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了中世纪女巫猎杀时代被当成女巫,该如何自救?

髓颂sBeB4553


如果你穿越到了欧洲,被指控为女巫,存活下来的几率有多大呢?咱们看一个真实的例子吧。

(猎巫运动)

1615年8月(猎杀女巫其实是在16、17世纪进入高潮,已经不是中世纪了),莱昂贝格地区的一名老妇人被指控为“女巫”,她的名字叫卡塔琳娜,已经快要70岁了。她的生活其实非常不错,孩子们都已经成家立业,自己有房有地有钱,生活比较滋润——更关键的是,他其中一个儿子名叫约翰尼斯·开普勒,就是那个著名的天文学家。

17世纪初欧洲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猎杀女巫的运动,相对开明和法治的莱昂贝格也无法避免。最初的时候,莱昂贝格行政长官卢卡斯·埃因霍恩、釉工兰博、釉工妻子厄休拉等人聚在一起,聊起了厄休拉的病。厄休拉很早之前腿就瘸了,她认为是喝了卡塔琳娜给的酒才这样的,所以卡塔琳娜一定是用了巫术。

更糟糕的是,卡塔琳娜的小儿子一直在军中打仗,回家之后脾气非常糟糕,经常和母亲闹矛盾,结果有一次他生气的指责母亲是女巫!

于是,很多人开始寻找卡塔琳娜是“女巫”的证据。

卡塔琳娜得知有人指控她为女巫,非常的愤怒,她向地方长官表示:自己没有对任何人施展巫术,说自己是女巫简直是无稽之谈。

(开普勒)

随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地方长官都在收集“证据”。比如有一个12岁的女孩,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被路过的卡塔琳娜碰了一下手臂,她随后就感觉手臂越来越疼,甚至还一度失去了知觉。

卡塔琳娜想过要自救,她的第一个方法就是“贿赂”。在那个时代,贿赂地方长官太常见了。于是,卡塔琳娜给长官送了一个银杯——结果,地方长官铁了心要治死卡塔琳娜,于是把这次贿赂也当成了卡塔琳娜是女巫的证据。

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声名显赫的开普勒为了营救自己的母亲,积极动用关系,从君主到法官,从律师到知名人物,都受托为卡塔琳娜的事情帮忙。但是,当时的欧洲城市自治权很高,而且议会法庭必须履行整个审判程序才行,所以开普勒也非常头疼。

在法庭上,各种莫名其妙的指控越来越多。比如那个厄休拉说自己1613年去卡塔琳娜家,喝了酒之后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一位小学老师说,卡塔琳娜缠着自己帮忙读信,某一次他正在和妻子吃饭,卡塔琳娜忽然从关着的门走了进来,他有一次喝了卡塔琳娜家的酒,后来完全瘫痪了;一位女裁缝说,卡塔琳娜曾经让她也成为一名女巫;卡塔琳娜向某个主妇借过一次牛奶,结果第二天那家的奶牛就生病了……

总之,很多人都开始回忆,自己家人或者牲畜生病的之前,是否和卡塔琳娜有所接触。

(悲惨的监狱生活)

于是,大家越回忆越多,很多人都开始觉得自己曾经的厄运是卡塔琳娜带来的,所以她就是一个女巫。

可能有人说,如果这样话,小心翼翼的少跟人接触,不就能避免指控了吗?太天真了,如果一个人被认为离群索居,孤独古怪,更会被认定为女巫,百口莫辩。

卡塔琳娜还是很幸运的,因为有儿子开普勒的四处奔忙,才没有第一时间被送进监狱。不过后来,她还是在监狱里住了1年多,差点就遭受了严刑逼供。

开普勒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并且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写作能力,针对每一个人的指控进行了反驳,写出了厚厚的辩护词,交给了法庭。

最终,开普勒赢了,卡塔琳娜被释放了。

卡塔琳娜的运气有多好,就不用多说了吧。她有钱,有一个这么牛的儿子帮忙跑关系,还在监狱里待了1年多,差点被用刑……随便换个人试试?

如果你穿越到了猎巫运动时期的欧洲,不小心被指控为女巫。只能期待平时人缘非常好,有很多人愿意证明你是无辜的(这种可能性极小)。否则的话,邻居朋友等等都有可能指控你,然后你会被迅速投入监狱,用刑逼供——不会有任何机会反驳,尤其是在乡村地区。

所以,一旦被指控为女巫,十有八九会被折磨的认罪,然后被活活烧死(或者淹死),几乎没有机会自救。

所以,穿越有风险,尤其不要赶上猎巫运动时期。


七追风


你只需念一个凝火咒,然后假装自己被烧很痛的亚子,凝火咒不起效?那你就拔出魔杖大吼阿瓦达索命


吉他之king


很难有自救的办法,这场席卷欧洲三百年的宗教迫害活动并不单纯的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发起,它从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颁布这样一条敕令开始“(女巫们)绝不可被饶恕,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猎巫运动(或称女巫审判、魔女审判、魔女狩猎)就成为了一种相互报复、诬陷的个人狂欢。

以上帝之名判你有罪——宗教裁判所

猎巫运动的起源发自于教皇洪诺留三世建立的一个直接听命于于教廷,并且专门负责追究异端的新兴秘密僧团——号称"真正信仰的警犬"的多明我会,这个会团专门负责追查和清理被判定为异教徒的人。

在教皇格里戈利九世的推动下,多明我会发展成为一个宗教裁决所,替代主教行使宗教审判的权力,在十三世纪下半叶,欧洲各国均已建立起宗教裁决所。起初,宗教裁决所的主要职责是为了维护基督教的统治地位,为此对其它宗教徒进行迫害。

其中包括如:犹太教、穆斯林、多那图斯派、阿利安派、一性派、韦尔多派、阿尔比派、回教徒等被基督教视为异教徒的宗教信徒,但与巫师有关的宗教活动却直接和中世纪末期混乱不堪的社会秩序、黑死病的流行、教会分裂以及战争的时代背景有关。

加上常年恶劣的气候,黑暗的中世纪失去了上帝的希望,人们越发相信这和撒旦以及巫师有关,在人祸与天灾的双重打击下,人们试图为当下的苦难寻找一个理由来解释,而巫师由此进入人们的视线,人们相信,所有不幸的意外都是巫师的杰作。

宗教裁决所似乎也为了转移社会矛盾,重新树立教会的威信,在宗教裁决所的主导下,从1480年到1520年这段时间内发动了第一次猎巫运动,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女人应当绝对服从男人,再加上女性在生理构造上的不同,由此被认为是不洁的生物。

种种因素决定了女性成为这场宗教运动的受害者,在教皇八世的指导下,女巫成为了时代的替罪羊,丑化女人,把女人当做社会矛盾的宣泄口因此形成,但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这场猎巫运动并不完全是“蛮横无理”的暴动。

为了鉴别女巫,天主教修士兼宗教裁判官克拉马和司布伦格竟然还编著了一本《女巫之槌》,在书中详细阐述了女巫的种种行为和特征,作为一本指导性的猎杀女巫指南,这本书在出版不久便迅速受到欢迎,几乎达到人手一本的地步。

在这本书中把女巫描述为一种专门同魔鬼淫乱交媾,以及同魔鬼跳舞、吃小孩的恐怖生物,为了替宗教界造势,当时的社会学者、知识精英甚至还发表学术性的文章为“猎巫运动”发布学术支撑,在这样一种疯狂的时代背景下,一个女人被指控为巫师,几乎很难说可以逃过指控。

“猎巫运动”形成后几乎不必由宗教裁决所亲自去调查抓捕,每一天都会有因各种理由被指控为女巫的报告如雪花般送到裁决所里来,在所谓的“调查诉讼”阶段,指控人是完全受到保护的,甚至根本不必出面指控,而被指控人还得需要支付诉讼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要一旦被指控为女巫,基本上就本宣告了死刑——因为裁决所既不会告诉你究竟犯了什么罪,也不会告诉你在调查什么,尽管是一个罪人,但却完全被排除在外。当然,除此以外,你还需要提供给裁决所一份认罪声明,这是裁决所作为定罪的关键性证据。

假如你不承认,那么裁决所还有其它办法认定你是女巫身份,除了使用各种严酷的刑具以外,根据《女巫之槌》的描写,其还有许多方法可以认定女巫身份,譬如在身上寻找“魔鬼印记”,假如某人身上有某些可疑的印记,裁决所就会指派人用针刺,因为他们相信被魔鬼摸过的地方既不会痛,也不会流血。

还有一种常用的办法就是“水验法”,由于水在基督教中是用来洗礼的圣物,所以这些宗教徒相信水可以帮助他们辨别巫师身份,其办法是在疑犯的身上绑一块石头,或者把他们左手拇指绑在右脚拇指上,将右手拇指绑在左脚拇指上,然后把他们沉进河里,如果他们下沉的话就是清白的,浮在水面就是有罪。

但一般情况下都是会下沉的,但这时候嫌犯基本上也都淹死了,可见想在“猎巫运动”盛行的时代为自己辩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裁决所有各种各样奇怪的办法和刑罚来证明一个人是巫师。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因为“需要把一个人证明为巫师”所以指控他,而裁决所的一切努力也都是为了证明这个人是巫师,也就是说,从被指控为巫师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要上火刑架。

即便这个人认罪,那么所谓的宽大处理也只是先把她绞死,然后再施以火刑,总之,这场为了维护教会的权威的运动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从本质上来说是宗教迫害运动,也是教会为了稳固自身的统治而编织的一个弥天大谎。

正如莎士比亚所说“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黑暗的中世纪是整个欧洲文明集体停滞和衰退的时代,为此直接引发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