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一村干部伪造签名窃取危改房补助 半年连受两次处分

赣州一村干部伪造签名窃取危改房补助 半年连受两次处分

在此之前,刘建明因违规骗取农房改造补助款,被南康区委、区纪委监委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而令人关注的是,因为同样的问题,刘建明半年内连受两次处分。

蹊跷“签名”

时间拨回2017年10月22日。这天,赣州市南康区纪委派出4个调查组,深入全区19个乡(镇)72个村的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进行察访。

察访过程中,贫困户刘承洋向工作人员反映,刘建明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他的名义骗取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金2万元,导致他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

一个月前,刘建明就因违规申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被处分。会不会是群众重复举报?带队接访工作人员第二天将此问题线索向区纪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随后,南康区纪委调查组深入该乡农村房屋改造办公室和赤江村进行初核。从办理程序上看,刘承洋的危旧土坯房改造申请符合条件,手续完备,但仔细辨认,该资料的申请人、乡驻村干部、村主任等人的签名笔迹极为相似,疑一人所为。

经询问刘承洋本人,并比对其笔迹,调查组发现,刘承洋对此并不知情,他既没填过表,也没签过字。但刘建明曾通知他照相,还要了他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等资料。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调查人员又找到乡驻村干部、村主任进行逐一核实,从中发现的疑点越来越多。“我们怀疑这份申报材料全是刘建明一人炮制。”调查人员决定对刘建明进行约谈。

“公器”私用

“前不久你有没有为不符合条件的群众申报过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金?”“刘承洋家危旧土坯房改造申请表上的名字是你代签的吧?”……

调查组的一连串问题,刘建明先是拍着胸脯极力否认,后来,当调查组组长蓝善洪将有关证据摆在刘建明面前时,他才向调查组交代,刘承洋以及乡驻村干部、村主任三人的签名均系他代签。

刘建明为何通过造假来为刘承洋申报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金呢?原来,此事由刘建明的哥哥刘建文与刘承海(刘承洋的哥哥)之间的土地承包纠纷引起。

据介绍,刘建文因常年在外打工,他家的责任田无偿给刘承海耕种,其间各种税费由刘承海代缴。后因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刘建文想收回责任田。而刘承海开出的条件是:刘建文要么偿还缴纳的相关税费,要么帮他申报2万元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金。

对此,刘建文只好求助弟弟刘建明给“想想办法”。“用刘承海的名字申报不符合条件,而刘承海的弟弟刘承洋是低保户,可以申报25000元补助金。”蓝善洪介绍,经过刘建明“运作”,最终,2万元补助金如期到账。刘建明还反复叮嘱刘承洋要严格“保密”。

以案促改

其实,这并不是刘建明第一次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上栽跟头。2017年6月,群众举报刘建明在明知自己由于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政策条件的情况下,仍申报并获得补助金1.5万元。经查实,当年9月,区纪委给予刘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建明却不汲取教训,再次违规违纪。根据调查结果,今年2月,南康区纪委监委给予刘建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南康区委、区纪委监委对刘建明违规骗补问题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同时,以案促改,组织3个巡察组,对7个乡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巡察,其中发现问题线索32件,立案查处7人,收缴违纪资金13万元。

不仅如此,区扶贫办、区建设局等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对扶贫资金审批及监管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整治。要求各级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并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验收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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