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对一个严重刑犯因为过去干过对社会有益的事而将功补过?

用户98571396196


大家好我是大虫森。[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在我国从古至今都是法不容情,在如今法律如此健全的社会体制下,是不允许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

但是有人会说“法律不在乎人情”就是说法律的制定基本要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简单直接点就是法律要含人性化。是的法律不讲人情,但它有人情。

回到这个问题上,它说的是“法律是否对一个严重刑犯,因为过去干过对社会有益的事而将功补过”,我个人认为不可以。

在我国重刑犯,通常是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人。这些犯下重大事件的人,他们应该要为他们所犯的法承担相应的惩罚。不能因为有过对社会有用的事,就能将功补过了。因为法不容情,每个人都应遵纪守法,依法行事,不能超越于法律之上。

国家就是有了法律的约束,社会才能安定,国家才能昌盛,民族才能得以富强。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点,谢谢![大笑][大笑][大笑]





wmlps大虫森


根据过往的案例说明,对犯了法的人不会将功补过。但在量刑时可能有考虑。


用户4527708084407


法律对于功与过:是分开的要看情节严重的成度:将功补过是可以量刑的:但要根据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力准绳‘只能减经:不能全免于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