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2600户业主,广大业主决定物业管理由全体业主成立物业管理企业自管可行吗?

业余法学爱好者


国家制定的业主民主自治模式是业主大会决定小区物业管理事务,选聘物业公司实施管理小区的操作,业委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居委会指导和监督业委会。专家门的顶层设计,充分考虑的是利益机制。在具体制度上是业委会管钱的不用钱,物业用钱的不管钱,监管银行控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资金流向,架设了制约贪腐的防火墙,让社区去实行具体物业管理操作,是利益机制的错位,就像请居委会帮你家当家一样。请业委会直接操作,业委会从管钱的变成既管钱又用钱,那是养老鼠。 社区和业委会直接管钱用钱,完全靠操作者的自律, 就像封建社会,碰到明君贤相,就会有太平盛世,但是遭遇昏君那就祸国殃民。在现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始终保持自律的人很稀有,所以一定要靠制度管人。 希望物业公司消失的人需要在管理科学常识上学习一下,这样才能理解国家关于业主民主自治的法规设计的科学性。

从最近热议物业管理公司是否需要的话题中或者是那些试点社区管理小区的实例中我们可以归纳出,那些不要物业公司的网友其实都是那些售后公房的,一个是他们的物业形态与商品房不同,小区不是封闭的,门卫管停车的,小区绿化简单,也没有电梯维保,楼道里没有任何消防设备楼道里只需要每周一次扫楼梯。。。。。 这些小区原来是房管所管理物业,现在房管所也成为物业公司了,只不过部分居民没有去分辨而已。需要指出的是,政府考虑这些小区居民成分,在经济上给予很大扶持, 因为售后公房的维修基金很少,碰到大修理,局部改造,政府会给予资助,上海不少低层老旧小区现在也在装二次供水,是自来水公司出资的。我们区街道还给老旧小区装大门的电子告示牌。这些工作都是社区在张罗,所以不少业主误以为是社区管小区物业。


用户67988553804


我们小区就是自治物业管理的,当初的业主大会业主们非常支持!几乎是全票通过,不瞒你们说,我本人就是xxxx自治物管主任,但我们没选举业委会。总户4百多,管理费每平1元,汽车月保400/台元,临保,超1小时5元,然后叠加每小时2元。单车,电动电车每月10一20元,(有专门车棚)。物业管理人员5人,保洁2人,门卫值班4人(全部是小区退休职工)。三年一届(无需报备,街道,居委会无权干涉)。公共设施设备齐全到位,防盗,消防演练自己完成。

现在已是第二届,在二次业主大会选举时还是由我们原班人员续管。每季度收支明细公示一次。

告诉大家,真正要管好小区的方方面面会把你累死。最头疼的是每个小区都有几户处处刁难物管人员的事,这些人其实就是当初没被选上而后才找各种原因刁难你,只要按时缴纳管理费就可以少理会这些业主。

总的来说,自治管理更受气,还不如给正规物业公司管理为好。

经常说物业公司欺负业主,如果是你身处管理你就知道业主和物管谁在欺负谁。我只能说一句,业主别总拿交了管理费就是大爷,皇帝老子,物管就是孙子任由业主放肆。究竟谁之过,双方心里很清楚,相互理解尊重才是要点。


中老年的我


物业管理是从香港,引进到内地来的。是李嘉诚的两大发明之一,公摊,物业管理。发达中国家象欧美基本都没有物业管理公司!

欧洲、美国都是些老城区,古风建筑,没有多少封闭式小区。

欧洲的国家没有物管公司进驻小区,因为他们没有几个小区,都是一些的旧住宅,有些甚至几百年历史,毕竟他们的土地所有权是999年的,老祖宗的东西嘛(这里面有个很有趣的现象,他们的开发商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做旧有住宅改造,而住宅的主人便宜了不想卖,可是自己又没有钱去翻新,多数只能依靠出租来维持房子的日常维护)。不过他们有家庭服务公司,就是电影里面看见的管家那种。这类公司的员工都需要经过非常专业的培训而上岗,为的是用极度专业的服务去换取高昂的服务费。其实在广东也有欧洲过来的物业管理公司,像戴德梁行、第一太平戴维斯。它们过来后也因应国情而转变为为小区服务的公司,最早期的时候可是打着管家式服务的呢(其实因为太贵了,国人用不起)。

欧美不叫物业管理公司,而叫家庭服务公司,业主出钱享受管家式服务!


武汉汇溪流


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性的物业机构将会逐步的被历史所淘汰!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取而代之的必然会是业主们的自立自管,自我服务!未来,物业方面不会再以公司的形式进入小区了,而是以各个专业的劳务人员的形式被业主们所雇佣。他们向业主提供专业服务,业主支付其劳动报酬和必要的福利。其余小区的一切公共收益和盈利统统归业主所享有。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长安借东风63583187


我见过业主把原开发商管物业的公司驱离然后物业自管的小区。挺不错的。各种业务和费用全部公开,很透明,费用低于我所在的小区。业主们也满意。唯一不太好借鉴的就是这个小区是老小区,不大,只有几栋楼,三百左右户吧。人少。中大型小区可能问题多就没那么好管了。


致远1561


中国的物业纯属奇葩,是开发商搞出来的产物,“跟李嘉诚学的 公摊,物业”其实,楼盘在建他们就找好了物业,与业主选举就是笑话,想拿掉物业可想而知多难。那么物业在小区都做什么工作?据我朋友说“他就是管几个楼盘的物业”顶多每天围着楼走一圈,楼道,楼前楼后的清扫有专人负责。水,电,瓦斯有单位看表,收费。其实,社区每年都有政府的拨款,我的小区是敞口的,卫生 清扫,垃圾的运输 都有专业管理,去年还对外墙做了免费保温。一句话 社区就是居民的管家,大小事情都是社区管理,所以,物业的存在是多余的。


城市的晚霞DL


物业公司在我们国家存在这么多年了,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哪个物业能做到收费合理,到头来矛盾重重。物业公司已经走到头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要想让百姓有一个好的心情好的生活环境就必须政府来管理,也就是街道办事处来接管物业公司,也可以物业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是街道办事处,把物业公司变成街道办事处的一个服务部门或者物业科。只要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摆在前面应该没有做不好的事。


手机用户59152669780


呵呵,这个模式不错,业主肯定能接受,可以直接推广!

个体户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物业公司只收钱,不为服务,说到底就是不作为。人们买了房子交住宅费(物业)是没问题的,等于再被逼买个大爷来养着,并且它是来管着你们的!


跟我到你家楼下


明治之举,只要有人出来带头,黑物业不出来阻挠就好,降低成本,管得放心,数路分明,只要大家一条心,大公无私,皆大欢喜,不然,出钱找难受,出钱养闲人,还要骑在你头等大儿细声,乱涨价,理由一大堆,数路不清不楚,老是说亏本,服务不到位,做事拖拉,有事推舍责任,越权越位,业主受气,奇葩的物业,中国的特色菜。


手机用户6834831562


我认为「可行」,业主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要去办理相关物业的经营许可证,不过要经过50%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我觉得,业主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在管理上的难度可能更大,因为这个物业也是公司行为,业主自己在公司里的人太多,管理难度相对更大。对外通过招标确定的物业公司,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时,没有经济和人情在牵绊,实在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可以换。

办理许可证需要提供

1、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2、公司章程;

3、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书;

4、验资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

6、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证明(委托管理协议书);

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9、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