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 興 區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在執行(2017)浙0502執1851號案件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於2020年4月2日發佈了對被執行人鄭鮮華、厲秀華的執行懸賞公告。因雙方當事人已自行和解,現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決定對鄭鮮華、厲秀華的執行懸賞公告予以撤銷。
吳興區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4日
吳 興 區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在執行(2017)浙0502執1851號案件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於2020年4月2日發佈了對被執行人鄭鮮華、厲秀華的執行懸賞公告。因雙方當事人已自行和解,現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決定對鄭鮮華、厲秀華的執行懸賞公告予以撤銷。
吳興區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