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護工?

“除了換藥,一天來兩次,一次兩句話‘體溫正常嗎’‘有事按鈴’。”10月24日,在瀋陽市一家專科醫院的呼吸內科病房,一位肺炎患者家屬張碩抱怨說。

護士=護工?

他不知道,白班的責任護士李麗麗一個人負責6位患者,當天除了打針發藥,巡房觀察患者病情及輸液情況,還寫了護理記錄,備血、採血。新收兩位患者,護送一位重症患者外出檢查,忙到下班時連口水都沒喝上。
截至2018年底,全國註冊護士共有400餘萬人。據《中國護士群體發展現狀調查報告》顯示,94.1%的調查對象認為,護士工作內容中佔比最高的是打針發藥,而對護士的具體工作並不瞭解。很多患者及家屬甚至覺得高價請的護工已經替代了護士的工作。這是為何?

護士=護工?

“你照顧不好病人,為啥不請護工”

10月21日,張碩的母親突然呼吸困難,有輕度脫水症狀。9點送到醫院救治後,確診為肺炎。護士囑咐瞭如何辦理手續、一天輸液幾次、吃幾次藥後便“消失”了。一問護工價格,最便宜的也要一天200元。張碩只能請7天年假護理母親,沒有護理經驗的她焦頭爛額,面對呼吸不暢的母親,病床抬高角度多少合適,如何幫助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咳嗽時可不可以拍後背,是否需要24小時吸氧,氧氣量可否調節。張碩每天帶著10多個疑問“按鈴”求助護士。最終雙方情緒爆發,吵了起來。
“你照顧不好病人,為啥不請個護工?”

“我花錢請護工,那護士幹啥?”
李麗麗認為,張碩求助的問題多是生活護理方面的內容,這不在她的工作職責內。如果時間允許,她很願意細緻地指導張碩如何護理,可還有重症患者正等著她護送去檢查。張碩則認為,住院繳費項目中包含了“護理費”,護士應當執行醫囑、為病人做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矛盾由此而生。


2008年施行的《護士條例》指出,護士是指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從事護理活動,履行保護生命、減輕痛苦、增進健康職責的衛生技術人員。1978年,原衛生部《綜合醫院組織編制原則(試行草案)》規定,醫療衛生機構病床與護士的配備比例不得低於1∶0.4。然而,41年過去,三級醫院普通病房的床護比仍是一個難以落實的“參考標準”。
現實中,許多面臨張碩同樣窘境的患者及家屬選擇僱傭護工。
然而,護工行業從業者良莠不齊,難以達到護士專業水準。“我看著呼吸還行,就給拔了。”去年12月,該醫院護士換班後巡房時發現,一位術後昏迷病人氣管插管上沒插著呼吸機插管,也沒有氧氣管或溼化管。護士立即以最快速度給患者連接上呼吸機,如果患者的血氧飽和度不達標,會有生命危險。事後發現原來是護工私自拔掉,理由是她看著患者呼吸還行,而這個護工已經幹了3年。
瀋陽某三甲醫院病房護士長姜豔告訴記者,護工替代不了護士。醫學護理不僅僅是打針發藥,還包括護理處方、康復指導、心理疏導等。在臨床實踐中,護士還扮演著重症監護、感染控制、突發急救等角色,而護工只是生活的照顧者。“前者要求消毒滅菌,而後者由於工作性質不可避免接觸細菌。任何醫院都不會讓一個人給病人倒完大小便再去打針,所以護工和護士不能替代彼此。”

護士=護工?

無陪護病房推行難

針對護工價高百姓負擔不起、醫療糾紛頻出等問題,2010年,國家出臺《優質護理服務標準(試行)》,要求三級醫院全面推進優質護理服務。旨在“不依賴患者家屬或家屬自聘護工護理患者,明顯降低陪護率”,減輕住院患者的護理支出和家屬的負擔。然而,這種“無陪護病房”推行難度不小。
“乾的和護工一樣多,收入卻差一倍。”王博曾是瀋陽一家二甲醫院急診科男護士。工作第一年每月1600元,第三年漲到每月3000元。與之相比,只接受過簡單培訓的護工幹滿3年每月能掙6000元。“好歹我也是正經大學的本科畢業生,連房子都買不起。”護理部主任陳婉君告訴記者,該醫院共有護士107名,平均一個護士照顧6個患者,去年招了20個護理專業的大學生,走了10人,每年流失率在10%。


《中國護士群體發展現狀調查報告》顯示,77.5%的護士月收入低於5000元,37.6%低於3000元。
該醫院曾研究推行‘優質護理’,要求每位患者入院後都有‘管床護士’全程負責,從每天三次巡視、觀察患者情況,到患者的心理、健康教育。甚至如果患者及家屬不願請護工,餵飯、翻身、擦身等生活護理護士也要協助。“這無疑讓工作量翻倍,而工資沒變化。”王博說。最終,遭到醫院護士全員反對,只能在特護病房推行。
醫院“重醫療、輕護理”的觀念盛行也傷了護士們的心。“聘護士是賠錢不賺錢,既不能像專家那樣吸引患者看病,也不能像普通醫師‘開方’帶來效益。很多醫院把護士當作服務性人員,也是‘減員增效’的首選。”陳婉君說。
護工是在醫院裡,受僱於患者或家屬,協助護士對患者進行日常護理和幫助的工作人員。在護士人手不足的情況下,迫使患者及家屬僱傭護工成了必然。
為何技能水平比護士差,卻賺的比護士多?陳婉君解釋說:“護工大部分要24小時貼身看護,勞動強度大,沒人願意幹,市場調節下價格要高。護士崗位是編制內的,護理費多年沒長,工資漲幅緩慢。還有部分‘合同護士’,更是工資很低。因此,反差凸顯。”

護士=護工?

雙管齊下才能見效

“調整護理費勢在必行。”姜豔認為,護理費設置的不合理是問題的根源。當下醫療資源政府投入不足,醫院經營只能勉強維持,很難給護士漲工資。這就造成護士人手緊缺、優質護理難推廣、護工管理混亂等問題,因此,調整護理費勢在必行。
“調整不是隨意增長、平均增長,而要考慮百姓負擔和艱苦崗位。”姜豔說。她建議,將調整的部分護理費納入醫保,政府減輕患者及家屬的護理經濟負擔。同時,有關部門根據不同崗位的護士科學測算出護理費價格,分階段合理調整。


激勵機制同樣重要。王博認為,各級醫院應建立起工作量、勞動強度、技術和風險程度與收入、晉升等收益成正比的激勵機制,勞動價值和報酬相匹配的分配機制。
在護士不足的情況下,加強護工行業監管、護工技能水平提升是現在解決問題的關鍵。瀋陽市娘子軍家政服務公司產業集團董事長姜豔鳳建議,政府分類、分階段培養護工,區別出專業護工和普通護工。對照料患者日常起居的普通護工,只需判斷潛在風險,並及時向醫療護理人員求助即可的,民政部門可給予培訓補貼。對醫療護理人員需要經過專業的技能培訓的,通過繼續教育和高職院校,提高醫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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