《婚姻法》也规定了夫妻之间是有相互扶持,相互赡养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42条规定,应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帮助,在妥善解决困难一方的医疗,生活等问题上,法院可以准许离婚。

但我认为这种情况下是两个权利的冲突、竞合的问题,也即是离婚自由权与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之间的冲突、竞合的问题,当这两个权利发生冲突、竞合时,很显然生命健康权优于离婚自由权。我站在一个律师的角度说,法院不应判决离婚!


邱哥法律门诊室

法律层面讲可以离。

道德层面讲,我想问可以把这货拖出去狠狠揍一顿不?

夫妻啊,是夫妻不是衣服,脏了脱掉扔掉都可以,没感情吗?没责任吗?好的时候用着人家,不好的时候一脚踢开。

不过离了也好,留这么个没良心的人在一旁看着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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