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选读(82)|李斯谏逐客

​【秦纪一】

秦始皇帝十年

(甲子,公元前二三七年)

冬,十月,文信侯免相,出就国。

宗室大臣议曰:“诸侯人来仕者,皆为其主游间耳,请一切逐之。”于是大索,逐客。

客卿楚人李斯亦在逐中,行,且上书曰:“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诸侯亲服,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散六国之从,使之事秦。昭王得范雎,强公室,杜私门。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夫色、乐、珠、玉不产于秦而王服御者众,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臣闻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王乃召李斯,复其官,除逐客之令。李斯至骊邑而还。王卒用李斯之谋,阴遣辩士赍金玉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然后使良将随其后,数年之中,卒兼天下。

札 记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是国家昌盛的重要条件。秦国是一个狠角色,不仅招罗诸侯名士,对于不肯者竟以利剑刺之,这种“要么跟我、要么去死”的操作,可谓无所不用其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