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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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来干货,可以采两种方式解决处理!

1、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成功,便向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局举报投诉!

2、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申请,然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无法补缴则要支付经济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要员工入职,在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而且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缴纳,对于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企业,将会由社保征收机关征收滞纳金或者是处以罚款。

这就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法理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这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可以,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就是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

所以题主的这个问题正确的处理办法如下:

办法之一:题主要积极主动的与用人单位,就个人社保问题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个人社保费用。

如果与用人单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则题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社保局进行举报投诉,由相关的部门来进行介入调查处理。

办法之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如果社保无法补缴,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

通常来说,用人单位是不会轻易给你支付经济补(赔)偿的,所以最终通常会走仲裁和起诉的道路。因此题主应当提前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走程序所需。

不过一旦走上法律程序,通常是一件比较耗时耗力的事情。如果涉及到的数额并不大,最好是协商处理,不然我们维权的成本代价过高,就会有些得不偿失。甚至也可以考虑辞职走人,避免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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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规定,用人的单位必须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说原来管的不是那么严格,所以说也没人在意,企业给自己交不交社会保险。这2019年1月份开始就有税务部门直接向企业扣除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了。这也就是说原来的是自愿的,现在是必须的。

如果现在企业再不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可能就直接会面临着偷税漏税的嫌疑。就面临着企业不履行税务的要求。可能会为自己的企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也就是说,现在社会保险是必须要交的。就是这样严格的制度,再也不会给企业那种可交可不交地选择了。
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自己的社保不会再让人拖,不会再让人不给交。让自己辛辛苦苦地为企业做贡献,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的社会保险交没交上,这是多么悲催的事情。所以说,这是对老百姓最好的事情了。也是对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得到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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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保,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保,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可就是有这样的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应该怎么办?法律法规中有什么可以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吗?

职工权益的保护

社会保险是职工入职的基本保障,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5项待遇。每一项都有各自的作用,尤其是工伤保险,关系到每时每刻的职工工伤保障。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另外,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多数也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自入职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至工作满一年为止。

不管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给职工补缴社保。如果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应缴之月起,每日支付5/10000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化利率18.25%呢。

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滞纳金,三个保障,一环接一环。所以,企业还是不要违法的好。

职工应当收集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发放证明、考勤记录之类的东西,向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维权,足够违法的用人单位喝一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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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根据我的经验,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维权,或者是主动辞职,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按照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照社保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但是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在充分收集证据材料的前提下,首先可和公司协商解决。由于社保问题事关员工今后养老就医等民生问题,所以员工应当亲自出面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商,如果人力资源部门不作为的,可直接和公司老板协商;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是社保部门举报。如果自己和公司协商无果,公司仍然坚持自己的错误做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是社保部门举报,要求社保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三是提请劳动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手段,此外还可寻求当地工会等给予法律援助。

总之,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而形成的劳动纠纷比较普遍,维权成本也比较高,时间也比较漫长,作为劳动者属于弱势的一方。如果进公司的时间比较短比如两个月左右,发现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最好的办法是抓紧时间辞职。如果长期在这种公司工作,将对自己今后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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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感觉工资满意就继续干。否则就辞职另谋出路。就算你个人走法律程序打赢了,老板也会随便找个茬逼你走人。这就是社会。

你能力和机会找一家经营管理正规的公司工作。

今天的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一般来说,国企,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都会依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且有关政府部门对此执法监督力度更强大。



但是,却是存在一些企业仍然不顾法律的制约,依然我行我素,没有做到公司全员缴纳社保金。或者在只上报部分后勤管理人员来充当企业全部在职人数。蒙混逃避监督检查。

尤其在乡镇企业和一些城市小企业里,这种情况很普遍。

为什么很多员工明知道没有缴纳社保,还继续上班,也不会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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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企工作多年,在广州番禺,山东临沂,江苏徐州等木业公司从事管理,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是这样:

【1】能够在家门口工作上班本身就是好机会,可以挣工资,照顾老人孩子,不耽误种地收庄稼。耿不需要背井离乡去外地漂迫。

【2】现在劳动力工资水平都不低,很多是夫妻俩一起上班,合在一起一年收入有十万上下,尤其在乡镇,这是一笔可观的经济来源,要知道,即使夫妻俩开店做生意,很多都不能保证年赚十万。还要搭进去全部时间和精力,更要承担亏损的风险。

【3】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很多员工会不计较公司是否给缴纳社保金的问题,更担心的是工作不保。尤其年龄在四十岁往上人,没有学历和专业技能,能有公司愿意提供一份工作机会,获取一份工资收入,已经是很难得。大家都知道,现在的社会就业压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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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通的从业者,面对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时,要理性和现实的考虑。我建议三点办法:

1.继续干好工作,同时私下里了解一些有关社保金缴纳方面的法律规定,掌握一些这方面的投诉,纠纷处理的案例,可以在百度搜索或看书。最好能咨询有关方面的律师,他们会给你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职场三哥不是专业律师,不在这里谈论具体劳动法有关法规的知识,不能误导你)

2.不主张你个人出面和公司进行诉求或对质,可以用集体签名或匿名的方式举报,投诉到地方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有关部门。特别提醒,且不能有过激行为,甚至发生闹事,砸厂,损坏公司财物的违法行为,这样只是让自己受伤害,于事无补。

3.最实际的方式就是辞职,选择进入一家管理正规化的公司。

03

时代在进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增强了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和意识,我们可以积极参与,用各种交流表达方式一起推动劳动法的监督管理力度,曝光不法公司的不良行为,一起来维护我们共同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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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三哥


其实能怎么办!如果你强制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用人单位肯定不会留你,那等待你的只是下岗。

一定程度上,不是说法律不能为我们的个人权益做保障,而是维权的背后,用人单位往往会感情用事辞退你,这样的话,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正所谓:胳膊拗不过大腿。

如果你采取对用人单位的曝光或是维权。我敢肯定下一个走的人就是你,而这就是“职场江湖”。

首先,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社会保险”是什么?

我们通常讲:权力与义务是对等的。当你作为劳动者的一方,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的权利是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而企业的义务是为劳动者及时交纳足额的社会保险。

但是,我们知道企业租佣劳动者除了人工成本和劳务成本外,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的一项重要开支。毕竟,企业又不是“人傻钱多”。

而作为员工社保的成本开支,有些企业一方面也是为了降低企业支出成本,同时也考虑到为了逃避应有的法律责任,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更有甚者的企业竟然不知道问未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行为。

还有的不通过补偿现金的方式,协议不缴纳社会保险。

因此,作为劳动者一方,如果自己在被压榨个人价值的同时,还要失去企业对其社保的未缴,心中肯定不是滋味。

那么,如果企业不依法缴纳劳动者社保时,该怎么维权呢?

我根据自己的职业经验,建议你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维权,合法有合理。

一: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法》可知,未根据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费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利与贵公司解除劳务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赔偿。

但问题是:许多小企业的老板,即使你给他讲法他也不一定跟你讲理。

这时,我们就应先向劳动部门反映企业未缴员工社保的违法行为,看通过相关部门与企业就此先私下调解,如果私下调解无效,那建议劳动者在向有关部门追诉。

二: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员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比如:小陈是某建筑公司的会计,工作一年后,小陈才猛然发现建筑公司竟然未给他缴纳医疗保险,当他胃病犯了,需要动手术时,因无社保医疗保险承担起大部分费用。

出院后,小陈一气之下,将建筑公司告上了法院并要求其公司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

三: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障法》的规定,企业末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留金处理。

当然,我认为以第三种向社会机构举报的方式可以加快你社保问题的解决进度。而在这三个解决方案中,我觉得举报还是比较行之有效的手段。

总结:

对于未给员工缴费社保的企业,我想提醒的是: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是相互捆绑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只有保障好员工的个人利益,员工的剩余价值才会在工作中体现出来。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遭遇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亦应当选择合适的方式积极维权。


在下国华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任何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社保费的都是违法行为。

1、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涵盖包括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30日内依法要给员工购买社保。

2、用人单位没缴纳社保,是否存在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首先,作为企业,是不可能不知道不缴纳员工的社保费是违法行为的,一般都是依据强势地位逼迫员工接受不买社保的事实,从而达到减少用工成本的目的。所以应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正当要求。

4、如果存在较长时间的没缴纳社保的时间段,也应要求单位办理补缴。

5、如果单位仍不办理社保登记,你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纠正,通过行政的力量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举报前,应准备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6、如果用人单位是不足额缴纳社保,也就是你用人单位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按社平60%最低标准,这比你的工资要低,你可以向社会报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举报投诉,要求他们责令用人单位据实申报缴费基数。

7、如果你觉得留在这样的公司没有必要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以前工作年限的社保。

总之,对用人单位存在的不缴纳社保的行为,一定做到先礼后兵,有理有节,依托行政部门力量,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保早知道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对于用人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决定不能沉没、忍让,要勇敢的站出来,运用好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维权时我们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要有理、有利、有节。

首先要仔细分析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因,如果用人单位半死不活,也没有什么资产,那在单位呆着也没什么希望,干脆辞职,申请经济补偿,自己先把社会保险费补缴了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单位运行正常,最好先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协商无果,再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二是要找对部门。

不是一说社保方面的问题就找社保局,社保局现在也叫社保中心,是个经办机构,他没有这方面的管理权限和职责,所以找社保局没用。找劳动仲裁,如没有劳动关系争议,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缴社保,仲裁也不会受理。找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解释,用人单位不缴社保,不在受理范围,所以也不会立案。这就往往是劳动者在维护社保权益时象无头苍蝇到处碰壁。那么找对部门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保险法》其实给劳动者维权指明了道路。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参保登记,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从来就没向社保局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或者单位用工三十日后,甚至好几年也没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种情况就找当地人社局或其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最好是先找人社局的领导反映,然后由人社局的领导批转给监察大队,这样效果会更好。

如果用人单位已办理了参保登记,但就是不给职工缴社保,或者缴了不长时间再也不缴了。这种情况就找当地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也就是当地的税务局举报、投诉。


温馨社保


个人认为您这个问题除参照《劳动法》以外,还需要参照《社会保险法》进行解决。

根据《劳动法》第一百条 不缴纳保险费处理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法条明确了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要面临的处罚,而且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失信主体将被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以后企业的贷款、资质申请、政府采购资格审核等相关领域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作为一名被侵权的职工,可以采取以下程序进行维权。

第一步,向单位提出异议,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参保缴费并补齐以前漏缴部分的社会保险。

第二步,如果单位不同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申诉,包括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仲裁等。明确要求单位参保缴费。劳动部门在查实后会向单位送达行政文书,要求限期解决。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劳动部门可做出强制划拨决定,从单位银行账户直接划转社会保险参保费用。

第三步,如果上述手段都无法解决,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单位,主张个人权益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右手尾戒86


用人单位为在职员工购买社保保险,这是法定的责任也是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已构成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购买义务,则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当然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很多劳动者对《社会保险法》的不了解,导致公司未构买社保也不会主张自己的权益。更有大部份人为每月能够多领取现金收入,而主动放弃购买社保现象也比较严重,这也是未购买社保的主要因素。

最后形成的局面是:

相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

很多员工不清楚权益受到损害或得明知受损,但为了保住工作机会主动放弃维权。

主动放弃或者拒绝购买社保,希望为此得现金补贴。

总结:因为在2019年以前,社保费用的征缴与管理对各用人单位的管理与处罚力度并不够,企业对于未缴纳社保是否违法也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很多劳动者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伤害后也不想、不敢去主张自己的权益,也让各用人单位抱着侥幸心理。

所以当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应该及时的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保,对于原来漏缴部份,要求公司通过补缴的方式完成补缴。如果单位拒绝补缴所欠社保费用,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加强社保征收管理,为全员参保提供了条件与转机,保障劳动者权益。

而自2019年社保征收并入税务系统征收后,为此各企业的帐务流动等将会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同时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成本直接与企业经营挂钩等措施。

为此很多企业为能合法正常的经营,原来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企业都会主动给员工购买社保,原来以最低标准给员工购买社保的企业,都会按劳动者月实际收入进行购买,

而且现在的企业都会拒绝员工主动申请不买社保的行为,因为企业因此承担的风险太大,企业不愿意去冒这样的风险。

综上所述:

对于企业没有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行为,企业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企业为自己补缴社保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老有所养。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我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