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详解ICP、EDI、CDN

近期很多对增值电信业务中的ICP、EDI、CDN等具体的审批事项都不是很清楚的,现在讲的法治社会,所以所有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与遵守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现在就按照法律条文具体详细的解释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2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

2017年7月3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增值电信业务的具体分类:《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类。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审批。

一、基础电信业务

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等,简单的说就是铺设光纤,建立基站等基础的通信业务。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广电是国内四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他们承建基础的电信业务。

二、增值电信业务

1、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增值电信业务又有很多的分类

目前常见的几个许可证简称:

互联网信息服务 简称ICP经营许可

互联网数据中心 简称IDC许可

互联网接入服务 简称ISP许可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 简称EDI许可

2、审批时间?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可以租用或者授权使用吗?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经发证机关批准,可以授权其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少于51%并符合经营电信业务条件的公司经营其获准经营的电信业务。发证机关应当在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中载明该被授权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内容

获准跨地区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在一个地区不能授权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公司经营同一项基础电信业务。

4、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其中情节严重、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处罚的,直接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案例


三、在办理了ICP经营许可证后需要在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