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庭审”巧调解,便民高效化纠纷

3月10日,榕江县法院经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通过微信视频“庭审”成功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从立案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了6天时间。

3月4日,榕江县法院受理原告蒋某某诉被告刘某、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电话联系,二被告对所欠买卖款无异议,同意还款,但是需要原告宽限时间。办案人员立即联系原告,表明被告意向,经过沟通协调,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因二被告身在外地,又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到法院参加调解,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本着快捷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理念,临时建立一个微信群,将双方当事人拉入群内,通过视频连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微信群内确认,随后承办法官将调解书邮寄送达双方当事人,微信聊天截图保存入卷,至此,该案“当庭”调解成功。



“法院通过微信视频调解案件为我们省了时间也省了钱,真是太方便了!”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刘某某在微信视频中说道。

疫情防控期间,榕江法院积极践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智慧法院”便民利民理念,推行网上立案、微信调解、互联网庭审、网上执行等工作做法,灵活高效的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求的同时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切实减少了群众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