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菸草專賣許可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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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停止經營業務六個月以上不辦理停業手續,根據《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現予以公告。公告期一個月,期滿後,我局將依法予以收回:

靜寧縣菸草專賣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