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新增1200辆出租汽车 车辆设计融入“精致兰州”理念


兰州晚报讯 近日,市政府印发《兰州市2020年出租汽车投放实施方案》,将对运营年限满8年的出租汽车进行报废更新,并适度新增运力。

据悉,目前我市城区共有出租汽车10566辆,2020年运营年限满8年的1267辆,占总量的12%。更新计划包括:对2012年1月—3月投放的4辆出租汽车予以更新,2020年4月底完成投放;对2012年3月—7月陆续投放的1263辆经营权期限到期出租汽车按50%的比例更新,2020年3月起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间陆续进行投放,7月底完成投放;对1263辆中剩余经营权期限到期的626辆出租汽车经营权,由市交通委通过服务质量信誉招投标重新配置,招投标配置车辆按2∶1的比例投放油气双燃料和纯电动出租汽车车型,2020年7月底完成投放。



新增计划包括:支持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发展城乡公交,特许兰州交发新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汽车经营权1000辆,实行“公车公营、员工化管理”经营模式;支持兰州公交集团多元化发展,特许兰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汽车经营权200辆;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按2∶1的比例投放油气双燃料和纯电动出租汽车车型。

此外,投放车辆能源类型由企业自主选择,油气双燃料车型应为排量1.6升以上、车辆价格8万元以上,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应在300公里以上;出租汽车外观颜色,由市交通委负责,对重新配置的车辆,多元化设计车体色彩,融入“精致兰州”建设理念,打造“流动”的城市文化名片;并安装符合行业统一技术标准的车辆顶灯、卫星定位、实时监控、计价器等设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文 首席记者马军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