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執行員“閃現”拘傳慣用“緩兵之計”的失信人

不少被執行人收到法院傳票不肯來

錢就是拖著不肯給

甚至電話也不接

心裡打著小算盤……

你對我們,真這麼瞭解?

然而,事實上是這樣的

執行就要“出其不意”!

“上班去咯~”我們在路上候著你

汪某與楊某離婚時承諾,離婚後補償楊某10萬元,孩子撫養權歸楊某所有。雙方各自成家後,不僅10萬沒了著落,答應好的每個月1千元的撫養費也不見蹤影。執行階段,汪某曾經傳喚至法院,並與楊某達成和解協議,“保證”年前還1.5萬元,到期後卻拒不履行。汪某沒有固定工作,名下僅一輛車,每當執行人員聯繫他時,一邊說馬上還錢,一邊又說把車賣了還錢。

大清早,申請人來電,說看見被執行人在椏溪的老家裡。執行人員組織大隊伍“悄咪咪的”趕往,遠遠地看著被執行人開著車出了村,趁著汪某下車去超市買水的空檔,成功“逮住”。

被執行人汪某被拘傳至法院

被執行人車輛被扣押至法院

“我給”“緩兵之計”終究不是好法子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拖欠裝修款,住別墅的他被拘後寫下悔過書“的被執行人楊某。

上次被拘留後履行部分,達成和解協議,並寫下悔過書。不僅和解協議沒按約履行,訴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卻越來越多,借款合同糾紛、物業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多達十幾件,金額高達4百萬多萬。

面對高額債務,楊某深知自己已無力償還,又開始了嘴上說“給給給”,就是不見人影的把戲。得知楊某線索,執行人員“王者操作”一個“閃現”再次將楊某拘傳至法院。

回到法院後,執行人員再三敦促要認清形勢,不要抱有規避抗拒執行的幻想。在執行人員的勸導下,被執行人楊某寫下悔過書,配合拍賣自己的別墅。

“執”於心間,“行”在路上,

我們一刻不會鬆懈!

“雷鋒當初學的誰?”——“身邊人”

春風十里不如你,自信人生最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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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傳進行時|學習雷鋒日的正確開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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