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规定用工企业或个人必须给员工买社保,还有企业仍然没给员工买,你怎么看?

笑点很特别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

但是,仍有一些员工是没有购买社保的,我们把这些员工分为两类:一是建立劳动劳动关系的员工,二是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未购买保险的原因分析

对于第一类,未依法购买社保的原因有以下:

一、历史原因

事实上我国在1953年就有了社会保险制度,但仅仅是在一些国企厂矿单位实施,2008年新劳动法出台之后,外资、港台企业开始依法为员工批量购买社保,大陆企业才被倒逼着逐步为员工购买社保,截止到2011新的《社会保险法》后,大部分企业已经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了。但早期社保的干预力度差,和特有的“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前提下,这就决定了,国家对社保的态是:既不会对过去刨根问底追缴,也不会对现在穷追猛打强缴。在这种相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企业自然会敷衍了事、蒙混过关。

二、员工原因

一些年纪大的农民工,对于自己的职业没有长远的规划,对社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考虑眼前,他们认为,反正干几年就回家了,买社保没有用,或者有的员工觉得自己在家里有参加新农合,没有必要在外面买,还有员工甚至认为社保就是国家在骗他们的钱,每个月扣几百块,有这些钱他们自己养老足够了。以上原因都是真实存在的,甚至笔者呆过的一家企业,新员工每到发工资条后,就来人力资源部大吵,说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扣了社保,更有骂娘、死缠烂打的。

三、地方原因

某些地方社保的经办部门,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保违法查处的力度较差,甚至对于一些企业,大开绿灯,默许这些企业可以不按实际人数缴纳社保。事实上,在东莞的民营企业中,特别是广东老板的企业当中 ,这种官商勾结的情况很普遍。大多态度就是民不告,官不究,哪怕是员工投诉维权,也只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基本都是按个案处理。正是由于这种政企勾结,加之员工的维权意识不高,这就导致很多企业有恃无恐,宁愿花小钱去公关,也不愿意按员工的实际人数去购买社保。

四、企业原因

有的私营老板,从黑心作坊发展起来后,思维没有一点转变,丝毫不考虑员工将来的利益,只是将社保看成是成本,变着法降低社保费用,能买最低买最低,能不买就不买。前面说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他们违法的成本其实很低,遇到个别投诉大不了补缴,最多也就是一点经济补偿。

另外就是,哪怕发生工伤待遇,省出来的社保费用也足够开销。我们算个账,假如某民营企业 有4000人,按2500人交,按东莞市最低档交社保,人均单位要支出接近600元/月,1500*600=90万/月,一年下来社保费用可以省掉90*12=1080万。即使是一年发生一两起工亡,十几八起工伤,预算200-300万足够,老板每年净节支800万,公关费用预算100-200万,最好落袋为安的至少还有600-700万。这个诱惑足够让他们去冒险了。

以上就是第一类,单位依法要给员工购买社保却没有购买的原因。下面我们看第二类:

第二类员工,法律并没有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社保,主要包含以下人群:

一、返聘退休人员

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二、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生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五、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六、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期缴纳社会保险。

由于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便成为当下众多企业的筹划方式选择之一。

七、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综上,就是企业为什么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全部真相了。对于第二类人,未购买社保企业不违法,但是对于第一类人员,企业未为其购买社保是违法的。

员工主张权益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向社保局主张,要求补偿欠缴、少缴部分,目前的政策是社保追缴没有时效限制,一年、二年、十年八年都可以,离职在职时候都可以; 二是,以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要求单位按工作所限支付经常补偿金。此法操作性很强,胜诉率为100%。

以上两种方式,并不冲突,可以分别同时主张。 


散说职场


我从上个公司辞职出来还有28天就满一年了,我有几个同事在我出来后几个月也出来了,我们的公积金现在还在上家公司,我们现在变成欠公司钱了,口头分别承诺过3次某个月会交完,现在还是没交,投诉过,也去找过公司,都没用,哎!TMD都进ICU去吧。



这个问题很简单。

首先,买不买社保要看你和企业主签订得是什么样的用工合同。

一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必须买社保的,不买社保,企业是会受到人力资源部门的处罚并必须补缴劳动者的全部社保。

二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合同法范畴,没有约定购买社保,就不需要给劳务人员购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用工,既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签劳务合同,也不买社保。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把上班的证据准备好(比如进出门卡、工作卡、工资单、工资卡等等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劳动监察部门肯定会认定这是实质的劳动用工。一告一个准。

企业必须及时补缴劳动者所有的社保,如果因此失去工作,企业还必须发给劳动者劳动补偿金。


荷锄田夫


楼主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购买社保,还有企业单位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你怎么看这个问题?我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因为很多的中小型企业或者是小微企业创业型企业,那么他们对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是不明白这个缴纳社保是属于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这个是一个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在缴纳员工社保的过程中,我们都知道是需要提高一定的用工成本,那么用工成本提高之后,势必会对企业单位的经营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我们企业单位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原因,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说可能会忽略这样的法律风险。

那么由此而带来的一些风险,可能员工会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进行申诉,企业单位没有给自身缴纳社保这样的问题,如果说一旦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那么对于我们企业单位来讲,首先企业单位都需要无条件的来进行,补交员工的个人社保其次,由于长时间没有缴纳个人社保,由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也应当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所以说不正常给员工缴纳社保,对于企业单位来说,实际上后续补交的费用要比正常交纳的费用要高很多,对于企业单位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


社保小达人


大部分私营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而市场竞争压力太大。给员工缴纳社保成本太高,所以为了节省开支一些企业主就索性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员工这边,大部分员工对社保认识不够,认为可有可无。甚至有人认为缴纳社保需要从自己工资扣掉一部分钱,视为负担,竟然主动要求不交社保。

国家这边,对于部分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追究不能操之过急。国家要做的首要是保证社会稳定,不能出现大批量失业人员。其次需要向员工普及社保及其它福利保障知识,加强员工的维权意识。第三,国家应逐步减轻企业用人成本,采取逐渐降低社保缴纳费率,降低税收等行为为企业减负。

对于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在党的领导下,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已经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了。这些企业最终将走向正轨。


寻找旅行走失的安安


加强监管,挨个企业巡视,把劳动法真正做细做实,别总做表面文章,只有把法在基层实施了,才真正能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才能有真正获得感,才能从心底拥护共产党!


知我者知天下


连国法都不尊重的单位和个人拿入黑名单,拿入扫黑除恶中,看那些不办实事的贪无缝可钻。


赵114840226


现在的企业单位都是通过劳务公司招人,让你放弃这个那个的,否则不用你。领导都说不干拉到人有的是。个人认为还是国家人太多了,如果人少招不到人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这就是人太多的悲哀啊!


迷梦初醒602


我在这个单位干十来年了、什么也没有、年龄大了、这个单位找茬、降工资、没办法、下岗职工年龄大了、再找工作不容易。就我一个车工、工资每月2500、累死累活!


用户5286448524700


按劳动法,谁来跟您按劳动法,如果都按劳动法……哪来那么多失业下岗的!那个劳动法也就是拿来糊弄人而已……你真的不能把它当真了,当真了会有好多事您想不到,济公传奇您看过吧,……糊涂一点吧活在当下自在……否则后果自负哈,玩笑……玩笑,不能当真,真的没有什么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