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你之前耳熟能詳的常識可能都是錯的!

護士,你之前耳熟能詳的常識可能都是錯的!

造影前後停用二甲雙胍48h,青黴素皮試陽性是青黴素過敏,出現過敏性休克立即皮下注射腎上腺素,這都是我們平常工作中耳熟能詳的,你還這樣認為嗎?

案例一

患者男性,因頭暈,肢體無力麻木入院,既往有糖尿病史,醫囑予行頭頸CTA檢查,護士小雪詢問了病人,在服用二甲雙胍降糖治療,於是第二日沒有帶患者去做檢查。主任查房的時候問道,為什麼沒有帶患者去檢查。小雪說道因為病人糖尿病,在服用二甲雙胍,不是說檢查前需要停用48h嗎?主任說現在指南已經有更新了。

依據:

2013版《中國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指出:在造影檢查使用碘化造影劑時,應暫時停用二甲雙胍。但在2016版《二甲雙胍臨床應用專家共識》指出患者造影或全身麻醉術前停用二甲雙胍的時間,以及再行啟用的時間:對於腎功能正常的糖尿病患者,造影前不必停用二甲雙胍;但使用造影劑後應在醫生指導下停用48-72h,複查腎功能正常後可以繼續用藥;而對於腎功能異常的患者,使用對比劑及全身麻醉術前48小時應當暫時停用二甲雙胍,之後還需停藥48-72h,複查腎功能結果正常後可繼續用藥。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糖尿病在服用二甲雙胍的患者,造影檢查之前都需要停用48h,應根據患者的腎功能情況而定。

護士,你之前耳熟能詳的常識可能都是錯的!

案例二

患者女性,因氣急咳嗽咳痰再發以慢阻肺收治入院,醫囑予舒普深治療,護士予詢問過敏史時患者自訴有青黴素過敏史。舒普深說明中提到已知對青黴素過敏者禁用。於是護士反饋給醫生說患者有青黴素過敏,按說明書不應使用舒普深。但醫生卻說這個患者是青黴素皮試陽性,之後在其它醫院也曾使用過青黴素,並沒有過敏,可以使用。後在嚴密觀察下使用藥物,患者未出現過敏反應。

依據:

2017《青黴素皮膚試驗專家共識》 也提出了主張: 青黴素皮試存在半數甚至更多假陽性,並且即使真正發生過青黴素Ⅰ型過敏反應患者,亦可脫敏; 因此,僅僅曾青黴素皮試陽性而未發生速髮型過敏反應者,完全可以重複青黴素皮試。特異性IgE抗體可隨時間衰減(半衰期10~1 000 d),發生過敏反應者 50%在5年內不再過敏,80%在10年內不再過敏,這些患者今後仍可重複青黴素皮試、評估能否應用青黴素類藥物。

《青黴素皮膚試驗專家共識》提倡增加陰性對照,強調在過敏史中不應將「青黴素皮試陽性」等同於「青黴素過敏」。

所以在使用青黴素之前必須仔細詢問患者的過敏表現,是皮試陽性還是出現嚴重的過敏性休克,並不是青黴素皮試陽性後從此不再使用青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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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護士長晨間提問患者出現過敏性休克,使用腎上腺素時是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還是靜脈注射?護士小玉回答:搶救過敏性休克,首選腎上腺素 立即皮下注射0.1%鹽酸腎上腺素0.5~1ml ,病兒酌減,如症狀不緩解,可每隔半小時皮下或靜脈注射0.5ml,直至脫離險期,此藥是搶救過敏性休克的首選藥物,它具有收縮血管、增加外周阻力、興奮心肌、增加心輸量及鬆弛支氣管平滑肌的作用。如症狀不緩解,可每隔30min皮下或靜脈注射該藥0.5ml,直至脫離危險。小玉的回答是參照護理學基礎書本的,我們平常也是如此在做,但是護士長卻說腎上腺素應該肌注了。

依據:

根據《2015年AHA心肺復甦及心血管急救指南》:肌注劑量0.2-0.5(1:1000)mg,每15-20分鐘重複給藥一次直到臨床症狀改善。肌肉內所含血管比皮內或皮下豐富得多,吸收迅速。效果優於皮下注射。而且安全性更高,不需要開放靜脈通路,易於操作,而且對已知過敏的患者可以自行實施肌注腎上腺素。 肌注的最佳位置是大腿中三分之一的前外側面。

最新指南推薦: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腎上腺素選擇肌內注射。

從這些不斷更新的醫學知識可以發現,面對新的知識,新的理論,我們不能抱著固守不變的態度,而應與時俱進。工作中當出現了不同的看法的時候,要注意及時查找資料,及時更新自己的知識,這樣才能使患者得到更好的救治。

護士,你之前耳熟能詳的常識可能都是錯的!

參考文獻:
1. 姜安麗.新編護理學基礎.人民衛生出版社.424-4262. 2017版《青黴素皮膚試驗專家共識》3. 2016版《二甲雙胍臨床應用專家共識》

4. 《2015年AHA心肺復甦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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