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地——清河农场

清河农场是北京市的飞地,它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境内,是劳动教养性质的农场,占地115平方公里,于1949年由当时的北京市市长聂荣臻批准建立。


1948年平津战役之后,解放军接管了这片土地,并成立清河农场的前身启明农场。建国之后,有关部门请苏联农业专家来此视察指导,按照苏联专家的建议,开垦这块土地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而具备这个条件的只有公安部门,因为解放后抓起来不少旧社会残渣余孽,急需一个关押改造的地方,于是1950年这里就成立“清河四大队”,正式划归北京市公安局劳改工作处管辖了。从此,尽管从地图上看这里属于天津市宁河区,但是却属于北京市管辖。这种“市区外领地”,当地人叫做“飞地”。

  按照中央给清河农场划拨的范围,有几十万亩之大,但是历年以来直到1958年,只开垦出潮白河以东的六万亩土地,从东往西,分别设了四个分场:一分场、二分场和四分场,都是关押劳动改造的犯人,三分场则是组织北京市社会青年志愿参加的“垦荒队”,所以也叫“青年农场”。不过没过多久,这些“志愿垦荒队员”们就逐渐找理由回到了北京市内,“青年农场”名存实亡,于是公安局又分配来一些因各种原因下放的公安系统干部到这里劳动锻炼,虽然没有正式的名称,但是习惯上通称“干部农场”。此外,还有一个由女犯人组成的“园林队”,直属总场部管理。而潮白河以西近二十万亩土地,除了遗留下历朝历代开垦过的痕迹和茂密的芦苇蒿草之外,没有任何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